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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初二龙抬头。
今年,开春以来便是春雨连绵不断,下得都惹人心烦了,天子并未举行祈福求雨的祭祀,本来在宫中就算不得热闹的日子就更加不热闹了。
清清冷冷的,一点欢庆的气象都没有。
洛言书记得,以前还在宫外龙抬头的时候,她每年都会到大街上去,看着那些去河边汲水归来的人家,又或者是那些踏青归来的姑娘,看他们欢声笑语,嬉怒笑骂。
虽然他们的动作都很轻柔,说话也细声细气的,唯恐惊扰了青龙,但是却总是有过节的气氛,而不会像这皇宫之内,死气沉沉的。
“采女,方才周采女派人过来,说是今日众位采女一起去吃茶,热闹热闹,您可要去?”
青灯正跪坐在洛言书身后,替她打理着一头长发。
这头发看上去是好看,只是每天起来总是要花费许多功夫起好心照料着,麻烦得很。幸好洛言书头发很柔软,并不会经常打结,纠成一缕一缕的,青灯梳起来倒也没有很难。
“不去了。我今天……想要去走走。”
洛言书随手拿起一旁放的胭脂,她挑开盒子,指尖在里面轻点了点,待拿起来时,指腹多了一点艳红的颜色。她紧盯着铜镜里的人影,随后细细的在唇上涂抹着,没一会儿,本来就偏白的唇色就染上了一抹嫣红。
洛言书抿了抿唇,在自己的嘴唇上尝到了一点蜂蜜的味道。
青灯笑着问:“近日来,采女都是闭门不出,现在可算是要出去走走了。现在春光正好,也不知道您要去哪里瞧瞧?”
青灯给洛言书挽了个发髻,正在匣子里铺陈开的首饰盒里挑选着首饰时,洛言书就制止了她,“今天我不用这些东西。”
她歪了一下脑袋,目光落在一旁插着几株海棠的花瓶上,“你去给我剪了几朵海棠,今天我就要戴那个。”
李修齐喜欢的,是比较清丽的,他觉得穿金戴银的很俗气。洛言书一直都记得,以前为了讨好他,洛言书很长一段时间都打扮得素素静静的,半点不见胭脂粉色。明明她最爱的是那富贵花开的牡丹,喜欢那大红大紫的颜色,也喜欢那些精致的头面,喜欢那些插在她头上,随着她一颦一动,会跟着摇晃的金步摇。
青灯一怔,随后听话的拿了剪刀,把那几株还带着露珠的海棠给剪了下来。她那海棠花斜插在洛言书的发髻上。
洛言书用手扶了扶发髻,满意的笑了起来。
青灯夸赞道:“采女果然姿色不俗,这海棠戴在您的头上,居然也被比了下去。”
洛言书弯着眼睛笑了笑,受下了她这句夸赞。
“天有些冷,你去给我拿件披风来。”洛言书眯着眼睛,看着窗外有些阴沉的天色,说道:“怕是出去这一趟,要花不少的功夫。”
青灯有些好奇的问道:“采女这是要去哪儿?”
“朗润园。”
朗润园?那儿有什么好看的?
青灯本以为洛言书是要要去踏踏青,只是没想到要去朗润园。
朗润园最讨人喜欢的,便是那红莲。可是只有七八月份的时候,那红莲才开花,现在是春光正好,那池子里光秃秃的,什么也没有,有什么好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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