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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枫,你一定要记住,不管如何,一定要活着,性命不在了,可就什么都没了。”小狐狸反握住沈枫的手,目光恳切地告知沈枫。
“放心吧,我虽不畏死,却也是惜命之人,会护住自己性命的。”
沈枫也可理解小狐狸对于她哥哥有如此深的畏惧之情,北疆的大王子,传闻倒也是个文韬武略的人,三言七诵。北疆人善骑马涉猎,是在马背上生活的人,思齐的骑射之术可算得登峰造极,是以,北疆的名门闺秀都争破了头,想要做北疆大王子的王妃。原王妃是思齐的父王所选,是北疆最大的部落中首领之女,样貌虽不及小狐狸那般艳丽,可也算得上是一个上等的佳人,温婉恭顺,应当可处理好大王子各个女人之间争风吃醋的问题,正是王妃的典范。
本就是为了巩固北疆王室的势力才有的婚姻,女人向来没有选择的权利,只能是顺服,对于女人而言,嫁人做一个勋贵之妻,也并非全然是一件坏事,至少衣食无忧。若是贫困家人的儿女,饥荒之年易子而食,生得漂亮些的孩子便流落烟花之地,沦为有钱人的玩物。世道多少有些不公,自己的一生,却不能依照自己的选择活下去。如此相较之下,仅仅是婚事不能自己做主,当真是幸福太多太多。
八匹骏马迎入的王妃,招了多少女人的嫉妒,可是不过一年便走了。传言说,思齐徒有其表,一副光鲜亮丽的皮囊不过是包裹着一堆腐烂的骨肉,其间恶臭盈天。思齐对女人有种种奇特的恨意,漂亮的女人他恨,温婉的女人他恨,有才情的女人他也恨。很不巧,王妃便算是占了这几样的女子。
动辄打骂算是极轻的,有人说看见他将自己的王妃吊起来,用沾了盐水的鞭子抽,锦衣包裹着女人玲珑的身姿,鞭子像蛇一样咬附细嫩的皮肉。鲜红粘稠的血液浸入锦缎中,分辨不出其本来的颜色,只有蔓延的红和浓重的血腥气,白皙的皮肤上鞭痕累累,红色的皮肉翻起卷皱着,衣物之间遮盖不住地露出更多已结痂的和滴着鲜血的伤口,有些已经泛着乌黑,周遭挂着再也愈合不住的腐肉。
本来女人的声音温温软软,前几夜时尚且压着,动静也没闹大,后面越发受不了,尖细的声音传遍了大王子的宅邸,痛苦的喊叫鞭挞着所有人的神经,再到后面,竟是一声一声嘶哑的吼叫,如同野兽一般的吼声,隐藏着透入骨髓的恨意和恐惧,再也无人能听得清女人喊叫的是什么。
在这传言中,思齐像是地狱中的阎罗一般,掌握着各类刑罚及各种可怖的刑具,无情地施加在周围的人身上。如此,在这看来,王妃意志惊人,竟持续了一年之久才撑不住仙去了,实在是个令人敬服的女子。
过了这些天,消息终于抵达了陈国,陈国的皇帝看着归来的陈轩,看着似有些不对劲,却又说不上来为什么。神智也是如常,言谈举止也并未有不适之处,只是,就是说不上来的一股子怪异。
“皇上,北疆密报。”
“念。”
“北疆大王子思齐,要娶沈丞相之女为王妃。”
陈凌大惊。
“皇兄,你为何如此惊讶。丞相之女不是应当在我陈国吗?又如何会远走北疆?”
“你,当真一丝都不记得了?”
“听皇兄的口气,我应该知道?我与那女子,可是有何渊源?”
“无事,罢了。若以你看,该如何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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