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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以前的我也喜欢炫耀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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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起来,李凡终究是比流连夜场那些人渣要好的多。

有钱去那种地方的人,不是搞到点钱就去花掉的混子,就是少数的公子哥。

不然就是上岁数的老男人,靠着年龄,攒在手里一点钱,然后到夜场里收购那些被贩卖的青春。

毫无疑问,李凡是对于琳琳来说是一个非常不错的选择,所以琳琳才会倍加珍惜。

当然李凡也不会考虑他一无所有后,像琳琳这样的人,会避他如蛇蝎。

真到那时候,李凡都觉得全世界都应该离开他,一无所有的人要什么全世界。

有钱的时候就当个王吧,没钱的时候就当个王八。

回到家里的时候,奇怪的是今天沙发上空无一人,以前都是琳琳在沙发上等李凡回家的。

难道是因为今天去火锅城没叫她的原因,女孩子生气该怎么哄,亲亲抱抱还是包包。

身旁的云梓似乎看出李凡的疑惑,抱住李凡的腰抬起头对李凡说道:“我跟琳琳姐说好的,一三五七你是她的,二四六你是我的,今天星期六,我要你抱我回房间。”

云梓,显然要比琳琳重的多,把她抱起来,李凡明显感觉有点吃力,好在云梓的房间并不远。

很快两人就重重的摔在床上,李凡忍不住还是问出心中早就想问的问题:“为什么选择我,你知道我不是什么好人的。”

黑暗中,云梓的气息都扑在李凡的皮肤上,感觉整个房间的温度都在上升,就听云梓附耳说道:“如果不是你,可能我会成为下一个琳琳。”

原来云梓出生在一个偏僻山区里,她刚出生她的母亲就因为嫌弃家里穷,跟着别人跑了。

后来她的父亲又娶了老婆,生了两个孩子,而云梓呢就变成没人要的孩子,还是她**把她拉扯大的。

父亲从来没有往**家送过钱,他本来就没什么本事,赚的钱照顾后来娶的这个媳妇还有孩子都不够。

哪里还有钱给云梓啊,从小到大,云梓都没穿过什么像样的衣服,吃的呢也是**辛苦种起来的庄稼。

小时候云梓就发誓,长大一定要让**过上好的生活,这一辈子她可以谁都不管。

无论是她的生母,还是没尽过责任的父亲,她都可以不把他们当亲人,但是**,她发誓一定要让**过上好日子。

她的成绩一直都很好,高中之前都还好,**可以种点庄稼,平时弄点山货,摘点花椒拿到城里去卖。

这样才勉强供云梓读书,可是上大学的开销就变得很大,哪怕云梓利用节假日打工。

那些工作,无一不是工资少的可怜。

为了能够让云梓上大学,**到处去借啊,下跪磕头,甚至都把头磕到云梓父亲的门口。

后来还是村上的干部出了点钱,又东拼西凑,才让云梓读了个完整的大学。

可是毕业后,工作并不好找,工资低不说,很多公司看云梓长的漂亮,都频繁的暗示她想要赚钱,那就得付出点什么。

刚出学校的人,哪里受的了这气啊,一气之下就回来老家,回来后就听说**生病住院的消息。

家里哪有钱给**治病,就连**都决定放弃治疗,不过云梓怎么可能眼睁睁的看着**病入膏肓。

甚至已经打算到夜场当中贱卖自己,因为那是她可以轻易拿到最高工资的地方。

阴差阳错之下,云梓听说逆鳞招聘的信息,而且给的工资比夜场还高。

抱着试试看的态度,这才成为逆鳞工作室的一份子。

不过眼看**的手术费必须尽快凑齐,云梓跟琳琳这么一说。

才有这俩人合伙,一三五七,二四六的安排,琳琳是需要同盟,省的李凡以后找个难缠的对手入伙。

与其那样,不如找个统一战线的姐妹,把李凡给看住。

只要李凡真如他所说这辈子不结婚,那她就可以心安理得的陪在李凡身边一辈子。

万一哪天李凡想着从良,那她还不得被抛弃。

她可不想再去陪那些不三不四,让她感觉恶心,却还得给个笑脸的男人们。

只要李凡的花心不死,她就是安全的,只要李凡能够把事业做的一帆风顺,她就打算这一生从一而终。

所以琳琳选择了云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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