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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荟张望的当口,爸爸妈妈取了行李也出来了。顾荟走上前帮妈妈提扶住一边的行李袋子,一家三口就往外走。
路过一个卖地瓜的摊子,顾荟身形一顿。她倒不是被地瓜吸引了,而是一个人,确切的说是一个小男孩把顾荟吸引住了。
怎么会呢?
怎么会是他呢?
“荟荟,走啊,怎么了?看什么呀…哎,老顾…”杜美琴看着女儿呆呆的样子,张嘴叫住走在前头的丈夫。
“怎么了?”顾春明走到妻子跟前,问道。
杜美琴没回话,只是往女儿看的方向噜噜嘴。
几乎是用跑的,顾荟径自朝小男孩而去。
破得不成样脏,子的衣服,乱蓬蓬的头发,脏兮兮的手脚,虽然脸也有些但是凭着那一分熟悉感,顾荟直觉那个人就是他。
“你好!”顾荟微笑着抓住小男孩的手,尽量压下心内的激动。
眯着的眼微张了下,眼里的清冷让顾荟这35岁的灵魂也有些胆寒。
眼前的小女孩,穿着一件黄色的麻衣,青色的麻裤,那一只抓住自己臂弯的小手,与自己泥灰灰的不同,白嫩干净,清秀的小脸上笑容很明亮,似乎并不介意自己是个小乞丐。
“我叫顾荟,顾家的顾,芦荟的荟,你叫什么名字?”虽然知道他的名字,可不能叫啊。
这会顾荟已经确定这个人是就是自己前世的同学,李斯。
前世在她小学二年级的时候转来她们班的,是镇上刘寡妇的孩子。
两人一直同学到初中毕业,后来顾荟没读书离开家乡去sz打工。很久以后一次回来的时候才听了别人说,李斯小时候被人拐走过,是后来被刘寡妇捡回来的。
而这时候的李斯已经是db的ceo了。
因此,当顾荟回到那个拥挤的廉租房后,没少跟于尚抱怨,后悔小时候没有跟他搞好关系。当年他们可还做过两年的同桌。
只是李斯是寡妇儿子的身份总是被人嘲笑,而前世顾荟的性子不讨喜,更是喜欢人云亦云。所以当时顾荟对李斯简直就是看不起的,身为同桌更是极力的给他白眼。
就在刚才,无意间回头看到那张脸,顾荟心里从最初的迷惑到不可思议,再到现在的惊喜。
谁能不惊喜,现在她可是捡宝了,db的ceo啊,生钱不断的宝…
“李斯。”李斯觉得这个女孩眼里有惊喜,所以他想赌一把。
从6岁被人贩子偷走到偷跑出来已经4个年头了,心里回家的念头早在当年就灭了。
4年前,刚逃出人贩子窝到达这个城市的时候,他已经钻在去xm市的汽车行李里回过家了,人去楼空。打听后才知道,自己家已经出国了。
他跑去派出所,没人相信他是李家二子,反而把他打一顿。
好心的老门卫对他说:“李家也算是高门大户,如果真有孩子失踪,肯定会报案的,这门可就我老头一人守着,从白天到夜里,365天我没瞧见李家人报过案,再说,李家也出国快两个多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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