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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一零精神病院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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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付出的过程中,你自己难道不快乐吗?”熊颖忽然睁了眼,看着戴云痛苦的脸,说。

戴云眼里有泪,透着泪眼的世界,都模糊不真实了起来:“我快乐,是因为我认为我得到你了。你会爱我。我一直相信你会爱我。但我一直感觉不到。感觉不到。”

“当初你说,你会爱我的一切。”熊颖站了起来。向门口走去。

狂风暴雨,在熊颖的背影消失在戴云的眼里后发生在了这个世界。

“这不是爱。”戴云回望着没有熊颖的家,没有熊颖的一切,口里喃喃,痛苦低吟。

“啊……没有这样的爱。一个人,是撑不起爱的。但为何我做不到?我已习惯了把她当作我的世界。没有她,我连呼吸都感觉好痛苦。”

戴云跑到了雨里。

后来。戴云随便的和另一个女人结合了。生了一个儿子后。那个女人跑了。他又和一个女人结合了。生了两个女儿后,那个女人爱上了别的男人。戴云最后和一个女人结合了。生了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

她们带走了戴云的女儿和儿子。

戴云在年近中老年,看透了人世,来到了一零精神病院做保安。这一做,就是一辈子。

……

我罗天以前并不是一直都在一零精神病院的。在我七岁的时候和一个男人打架的时候,那个时候我还不在一零精神病院。

那个人要打我。被打会痛,我不想痛。所以我回手打了那个想让我感觉痛苦滋味的大人。那个时候我才七岁。他为何要让我感觉到痛苦的滋味呢?我不过是扑倒了他美丽的女儿,狠狠的亲了一口她好看的嘴而已。人不应该遵从自己的心,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吗?

在后来的时间内,我明白了。人想完全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是很难的。因为世界上有很多人。每个人都想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的话,人和人就会打架。比如,我喜欢那个女孩的嘴,那个女孩不喜欢我的嘴,别的男人也喜欢那个女孩的嘴。这个时候,到底要完成谁的自由呢?

人和人打架,就是出于对于自由的追求的冲突。

从此我在一零精神病院常住。不,是从此就没有出去过。

一零精神病院我有最喜欢亲近的五个人。排名第一的是一个女人。她活着比我的时间要多十年左右。她的名字叫陈方圆。

陈方圆是一个很真实的人。我认为她几乎已经差不多能把自己的自由和别人的自由分隔开来了。她说,“我已经完全把我的自由建立在别人之外了。毕竟世界上的生命有这么多,我们的眼可以寻求很多的。”

“不仅是生命,石头也能有趣很多时间的。我们去水边看石头怎么样?”我几乎每天有机会都会和她在一起呆上十分钟或十五分钟左右的时间。

这些时间内,我们有时候会说话。有时候什么都不说。有时候会讨论下石头的颜色,水的触感和喜爱的具体对象。

她说她喜欢摸兔子身上的毛。但一零精神病院哪里会有兔子让精神病们去玩呢?被玩死的话,多伤精神病院的名誉啊。

陈方圆说她有一个爱人。那个爱人叫戴明。也住在一零精神病院内。我知道他。我不喜欢他。我不知道他喜不喜欢我。我认为他应该不喜欢我。有一次他看到我和陈方圆在扯天上的星星为何不出现在眼里的事情时,我看到了他的脸上有心情不好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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