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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这些天临的字,你看看。”
贾玮书房中,晴雯从一处角落里取出一沓写满了小楷的竹纸,递给贾玮,而后徽倾着身子,看贾玮细长的手指一页页地翻着纸张。
“果然同《灵飞经》的小楷有几分形似,看来你学得很快。”贾玮没有全部翻完,只看了几页,就得出结论,“不过,不能止步于此,光得其形还是不够,还要得其神才行。以后,你每日临一百个字。”
贾玮将贾政以前给他的任务转而丢给了睛雯。
他倒是没有要求晴雯写大字,其实初习书法者,一开始或练大楷,或练中楷较好,可对细节了如指掌,练小楷难免做不到收放自如。不过他并不要求晴雯成为书家,《灵飞经》是小楷巅峰,练好了就行,晴雯一个姑娘家的,有一手优雅秀丽的小楷,就足够使用了。
“一百个字啊,很费时辰的,五十个字好了,不然,我都没时间斗牌了。”晴雯讨价还价地道,见贾玮笑着点头,她自己也笑了,又问道,“得其形我懂,什么是得其神啊?”
“哦,神就是神韵。咱们院子内,大石缸盛着的水,不流动,不活泼,一潭子死水,就是有形无神,外头沁芳河的水,灵动清澈,是引来的活水,就是有形有神。我就说这些,你自己琢磨吧。”
“恩。我好生想想。”晴雯似懂非懂,弯下细长的腰肢,将贾玮搁在书案上那一沓临帖小楷拢了拢,转身放回原来的位置。
“二爷,可以用餐了。”
袭人从隔扇那边转过来,唤了一声。
贾玮就起身走到那边大屋子去,坐下来用餐。用完餐,袭人向他示意了一下,俩人进了卧室。
“你今日怎么起得这般早,同晴雯俩人逛到哪儿去啦,有没有遇上管事的?”
袭人接连抛出了三个问题,同时忙碌地为他准备出门衣裳。
贾玮知道她迟早会问这些的,适才他俩回来时她没问,只是不好当着晴雯的面问而已。
于是就一一做了回答,并很配合地伸展双臂,让她为自己换装,“……今日穿这件玉色的啊,看来得十分小心,不然稍不留神,就弄脏了。”
“玉色的,显得斯文,你是读书郎,文质彬彬的好。”
听到贾玮说只是兴之所至,早起逛逛,晴雯是她自己要跟着去的,并且一路上也未遇见管事的,袭人便没再提此事,此刻贾玮说到衣裳,她就认真回了句。
“哦。”
贾玮自然不会在穿衣这等小事上,同袭人意见相左,只是有些自嘲:嘿,从今儿起,你家少爷就不是读书郎了。
他见袭人对早起之事没有太大反应,便也放心。
袭人与晴雯不同,晴雯爱玩爱闹,各种消遣娱乐占据了她大半时间,院子里常常不见她人影,即使没他在身边,她有得玩,一样可以很快活;袭人寡言少语,尽心尽力管着这个院子,付出很多,她的生活重心几乎全在他身上,眼中心中只有他一人,哪天看到他对另一个丫鬟比对她还好,恐怕会相当失落。
正因如此,他一向比较注意她的感受,会在各方面细节上对她更关心些,这也是晴雯觉得他似乎对袭人更好的原因。
换好衣裳,袭人为他梳挽发髻,他的前身小时候是戴着紫金冠的,有时又编着许多小辫最后拢为一只大辫子,下面坠着许多金坠脚,如今长大,这俩种当然都不合适了,现在是很正常的在头顶挽个髻,而后插上玉簪,固定住,或是直接用很精致漂亮的丝绸布将发髻紧紧束住。
从换衣到梳挽发髻,整个过程不快不慢,费了将近一刻钟,袭人又仔细端详了一番,满意地点点头后,这才让他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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