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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了,大记者。多亏由你帮忙,这本书我翻遍各大书店都没有找到。”
“大小姐,你慢点翻好不好。这报纸可是从图书馆借出来的。这么冷门的小说谁会看,你找它到底做什么用?”
“我还没有告诉你,我现在在萧氏集团上班,给萧铭义做秘书,这书是他要看的。”
“萧氏集团?你为什么去那里上班?”许剑华有些诧异,不知道什么时候,萧铭义这个名字总是出现在祁君周围。
“新女性要出去工作,就这么简单。既然书你借来了,我去找地方印出来。”
说着,祁扬站起身来,剑华却伸手拉住了她。印象中剑华第一次拉女生的手,祁君看了看剑华,果然,立刻红了脸。急忙把手松开了。
“咳咳,我想说,你不用去印了,我已经印好了。”说完他从怀里拿出那本印好的书,甚至连封面也用牛皮纸仔仔细细的包装好。
祁君翻看着手里的书,印的不清楚的地方还用钢笔加深了。
“正好我那里有机器,所以就印了一本书给你。”剑华的脸居然更红了。
祁君拿着手里的书,心里沉甸甸的。
“谢谢你了大记者。但是这个从报纸上直接复印下来的字太小。萧总读着会不方便。既然你那里有打印机,打印机借我一台吧。我打印一份出来。”祁君微笑着看着剑华。
许剑华的眼神暗沉了下去。即使他是个榆木疙瘩,即使他再粗枝大叶,此刻也知道,祁君是在刻意拒绝他。
也难怪,这么古灵精怪的姑娘怎么会看不懂他的心意。
“好,我办公室有一台闲置的,我拿给你,等我回来。”说罢转身离开。
出了咖啡店的门,剑华有些惆怅的叹了口气。
想起第一次认识祁君,他正在学校门口的商店仔细挑选着钢笔。正在付钱时却发现钱丢了。
“小兄弟,要不这只笔给你留着,等你回去把钱拿来再把钢笔取走。”
“好。。”老板善意的提醒听上去也十分刺耳。
剑华恋恋不舍的盯着钢笔看了好久,因为他知道,这是他父亲省了半年的早点钱,丢了便不会再有。
“老板,这根钢笔多少钱?”一个年纪相仿的女孩眨着眼睛问老板。
“两元钱。”
“这根笔我买了,老板帮我包装一下。”接过钢笔,女孩将钢笔递给剑华。
“这位姑娘,您这是什么意思?”剑华有些生气,难道这位有钱人家的大小姐是在施舍他么?
“这位同学,笔不是白给你的,给你半年时间去做工把钱还我。至于利息,你就每天送我回家当利息吧。”
那是中学开学的第一天,后来剑华才发现,祁君是他的同班同学,也就是那时候开始他天天送祁君回家,直到毕业。
好像护送祁君回家是他的工作一样,毕业这段时间,他一直会想起祁君,甚至有的时候还会担心她回家会不会安全。剑华渐渐萌生出了区别于同窗的感情。
或许这样的感情一直都有,只是他不愿意面对。
过去,他们是同窗,只要天天能见面就好了。
而现在,他们几个月没见,祁君有事找他帮忙,剑华很开心。祁君没有发现,剑华的衣服是全新的。
大概用了一个小时,剑华帮祁君把打印机搬到她家里。
安装调试完毕,祁君为他倒好热茶端给他。
“等用完了告诉我,我再来取。”
屋里有些热,祁君看着剑华装订好的那本书突然觉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过了好久,她缓缓地说
:“谢谢你,一直这样帮我。我们永远都是最好的朋友,对吧?”
“当然。”然后他在心里默默的说“永远都是。”
姚母热情的邀请剑华留下来吃晚饭,剑华拒绝了。
送走剑华,祁君开始一个字一个字的敲,她必须在天亮之前完成这一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