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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过年的气氛越来越浓,顾宸便开车回了A市,而徐鑫锐这个无家游民自然而然留了下来,戈逸思量了一下,自己跟无家游民也没什么差别,也借此理由留下了。温沁看难得过年这么多人热闹着,便也高兴地张罗着过年用的东西。
大年三十那晚,姚樱与她妈妈也过来,六个人在林姝家高高兴兴的吃了顿年夜饭,然后去河边看花灯了。
走在人群拥挤,灯光十色的大街上,戈逸和林姝时不时会停下猜猜一些商贩的谜语,以得到一些有趣的奖品。
两人走到又一个猜谜的摊子上,这个商贩的奖品都很是有心,有一个是白色的镯子,林姝看着很是喜欢。
戈逸看了看林姝,上前付了钱,“老板,我们猜一次。要那个。”
“客官可真是好眼光,这镯子可是上等货,所以自然题目也就难了点,您只能选甲等的题板。”
“好。”
商贩让戈逸选了个牌子,翻了题,是首藏头诗,猜一个文人名字。
“戈逸,我记得你可是学金融的。”林姝怀疑的目光看着他,像是在说,你一学金融的,能懂这些?
“好歹你老公我千年之前也是文武双全的”,戈逸挑着眉说道,“纳兰性德。”商贩竖起了大拇指,也是守信的把镯子交给了戈逸。
好吧,林姝算是有点信了。
戈逸伸手抬起林姝的右手腕,血沁微闪着光亮,那个印记也是愈加清晰。
“似乎血沁最近老是发着光,这个印记也越来越明显了,逸,我是不是要响起一切了?”
戈逸看着林姝,她一向少语,最近却是挺能说的。“记不记得起都行。”戈逸又抬起林姝的左手,将那个镯子待在她的手腕,“这是这一世,我送你的礼物。”
“这么说上一世你也送过我东西?”
戈逸手指抚着林姝带着的血沁,“这血沁,便是那一世我送你的东西,你也是从不离身的。”
林姝看了看两只手镯,“为什么都是镯子?你很喜欢镯子吗?”
戈逸轻笑,替林姝将额前被吹乱的发丝拦至耳后,“不是我喜欢,而是你很喜欢。”
“是吗?那为什么这一世我却对它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我倒是很喜欢手链之类的东西。”
“人总是在变的,就像那一世的你喜欢剑,而这一世却执了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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