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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坑人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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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啊。”刘明犹豫了一下,说道:“那好吧。”

知道刘青要回去,二婶连忙给他准备收拾东西,念叨着好不容易回来一趟,也没有住几天之类的话,依依不舍的将刘青送出门外。

刘刚开着车,向s市驶去,在路上刘青就打电话订好了机票。

“哥,是不是你那边出事儿了?”

犹豫着,刘刚忍不住问了一句。

“你瞎想什么?是单位的事情。”刘青并不想这些事情,让家里人知道。

“哦,那就好。”刘刚这才松了一口气。

兄弟两人在路上聊了一会儿,赶到机场取了票,临别前,刘青又叮嘱了刘刚几句,通过安检通道,坐上了飞机。

几个小时候,飞机平稳降落到了京都市。

刘青回到出租房里,第一件事情就是翻箱倒柜,找出来了之前出版寻孟记,签署的那份合同,认真仔细的看了起来。

合同有**页,里面条款很细,规定了刘青和出版社两者之间的责任,比如宣传、推广行寻孟记等事宜,还有稿酬、版税等结算规定。

刘青耐着性子,慢慢看了下去,终于,在合同倒数第二页中间,他看到了一项很简单,不起眼的条款。

“……寻孟记出版行后,本书所有版权将属于东方出版社拥有。”

刘青的瞳孔一缩,将这句话仔细反复念了两遍,心里暗忖,这个条款内容肯定就是柳芸所说的有问题吧。

果不其然,这项条款的后面,又是一堆很繁琐的条款规定,然而,在合同最后,又有单独的一条注释,“寻孟记一书的版权,包括简体、繁体、影视改编、有声读物、动漫改编的一系列所有版权。”

如果单单看这条注释,还并没有猫腻在里面,但如果将它和前面那项条款结合在一起,显然就蕴含着深意了!

刘青狠狠一拳,砸在了沙上,难怪东方出版社敢不经过自己授权同意,直接将寻孟记的影视改编版权卖掉,原来这一切,早就是有了准备啊!

想起当初刚进入东方出版社,柳芸开会时说的那番出版社面临着生死攸关论调的话,自己拿出寻孟记后,柳芸的赏识,主编刘旭兵夸奖的情景,刘青心里越来越生气。

东方出版社近些年来,业绩开始逐渐走下坡路,除了武侠小说市场萎靡不振的原因之外,更多的,就是在于出版社没有推出反响不错的好书!

而寻孟记的销售火热,在很大程度上,也带动了出版社其他书籍的销售,这是出版社里人人皆知的事情。

就像是李老师审核的飙风镖局,在寻孟记热卖后,它的销售数据也有了大幅提高——渠道商在给销售终端推销、放货时,会说这飙风镖局也是某某出版社行的书,质量不错。

有这么一句话,下游销售终端的人,或多或少也会考虑一下的。

这就是联动效应!

况且,仅仅是寻孟记这本书,就让东方出版社赚的盆满钵满了,作为作者的刘青,都能够赚到一百万左右,而东方出版社那边绝对不会比他少,只能赚的更多。

在这样的情况下,东方出版社不但不知足,反而还计划着坑刘青一把,这分明就是麻子不叫麻子,叫坑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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