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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狂歌指着前方一道门户说道:“到了,就是这里,咱洛阳城最大的一家宠物铺子,就是这李俊家的了。”
杨帆听了忙把车子唤住,对楚狂歌道:“楚兄,叫你的兄弟们候在外面吧,咱们俩陪小姐到宠物铺子里去瞧瞧。”
楚狂歌答应一声,吩咐几个兄弟守着轻车候在巷口树下,天爱奴戴了雕胡帽,款款地下了车,后边随着一个青衣小婢,杨帆和楚狂歌一左一右头前带路,引着她步入那家宠物店去了。
这里是通业坊,在洛城东北角儿,因为在洛河以北,临近皇城,属于达官贵人们喜欢居住的地方,因此通业坊虽在城边儿上,地皮却比洛河以南大部分的坊都要贵些,尽管如此,这李俊的铺子占地之广,居然比起许多官员们的府邸还要大些。
只不过权贵勋戚的府邸远远一望,便是斗檐飞角,步入其中,更是亭阁处处,李俊的这家宠物铺子占地虽大,宅院里却是空空荡荡,房屋稀疏,因为这里建的最多的,是各色宠物的兽舍。
李俊家的大门洞开着,没有家人看守,任凭客人进出。三人进去时只见进进出出,不止有许多商贾行色的人,还有许多锦衣华服的男女贵人,在男仆女婢的侍候下或进或出,真是热闹非凡。
李俊家里只卖一种东西:动物。
用现代的话来说,他开的就是宠物商店。
这座“宠物商店”里,到处建了兽舍禽室,大者如宫殿,小者却只需巴掌大小,一阵风来,众多飞禽走兽的气味混合在一起,着实不太好味,天爱奴和她身后的那个小丫环不禁掩住了鼻子。
“小娘子是头一回来吧?”
一个挽着袖子的布衣老者快步迎了上来,笑容满面地向天爱奴拱揖为礼,这人看起来五旬上下,花白头发,身材削瘦,眉头眼角尽是浅细的皱纹,精神倒是极瞿烁。楚狂歌站在一旁介绍道:“主人,这人就是此间店铺的掌柜,李俊。”
天爱奴听了轻轻颔首,帷帽轻转,看向杨帆,示意叫他说话。
杨帆上前一步,对李俊道:“我家姑娘想买一个称心的宠物,烦请老丈介绍一二。”
生意上门,李俊笑容满面,连声道:“自然,自然,小娘子是头一回来,某为小娘子引路。”
李俊引着天爱奴一路走下去,只见天上飞的、地上走的、水里游的,有毒的、没毒的,无所不有。蟋蟀蜘蛛、鹦鹉鹰鹞、各色金鱼、耍猴斗鸡,凶猛的藏獒、乖巧的拂林犬、波斯的猫儿,还有鹤、鹿、龟,甚至驴和羊都有被当成宠物养的。
“小娘子请看,这只猩猩奴如何?”
“这猩猩好丑!”
“呵呵,那小娘子请看这边,这只长耳公如何?它的毛发像一匹乌黑的缎子,油亮油亮的。”
“驴的叫声好难听啊!”
“哈哈,那么这只雪衣娘乖巧伶俐,小娘子一定是喜欢的了。”
“不好,我喜欢纵骑射猎,郊野散心,这鹦鹉可不合适。”
天爱奴一路走去,只是摇头,李俊脸上有些挂不住了,忍不住问道:“不知小娘子喜欢些什么样的宠物?”
天爱奴侧了头想想,答道:“它要能平素时候陪在身边消愁解闷儿,出城游猎时又能陪伴捕猎,以供驱策的才好。”
李俊舒了口气道:“这却容易,小娘子请跟某来”。
李俊领着他们快步来到一处狗舍房,介绍道:“小娘子选一只猎犬如何?此间猎犬,皆是东西各国的名贵犬种,俱都精心调教过的,通人性、识人语,打猎游玩,最是良伴……”
天爱奴淡淡地道:“我不喜欢狗,从来都不喜欢。”
杨帆想起她那晚对自己说过的往事,家犬都变成了野犬,与狼一起游弋于村舍,以人为食……,不禁深深地望了她一眼。
李俊声音一窒,心道:“这位客人倒是个不好应付的,只是既进了我家的门,若不叫她满意而归,岂不砸了我李某人的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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