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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偌楹独自一人走在凤清国的集市上,到处张望着,一会儿拿了这家的果子,一会儿拿了那家的簪子。一身的红衣,红色的面纱,余下的那双眼睛美得动人心弦,惹得众人纷纷回头议论着她面纱下的模样。
闻见飘来的酒香味,千偌楹抬头一看,“龙门客栈”四个烫金大字在太阳的照射下闪着金光。
福来客栈是整个凤清国最大的客栈,自从开店以来,迄今为止还没有一家客栈能跟它一较高下。
这里的酒桌位置还分了等级,一楼的门口及一楼大厅是低级,二楼和三楼都是房间,二楼所有房间都是中级,三楼所有房间都是高级。
走进龙门客栈,千偌楹听到坐在门口的酒桌上的几个人津津有味地谈着,不禁将身子凑近去听。
“你们听说没有?”一名白衣公子哥神秘兮兮地对另外两人说着,“五天后啊,第十届武林大会就要开始了!听说这次还有皇宫的人参加呢!”
“切,还以为你要说什么好事情呢!这件事谁不知道啊?”青衣公子哥鄙视着,看着白衣公子哥的眼神就像是在看白痴一样,“整个凤清国国的人都知道了。”
另一名蓝衣公子哥也站了起来,摇了摇折扇,“这事儿啊,还不如翠云楼的当家花魁流云姑娘,几日后一舞倾城来得有趣呢!”那人闭着眼睛一脸的享受,好像他现在就在翠云楼,而花魁流云正在他的身下服侍着他。
青衣公子哥笑着,眼底也是对流云的迷恋,随即提议着:“趁现在还早,那我们就先去翠云楼逍遥快活会儿?!”
“你就不怕你家那只母老虎?!”
“管她呢!在老子眼里,她就是一只纸老虎,中看不中用。”
“真是条汉子!我们走!”三个人到柜台付了钱,就向翠云楼去了。
“武林大会?花魁流云?”千偌楹在后面小声地念着这两个名字,无疑,那三人的谈话,是勾起了千偌楹的兴趣,“既然武林大会在一个月后,那么我也先去翠云楼看看花魁!”
走出龙门客栈的门,千偌楹随手拿了门口小摊上的梨子,边吃边走。
“哎!姑娘,你还没有付钱呢!”摊主从后面跑来拉住她,向她伸手要钱。
周围的人都围了过来,想看这一场笑话。
千偌楹微皱了眉,从腰带里拿出一颗血红色的珍珠,递给摊主,“喏!不用找了!”然后扬长而去。
“哇!那名女子是什么人啊?真的是好大方啊!”
“这么一颗血红珍珠,已经可以买我家的全部东西了!”
“连这个小镇都可以买下来吧?!”
那个摊主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呆呆的站在那儿,那些围观的人也都惊呆了。早知道,一颗红色的珍珠千金都难求,更何况这还是一颗血红珍珠!要他找零他都找不起的。可是他的一个梨子,便换来了这么一颗红珍珠,也不知道是福还是祸,不过现在他也不管这么多了,他只知道他发财了。
谁都知道,摊主熊二是这个镇子上最穷的人,住的房子还是到处漏水,到处透风的,有时候还会开不起锅,家里的老母亲也是生着重病,下不了床,整天在床上呆着。
熊二高兴的将那颗珍珠揣进怀里,也不顾他的摊位了,像疯了一般往家里奔去,他要将这个好消息告诉他的母亲,他们以后再也不用住那么破的房子了!他有钱给母亲治病了!
可是在拐进一条小巷的时候,被一个黑衣男子拦住了。
“把那颗珍珠交出来!”黑衣人掐住了摊主的脖子,将他提了起来,好像只要他一说不愿意,他就会拧断他的喉咙。
熊二本来是想挣扎的,可是他只要动身体,那个黑衣人的手就越来越紧,让他无法呼吸。
几次过后,为了自己的小命,熊二没有办法,只好将珍珠从怀里拿出来给他。
看到珍珠后,那个黑衣人拧断了熊二的脖子,拿着珍珠飞走了,小巷里只留下一具逐渐冰冷的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