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来读

第73章丰年留客足鸡豚 (第2/2页)

都来读提示您:看后求收藏(陆小凤之剑啸九天),接着再看更方便。

“是。”叶孤城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他本来就是喜欢喝酒的人,只是,以前,他的处境不允许他喝酒,他的剑也不允许他喝酒。可是如今,已经没有什么能够束缚着他了,他的剑也不能。武学至境,随心所欲而已。

他端起酒杯,并不急着喝,而是放在鼻下闻了闻,感受粮食发酵之后,弥散出的别样的香气。

陆小凤闭上了眼睛。空气中弥散的酒香也拯救不了他。即使,他只是闻一闻,就知道,杯中是上好的六十年的汾酒。

“霍天青是你们的人。”陆小凤深吸一口气,深秋清冷的空气在他鼻端,让他的思路清明起来。

“是。”

“他要绸带,并不是为了进入皇宫的资格,而是为了复制。”

“是。这绸带本就是西域所产,阿九手下,有西域最好的织娘。”

“你在紫禁之巅约战西门吹雪,是为了吸引皇宫的守卫,给刺客寻找行刺皇帝的机会。”

“他可以不行动,我们还有后招。”叶孤城撇清跟南王父子的关系。也许,他知道叶孤城曾经为南王父子所累,所以,不想和南王父子有一丝一毫的纠葛。

“宫主的所作所为,是你们商量好的。”

“是。”

“宫九是谁,你又是谁?”陆小凤紧盯着叶孤城,不放过他一丝一毫的表情。

叶孤城微微停顿了片刻,终于,还是对陆小凤说道“如你所见,我们是兄弟。他是我弟弟,我是他哥哥。”

陆小凤虽然已经有心理准备,然而,叶孤城如此直接的说出他和宫九的关系,陆小凤还是忍不住瞪大了眼睛。他想到了什么似的,呼吸开始变得急促起来“宫九他……”不是皇家血脉。

“宫九他,是你的朋友。”叶孤城截住了陆小凤的话“如果他今日,沦为街边乞儿,你陆小凤就不拿他当朋友了么?”

“无愧苍生,不负黎民,谁当皇帝有什么重要?”叶孤城回视陆小凤,眼神里是一抹悲悯的微笑。陆小凤沉浸在叶孤城的双眸里,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今日种种譬如今日生。

他忽然想到了自己小时候,这个人就是这样,递给他热气腾腾的包子,从此以后,他再也没有吃过那么好吃的包子。

往日种种,江湖颠沛,忽然就这样纷至沓来,让陆小凤猝不及防。他想起自己幼年,在江湖飘零,日日吃不饱穿不暖,甚至和高官富户家的狗争抢过食物。他想起旧时玩伴,因为生病无钱救治,而病死在医馆门口。他想起自己十一二岁,一个老婆婆把家里仅剩的干粮给了他,自己却饿着肚子,在冰冷的河水里洗上一天的衣裳,换取明天的口粮。他想起,邻家姐姐无助的哭泣,因为她的夫君战死沙场,却抵挡不住西域的连连进攻。

陆小凤回想着新皇登基之后的事情。最后,盘桓在他脑海里,经久不散的,是那群拍着手,向他讨要糖果的孩子。至少,他已经看见百姓安康的希望了,不是么?虽然那样的希望很是细微,但是经年日久,定然可以积少成多。

毕竟,治国之道,非一日之功。

陆小凤笑了,有一种了却心事的轻松。他对叶孤城说道,“有一个当乞丐的朋友,和有一个当皇帝的朋友,自然有些不同的。”言罢,他端起一旁放置的小酒坛,拍开封泥,灌了一大口“前者我能喝到丐帮的狗肉汤,后者我能喝到这样的好酒。”

叶孤城嗤笑,夹起桌上摆着的东坡肉,送入口中。东坡肉装在了小瓮中,下面烧着特制的端碳,碳似银若铁,热力长久,不起飞烟。此刻,红烧肉被小火偎制了许久,软烂酥糯,入口即化,正是绝佳的好滋味。

“想不到城主居然喜欢吃这个。”陆小凤看叶孤城夹了三五块肉吃,不由有些惊奇,印象中,叶孤城应当是喜好清淡的。

“味道不错。”陆小凤却不知道,叶孤城的确口味清淡,只是这东坡肉,却是他唯一喜欢的肉类了。

陆小凤也提起筷子,夹了一块吞到嘴里。只觉得肉汁粘稠,炖煮过的肥肉有了几分晶莹,肉皮又十分弹牙,肉汁浓的仿佛能把嘴唇黏上。而瘦肉部分又吸满了汁液,韧而不柴,劲头十足。

两人不说话,开始吃了起来,晚来一步的司空摘星也大喊大叫的加入抢肉的阵营。叶孤城已经吃了五六块,就端起一杯酒慢慢饮尽,看着陆小凤和司空摘星一起,筷子翻飞,将足足一翁的东坡肉吃得汁也不剩。

丰年留客足鸡豚,浮生已知足。

作者有话要说:嗯,这章城主哥哥吃了红烧肉,下一章该九公子吃肉了。

如遇章节错误,请点击报错(无需登陆)

新书推荐

农门小娇妻,殿下狠心急! 孔雀 我和大佬离婚后 娇妻来袭:穆少宠不停 医可证道 恋爱喜剧是个玩笑 妖孽病王娶哑妃 校园修真高手 倾城丑妃 女主高贵冷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