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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菲斯托斯委婉道:“这个学习难度很大。”
维纳斯做最简单的木雕都能割伤手指,学习武器锻造岂不是当场去世?
“……我没想学这个。”维纳斯说,“我就好奇看看。”
“没什么好看的,锻造过程很无聊,还很吵闹。”
“可我想看。”
“……好吧。”
赫菲斯托斯没办法拒绝他,认命地坐在板凳上开始打铁。他本以为维纳斯会受不了这个枯燥乏味的过程,不中途离开也会昏昏欲睡,谁知维纳斯真搬了个小板凳坐在一边,篝火印着脸庞,绿眸全神贯注,看他打了一天的铁。
“好辛苦啊,赫菲斯托斯。”维纳斯佩服道,“你真了不起。”
赫菲斯托斯面红耳赤。
从来没有人会这么耐心地看他工作。圣山上所有神明都喜爱火神出品的武器与饰品,把他的付出视为理所应当。维纳斯是第一个愿意了解过程并说他辛苦的。
赫菲斯托斯脸红极了,好几次差点砸到手指,感到身上一片燥热。
也许是火焰温度太高了。赫菲斯托斯想。
可是火神怎么会被火焰影响呢?
维纳斯对赫菲斯托斯好,不仅仅是出于同情,而是真心换真心。
他是爱神,能够感知到各类爱情。爱情的广义很宽泛,爱慕之情,亲子之情,朋友之情,一切带有爱的情愫,都能被他感知出味道。这项能力会在成年时达到巅峰,但现在的他也同样敏感。
奥林匹斯神几乎都对他抱有喜爱之情。狄俄尼索斯是香醇的葡萄酒,赫尔墨斯是甘甜的朗姆酒,阿瑞斯是酷烈的伏特加,各有各的风味。
赫菲斯托斯是味道很淡的白开水,又或是山间清泉。
不如任何一位神祇花里胡哨,但不掺一丝杂质。
是一份非常真挚的感情。
如果只能选一位朋友,维纳斯只会选赫菲斯托斯。
但如果要选一位情人,维纳斯只会选阿多尼斯。阿多尼斯带给他的是甜甜的蜂蜜味道,代表爱情之中的浓情蜜意。
圣山上的神祇都视赫菲斯托斯为头号情敌,不明白最丑陋的神为什么就能获得最美丽的神的青睐。他们不知道的是,美神最青睐的是一名凡人,住在山下,被保护得好好的,谁也没发现。
维纳斯偷偷去见阿多尼斯的次数,又要远远超过光明正大往火神殿跑的次数。
山上是友情,海边是爱情。
博学多才的阿多尼斯会给维纳斯讲很多世界各地的趣闻,维纳斯听多了,再回到圣山听狄俄尼索斯的故事,就觉得索然无味。不过狄俄尼索斯很快就用亲自剥葡萄的小心机将维纳斯挽留了下来。
这都比不上阿多尼斯什么也不做,就让维纳斯日思夜想地惦记着。
在塞浦路斯的海岸,沙滩上总是留下他们并肩走过的两串脚印。日落时涨潮的浪花一冲刷,就把那些脚印洗得干干净净,不留一丝痕迹,犹如他们隐秘不为人知的初恋。
在山谷,在林间,他们打猎、游玩、弹琴、唱歌。维纳斯还特意找了缪斯女神学习歌舞,这样就可以在阿多尼斯弹唱的时候为他伴舞。人间少年所拥有的一切浪漫,他们都一点儿不差。
维纳斯特别爱去阿多尼斯的树屋。在那片安静的森林里,他听阿多尼斯讲远方的故事,神情总会溢出向往。
有一天,他们一起坐在开满鲜花的窗前。维纳斯有些不安地问阿多尼斯:“阿多尼斯,我总是和你讲我的事,是不是打扰你了?”
维纳斯突然想起,他总是跟阿多尼斯讲他在山上的见闻,讲他的朋友,讲他的开心与抱怨,阿多尼斯总会不厌其烦地聆听他,开解他。
可阿多尼斯从来没有和他讲过自己的故事。他有那么多朋友,阿多尼斯却一个人住在森林里,所有的故事都是和他在一起。
维纳斯觉得这样好像没有太顾及到阿多尼斯的感受。他永远热热闹闹,被繁花簇拥,阿多尼斯却那么孤独。
阿多尼斯笑而不答,他打开一本书,温声问:“要不要听一个新故事?是异国的童话故事。”
维纳斯不舍得拒绝阿多尼斯,勉强同意。很快他就被童话故事吸引了注意力,不再思考自己刚才的问题。
“我会倾听他的一切声音,发牢骚也好,吹嘘也罢,甚至沉默不语,我都会倾听,因为……”
阿多尼斯说到这儿就不讲了。
这个停顿最为要命,维纳斯迫切道:“因为什么?”他急得想自己探头去看,可上面是他看不懂的法国文字。
阿多尼斯放下书,微笑道:“你看着我,我就告诉你。”
维纳斯偏过头。
阿多尼斯就低头吻上他的唇。
极尽温柔,可又带着独占欲十足的霸道。
窗外恰好一阵风吹过,窗台上的白玫瑰落了一朵,躺在书页怀中,挡住最后一行。
“因为他是我的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