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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四王爷战胜归朝,昨日沈丛宣告诫我到时候人多,不要没事去凑热闹。
我看着门前冷清的街市微微拧眉,这哪里是去了一些百姓,这明明是所有的百姓都去了好的吧,别说是卖菜的,连那平时日日在街角卖擦屁股草纸的小贩都没有了。
我问奉七,四王爷是不是很厉害?奉七甩了我一眼,微微颔首又像是在点头。“奉七,看你这表情,是在嫌弃我还是在嫌弃四王爷?”
倒是明芝是个被沈丛宣培养出搞间谍的好材料,说那四王爷本不是从小在宫里长大的,也不受那些个皇子殿下们喜欢,他老爸,也就是先皇最开始根本就没管他。但是前几年他二十岁生辰的时候却突然被宰相从山里领了回来,还被当今皇上封为四王爷,掌兵符带兵好几年,为南魏四处征战。按常理来说的话他应该是做了什么为皇帝极为有益的事才对。
“是不是那个四王爷骁勇善战,不仅为当今陛下奉献出自己的一份热血,还助皇帝一臂之力压着那些蠢蠢欲动的皇族和王爷?”
“咦?姑娘你知道了?”
我哪里是知道的啊,明明这是木言堂里面讲小说的节奏嘛。但是我看包括木言堂也没人能有胆子把皇家的事情拿出来放到堂面上说的。除非是什么一心求死的不怕掉脑袋的人。
近日张罗着把买来的那些礼物给这些小家伙们包装,左右是忙得不可开交。
难得休息几日,有时间看看厨房里面剩下的面粉和大米,有没有新品是可以一试的。我打小对厨房本来就热爱,现今是几乎沉迷其中。
说到底用师傅的话来讲就是“在寻常人方面,没什么可开发的潜质”。一时真没想到这时间过得飞快一早上蒸几个馒头就过去了,转眼明芝已在门口兴冲冲地唤我。
“四姑娘,容先生来了。”
远处青山峻岭为幕下的容华已经端坐在马背上,左手持缰右手还牵着另外一匹稍小点的枣红色马。
我手中抱着四个超大热气腾腾的大馒头,馒头隔着布还正盈盈冒着热气。抬头看他,不禁脸一红,:“容华先生,木言堂离我这穷乡僻壤实际上有多远?”
容华道:“骑马一刻半到,你平时坐轿却是要一个时辰。”
真的好远……
这样赶过去怕是早没有好位置,只能留希望在木言堂上面了。
“阿四,你会骑马么?”
我看这马吐出长长的口水,恶心的跟后退一步“让人牵着马骑着走算不算会骑?”
他沉吟了一下。将右手上攥着的马缰扔给奉七,伸出一只手:“来,阿四。和我一起吧。”
我本是女汉子,毫不迟疑地握住他的手,只觉一股大力,身子一轻就被提上了马。
我摸摸身下这匹马,戳戳马屁股:“马啊马,你快快的载我去看热闹,我回来给你吃胭脂糕。”
身旁奉七载着明芝乘上那匹原本给我准备的稍小的马。
容华笑道:“坐好啦!”策马便行。
那马四蹄一扬闪的就冲了出去。我死死闭住嘴不让尖叫声冲出口,紧紧握着辔头,整个人都窝进了容华怀里。听得他热热的呼吸就在头顶,发出一个极为温和的声音:“不怕,有我在呢。你掉不下去的。”
“你若伤了,我可就吃不到桃花冻了。”
我顿时明了,原来这容华先生本性和我一样也是个吃货。
顿时也便的哭笑不得,容华啊容华你说不怕就不怕啊。用尽全身的注意力,照常僵着身体,冷汗浸出,马每一次颠动她都心惊肉跳,听觉周围的景致飞一般往后退去,终于喊道:“容大哥,能不能在我觉得快的时候你再慢点!”
耳旁的风呼啸而过,景物飞速的倒退。
到了商业街那块儿,木言堂楼下果然人满为患,实际从商业街前的几条主街沿线到江边附近都早已被围的水泄不通。京中出动了数千官兵清出大道,沿途设红色丝绦,宝扇羽幡,皇家的威仪泱泱浩荡,御林军自江对岸的观景高台层层林立,甲胄鲜明,锐气逼人。
人山人海比肩接踵,奉七和容华在旁护着我和明芝怕有闪失,明芝小丫头扭头羞涩的一笑对着奉七说:“多谢。”
奉七那家伙冷冷道:“若你有个损伤,就得换我来照顾四姑娘?我多不划算。”
奉七的一句话完全把明芝那冬日难得一见萌动的春心之火泼了一桶马粪。小姑娘刚到嘴边的温柔的笑意就给硬生生的埋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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