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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陛下圣明……”袁可立长长松了口气,他从来就没看惯过这位皇帝,却一直选择跟随,就是因为总有两心相通的感觉。
不管说什么,很少有需要讲完的,更不可能重复,大部分时间只要开个头皇帝就明白了,还能很快拿出解决方案。谁不愿意能有个知己呢,哪怕半个也挺宝贵的。
“礼卿认为这事儿该由海军或者朝廷插手?”
但洪涛也有很让人讨厌的方面,且远多于讨人喜欢的点。这不,他明明知道袁可立想问什么,却就是不直接说,非要绕圈子仔细讨论。
“……难不成要任由民众与土著厮杀搏命?”袁可立还就爱上当,非得打破沙锅问到底。不光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
“否则又如何?朝廷在小琉球没有衙门,连土著是谁都搞不清,大明律到了那里只是一纸空文。福建民众也不是听取了朝廷旨意上岛耕种,完全就是自发而为。
既然无名无分,海军也不能以剿匪之由横加干涉,索性就由他们去闹吧。不过朕有好生之德,也不便看着福建民众徒增死伤。
这样,从裁撤边军的辎重里拿出一部分,以借贷的方式发放给上岛的福建民众。有了甲胄弓弩护身,想必应该能少些死伤,朕也能安然入睡了。”
那洪涛想让袁可立明白什么呢?和小琉球上的械斗没有关系,而是一种执政理念,或者叫规矩。
在朱元璋制定的不征之国中包含了小琉球,也就是说按照法理小琉球是外国,不属大明管辖,也就不用遵守大明律。
福建民众和岛上土著发生了纠纷,不管从任何角度寻找,也找不到能站住脚的道理。总不能说你们去人家院子里种树受阻,还得怪人家接待不热情。
但从国家民族的角度上讲,做为大明皇帝又该维护大明子民的利益。现在问题就来了,是按照法理来处理好呢,还是按照情理处置更妥当。
别人如何想洪涛管不着,做为皇帝他有权做出最终裁决。同时也是一种范例,为今后有可能发生的类似问题做出指导。
所以他选择了法理,不能因为小琉球国小人微就以大欺小。道理还是要讲的,尤其是做为皇帝或者朝廷,一举一动都是在给国民做榜样。
如果皇帝和朝廷蛮不讲理,带头不遵守法度,即便短期内占了便宜,从长远角度来看也是亏的。因为这种行为会带坏国民,当社会之中充斥了大量不分对错的民众时,国家也就走到头了。
但是讲道理并不意味着占不到便宜,只有庸才才会这么想。高明的政治家会利用智慧让两者兼得,既讲了法理,同时也占了便宜。
该怎么做呢?这不是就给袁可立当场表演了一番吗。民众的纠纷朝廷不掺合,但朝廷可以适当放宽某些政策,提供某些方便,让自己国家的民众强大起来,自然而然不就占到便宜了。民众在外面占了任何便宜,也就等于国家赚了。
是不是有些缺德、无耻和不要脸了呢?那是必须的,做为皇帝和大臣,如果做每件事的时候都先考虑自己的脸面,那就是严重的失职。
不管是天授、神授还是人授,能坐在这个位置上,追求的肯定不应该是脸面。往大了说是代天牧民,让百姓吃饱穿暖甚至富足幸福。往小了讲是实现理想,让自己的理念能行得通。
所以不管遇到了何种问题,百姓可以自私、士绅可以自私、唯独官员和皇帝不能自私。先去考虑国家得失,在满足了这个前提之后再抽空想一想能不能名利双收,这才是好皇帝和好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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