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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国公徐宏基、英国公张维贤、永康侯徐应坤、新建伯王承勋,这四位中有两位是一等一的公爵,而魏国公一家更是地位崇高,与异姓王待遇相同。
《皇明祖训》是太祖皇帝为子孙后代写的家规,属于皇族的家法,但其中包含了五家外姓。魏国公徐达、曹国公李文忠、信国公汤河、西平候沐英、武定侯郭瑛。
也就是说这五家勋贵被朱元璋视作家人,既然受到了皇族家法的约束,自然也要享受皇族的福利。
所谓礼法,并不是见面打招呼、吃穿住行的规制这么简单,它是一整套社会行为规范,以此将人分成了三六九等,以便于管理。
改变礼法就等于要改变社会架构,对于既得利益者而言无异于拆毁根基。所以每每遇到有人要背离礼法约束,就会遭遇到非常强大且发自内心的阻力,哪怕是皇帝。
“朱家祖上并不是从太祖起,既然他能写《皇明祖训》,那朕为何不能再重写一本以代之呢?不要再提什么祖训了,如果人人都以祖训为准,我们现在都不该坐在大殿之上穿着绫罗绸缎,而是和祖宗一般茹毛饮血、刀耕火种。
多想一想律法吧,从今往后遵守律法者既视朕为君,朕也视其为臣工子民;不守律法者既视朕为仇敌,如何对付仇敌,朕已经演示过多次了,不再赘述。”
但此时的景阳皇帝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皇帝了,有了海军陆军十余万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捍卒撑腰,再加上广布于朝堂和各州府的保皇派官员上下齐心,权力之大直逼开国帝王。
同时霸气也越来越足,张嘴闭嘴根本不把太祖太宗放在眼中,对祖训更是弃如敝履。而且当着所有大臣的面立下了新规矩,总结起来就是八個字,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律法,快别提了,大明律已经让这位皇帝改得连大理寺卿都不认识了。景阳朝实际上有两部律法体系在同时执行,朝堂之外和民间依旧按照传统大明律,而在朝堂之上,遇到大事完全是皇帝出口成宪。
不服没关系,意见保留,该干嘛干嘛去。因此而消极怠工或者请辞者,分分钟要迎来锦衣卫和东厂抽丝剥茧般的调查,确定在任上无劣迹才可去职。
这一招别看简单粗暴,却非常奏效。试问在任上干了几年的官员,从京官到地方官,谁的屁股能一干二净,真的不怕调查?
这就等于把身家性命都攥在皇帝手里,不光要干活还得使劲儿干,按照皇帝的意图干,否则大概率家破人亡。然后再被报纸一顿鞭挞,遗臭万年,名和利一样也不剩。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