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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千金(一)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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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锦平:“王市长,您别这么说,我反正也没什么事儿。”

王市长:“别惯着她,从小惯坏了,没个正经样子。”

*

饭桌上,王市长习惯性的聊起了工作,他说最近全国搞中外合营是个趋势,全省现在还没有成功的,他希望宁城能出头一例,过几个月会有一个外商团过来参观,这是今年的重点任务,一定要搞好。

林锦平点点头,他又聊了下最近国企搞股份制改革的这股趋势,说是不是可以在宁城尝试。

王市长并不认同,说国企还是要姓“公”不能姓“私”,不过可以先搞“承包制”,把产能和利润搞上去。

……

市长夫人见两人光顾着聊工作,菜都凉了,不停的提醒两人夹菜。

王丽芸听他们聊工作觉得实在无聊,赶紧见缝插针的插话进来。说:“锦平哥,我的诗登上《诗歌报》了,你想不想读一读?”

“真的,这么厉害?什么时候真要拜读一下。”

王丽芸心中洋洋得意起来,又说:“我想考研究生,做大学老师,您觉得怎么样?”

林锦平淡淡的说:“挺好的,女孩子做老师挺稳定。”

王丽芸问:“锦平哥,我妈总是逼着我找男朋友,可宁城的我都不喜欢,你帮我说说我妈,让她别逼我了。”

林锦平尴尬的浅笑,抬眼看了一眼市长夫人。

市长夫人用筷子夹了一块东坡肉放进林锦平碗里,笑着说:“瞧她那个样子,大小姐一个,谁敢要啊,锦平,要不你委屈委屈,考虑一下我们丽芸如何?”

王丽芸等得就是她妈这句话,还是知女莫若母啊。

林锦平一时手足无措起来:“夫人,我哪敢,您别揶揄我了,我这……邵兰也才去世没多久,我还没那份心思。”

听他这么说,王丽芸眼神里的神采一下子落寞了下去。

*

算起来,王丽芸已经暗恋林锦平有五六年的时间了,自从他做了父亲的秘书,她就觉得自己生命中多了一个“哥哥”。虽然他比自己大了七八岁。可这么优秀的一个男人,每天对自己鞍前马后、体贴入微,怎能不有点动心呢?

她把他想象成爱情小说中的男主角,他符合她对男人的一切幻想:高大,英俊,知书达理,有时候心事重重的样子特别令人着迷,甚至因为有一个生病的老婆而充满悲剧色彩。他仿佛就是罗切斯特先生,而自己就是简爱……

可是,他毕竟是有老婆的,虽然她并不介意。在她所爱的文学作品里,爱情从来都是不被婚姻所束缚的。可那时她毕竟还小,在林锦平面前如何撒娇也引不起他的重视。如今,林锦平终于恢复单身了,还又回到了宁城,这么天时地利人和,该回该轮到她了吧!

可希望越大失望越大。两年不见,他却几乎看都不看自己一眼,对她的态度也是冷冷淡淡的,现在居然还以过世的妻子为理由搪塞母亲。她盼了他那么久,等了他整整两年,等回来就是这样一个冷冰冰的林锦平吗?

王丽芸此时,只觉得心灰意冷,对着一桌子好菜提不起兴致来了。

*

王丽芸不知道的是,她的心愿本是可以达成的。

王丽芸是个彻头彻尾的浪漫主义者,以她的个性,她会在三年内不停的对林锦平花样示爱,终于逼着父亲王市长也帮她向林锦平示好。林锦平感恩于王市长的知遇之恩,又耐不住家人劝说,最终成了市长家的乘龙快婿。王市长平步青云,他的仕途也因此跟着一马平川……

王丽芸瞧不上政客的功利,可一辈子却是靠着父亲和林锦平两个政客活着。她和林锦平的个性可以说是一个浪漫的飘到天上,一个实在的踏在地面。王丽芸一向自视甚高,从不会体谅他人,不懂如何做一个妻子的角色,更不会做一个母亲,她处理不了和林冉之间的关系更受不了婚后林锦平对她的冷冷淡淡。她变得善妒、焦躁、胡思乱想,渐渐地,她开始每天不停的和他闹,闹得他心烦意乱,宁愿住在外面不回家。

终于,两人成了一对怨偶,她心灰意冷的出了国,他则留在国内,两人虽然一直没有离婚,却一辈子彼此折磨、彼此痛恨。

……

好在,因为有了冯笑笑的出现,这一切都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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