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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僧人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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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唐帝国的西边的草原上,有一条千万年奔腾不息的长河,她的起源在最西边的天山上,由积雪融化的雪水汇聚而成,穿越千山,流过南华州,直到大唐帝国的南海。

昊日的光芒照耀在河水上,泛着金色的光芒,像是流动的黄金,在河的两岸,生活着很多生灵,他们依靠这条河生活,所在在他们眼中这条河比黄金还要珍贵,因此这条河又叫做金河。

金河在南华州的中部绕过一座高达两百余丈的高山,平静的河面发射昊日的光芒,映照在这座两百丈的高山上,金碧辉煌,如同一座金山,于是人们便这座山叫做金山。

在金山的对面有一平原,土地肥沃,人们便在这里建立一座城,每当昊日西沉的时候,斜照在河面的橘黄色的光芒便洒满整个平原,整座城池金光闪闪,于是这座城便叫金光城。

八年前,金光城遭受战火洗礼,于废墟中重新建立,面积比老城更是大了一倍不止,几乎把这一片所有人的人都装了进来,不下十万人,也是南华州人气恢复最快的地方。

从白云寺到南华州的金光城,约有一个月的路程,法海却用了足足三个月的时间,到达金光城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时分,正好赶上金光平原最美丽的时刻。

南华州的山并不像帝国中部的山那么高大,但贵在连绵,一座山往往连绵上千里而不断绝,一眼望去景气逼人,一重接着一重,往眼前逼来。

而金山在南华州就是一个异类,它并没有像周围同伴那样高低起伏的拉长自己的身体,它很独立,中间高,两边低,一条隆起长线把一百零八里的山峰一分为二,沿着金河而去。

落日在金河的上游,金色的余晖尽情的倾泻在金河之中,随着河水流淌,溅洒在河的两岸,一层淡淡的金纱随着河风浮浮沉沉,笼罩在偌大的平原。

商队三百二十八,连同牲畜都不约而同的停下了脚步,站在金光城钱观看,然后由心底的感叹,真美!

终于到了金光城,其中高兴的要数黄晟了,因为终于可以拜托法海和尚了。

黄晟日久在戴怡的淫威之下,不敢当着戴怡的面造次,背后里可没少找法海的麻烦,开始的时候,法海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忍让几分,没有想到黄晟得寸进尺,最后法海不得不出手教训了黄晟几顿,终于让黄晟变乖了,看着法海的眼神多了几分畏惧。

黄晟觉得法海不是慈悲为怀的和尚,而是一只妖魔,甚至比妖魔还要恐惧几分。

从金光城到金山,需要坐船淌过金河,法海因为看金河之上的落日,而忘了时间,错过了渡船,辞别戴怡的挽留,便沿着河岸漫步,试着运气,能不能找到一位同样忘了时间的渡船。

河岸上有一排芦苇,这个季节长势正旺,郁郁葱葱,随风起伏,像是一群天然的伴舞者。

法海站在河岸边上望了望对面的山峰,目测了一下河面的距离,不到十丈,然后看了看四周,已经没有人了,于是折了一根青绿的芦苇,用力的一扔,射到河面,然后纵身一跃,身体飞天而起,掠至河面中央,一脚踩在芦苇之上,身子再次飞了起来,落到山脚之下。

山脚下有一条小路通向山顶,这也是法海特意选择的地方,金山虽然不是特别的高,但四周都是峭壁,而且常年受河水滋养,峭壁上长满了青苔,异常滑溜,难以攀爬。

小路修饰的不错,用金山上黄色理石堆砌而成,笔直而上,不像白云寺的台阶那样蜿蜒曲折,这样的路程虽然短,但却要花费不少的力气,对于双腿更是一个重大的考验,常年不走路的人,在这样的路上走久了,只会觉得双腿异常的沉重,如同灌了铅一样。

小路旁边还有不少的小石碑,上面刻写着某一个人的名字,或者祝福语,想来这条路应该是金光城里的富人出钱而修,然后立碑歌颂自己的功德,以留名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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