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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斯氏族的府邸似乎永远都是这样阴暗,阳光难以照耀,就连光明神的圣辉都仿佛在这里失去了价值。或许它们本就是背道而驰的两样东西,但不管怎么说,老子爵古莱特还是很喜欢这里的,喜欢后院的荆棘花丛,喜欢藏在地窖中的朗姆酒,因为有些东西可不是金钱可以换得的,曾经老子爵做出过一个痛苦的假设,假如有人想要在他的府邸里干上点什么坏事儿,他会怎么办。
结果在那张老木床板上翻来覆去焦虑了好几个夜晚,他都只得到了同一个答案,那就是送他去见光明神吧,兴许这位仁慈的伸祇会原谅他的过失,但我古莱特可不会。
他的祖上打下了江山,但是到他这一辈就貌似很倒霉了,不管什么玩意儿都可以随随便便踏进这间府邸的老门槛,也不怕弄脏了他们高贵的靴子,更主要的是老子爵阁下并没有想象中那样豪气干云的送他们去见神明,而是拿出了地窖中的朗姆酒,摘下了后院的荆棘花,将所有的东西奉献出来招待那些穿着华服的畜生。
这真是一件不幸的事情,古莱特老子爵有些坐不住了,不断的扭动着稍显富态的身躯,些许白鬓在魔法灯的照耀下隐隐显出颓势,就在即将失去贵族风范的前一秒,他看见了一个人,这才让他安静了下来,继续微笑的摇晃着手中的酒杯,朗姆酒的清香让他很享受,因为他知道,一会儿也许会发生什么有趣儿的事。
一位合格的贵族会将自己的腹黑和奸诈美化成睿智和聪慧,这是他们的必修课,也是身为贵族的天赋。
孟菲斯作为万年子爵的唯一优势就是他在下层贵族领域中有着深厚的经验和遇事独到的见解,什么时候该作出一副狂傲不羁的模样,什么时候该模仿那些真正的大人物,他心里都有杆秤儿,这杆秤让他保持平稳,安安稳稳的享受着规则带给他的利益。
但是总有会有一些意外发生,突如其来,莫名其妙,甚至让他这根腹黑老油条都有些措手不及。
“光明神在上,我看见了什么,一块废弃的铁皮?还是光明圣日节时的傀儡小丑?”
孟菲斯子爵差点将含在口中珍贵的朗姆酒喷出来,他瞪大了自己那双精明的小眼睛,看着一道矮小的人影一步步朝自己走来,不安的惊异道。
天欲令其亡,必先令其狂,李来福对这句话的理解很简单:让你的对手永远摸不透你的真正想法,因为这会让他发疯的,尤其是对于一位很有自信的贵族而言。华夏的老祖宗曾经说过,真真假假,假假真真,雾里看花的美感可以让你的敌人晕头转向。
所以这位马克斯·埃莫里阁下采用了一种意想不到的出场方式。
他穿上了一套正规而又庄严的王国骑士盔甲,步履蹒跚的来到了这位贵族面前。
不知道所谓的万年子爵阁下会怎样想,反正李来福自己已经是累的够呛儿了,厚重的铁皮板甲,还有精钢锻造的甲胄,以及藏在腰间的秘银铁剑,这次的负重待遇对于一个年仅七岁的孩子来说确实有些奢侈。
但李来福并不厌恶这身装扮,用他自己的话来形容,那现在的他一定是处于‘痛苦与欢乐的交织’状态。
骑士的铠甲是一种荣耀的象征,当你脱下柔弱不堪的名贵丝绸,穿上这份沉甸甸的铁皮时,才会明白亦或想起当初年少的热血和梦想,李来福曾经也是个蹲街叼着烟却幻想拯救世界的好少年,只不过现实的打击让他有些心灰意冷罢了,然而有些东西是时间消磨不去的,就如同王子屠龙之类的狗血传说在永恒大陆流传了几千寒暑,却依旧让一些涉世未深的孩子心驰神往一样。也许只是自娱自乐的无聊,但前世的李来福也好,今朝的马克斯·埃莫里也好,这个黑头发黑瞳孔的男人没办法去做一个整日伤春悲秋的无胆匪类。
所以他穿着盔甲走出来了,即便一事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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