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来读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勉强的勉组词),接着再看更方便。
程峰无奈的笑了一下,然后打横将我抱起,等我醒来的时候就已经是第二天了,因为在他打横抱我的时候,我就已经在他的怀里睡着了。
可能是昨天喝的太多,今天的头还昏昏沉沉的。程峰已经把东西都装进了车里,我却是浑然不知。
我揉了揉我那差点被酒精麻痹的头,现在依然还很痛。我的记忆基本上只停留在我喝了第二杯白酒之后,在往后的事情我一概不记得了,就是俗话说的短片儿。
我掀开被子,慢慢的下了床。程峰和李煜泽这时候刚好上来,我看他满头的大汗,赶快抽了张面纸给他递过去。
“哎呦呦,有媳妇儿就是不一样啊!贴心着呢,你瞧瞧我这满身臭汗都没人管!”李煜泽故作可怜的拍着大腿。
我索性把整个面纸盒都拿给了李煜泽,像哄孩子一样:“你看,都拿给你了,比他的多。”
李煜泽高兴的接过去,程峰在旁边把被子卷好,然后用绳子勒了起来,裹的跟个面包一样。
“我们要把被子也拿走吗?”如果把被子拿走了,我们要住在哪里?
程峰点着头,然后扔个李煜泽一个被子,自己抱着一个被子往门外走:“我们以后不回来住了,你在宿舍住,我已经在市区租了房子。”
留下我一个人在这个屋子里,我虽然知道程峰辍学了,但是并不知道他再也不回到学校这里了。学校里,就只剩下我一个人守着我们的回忆,本以为,这个房间留下,偶尔他还回来,我们还能重温一下曾经。其实他根本不必搬走,因为这个房子还有一年多才到期,想搬走就说明他不想在回来了。我以为他会舍不得,看来我错了,他没有一丝舍不得。
屋子里除了刚才我盖的被褥刚被拿下去之外,其它的都被搬走了。我摸了摸空空的衣柜,又摸了摸上面光溜溜的梳妆台和桌子。衣柜里的衣服曾经是我洗的,梳妆台上的化妆品曾经摆满了我的瓶瓶罐罐,桌子上面曾经偶尔会摆上我做的饭菜。就连这个屋子里的地板,都是我蹲下来撅着我的屁股一点一点擦干净的,虽然只住了几个月,但是这里面有我的汗水和泪水。
我到现在在发现,原来我改变了这么多。我担起了一个家里女主人的责任,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我开始学着做饭,曾经把自己衣服都拿到干洗店的我,现在经常会考虑用增白皂和洗衣皂那个能洗的干净点儿,甚至还要细分到使用雕牌还是立白。曾经我不喜欢与别人同睡在一张床上,尤其是一个被窝儿里,可是现在要是没有程峰的夜我会觉得冷。
我摸了摸自己的脸,有温热的液体从脸上流下来,如果不是今天要搬走,我真的不知道自己居然有了这么大的变化。
人家都说,时间是改变一个人的良药,我现在更肯定的说,人才是改变人的最直接良药。我改了我的懒惰,虽然还不够勤快,我改了我的倔强,虽然仍然还没学会变通,我改了我的火爆脾气,虽然我还没有温柔如水。
往下的路,我突然不敢看,我望着外面,好想看到了一条不归路,却又怎么都说不出那是条怎样的不归路。
我坐在床边,想到了我的第一次。我暗自发誓,等我和程峰喜结连理那一天,一定要和他手拉手幸福的在回到这个地方住几天,把这个地方当做度蜜月的地方都可以。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