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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吧(同上,娱乐大家的)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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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第零号物种——人。

至于是亚洲科、欧洲科还是非洲科的天朝种、英伦种还是美帝种等,我分不太清,偶尔也能看到几个其他的物种,比如牛、羊、马等,只是偶尔。

主人从来不带它们来配种,所谓的“主人”也不过是个代号罢了,我们是接触不到那个世界的。

说实话,我觉得我比隔壁的羊要聪明,他们只会“咩咩咩”——而我会bb——可是这并没有什么用,在很久很久以前“我们”(实际上此处指人类)被关在了笼子里。

主人的作用就是吃掉我们。

甚至我们都不知道主人是什么,毕竟时间太久远了,而且似乎当时所知的人也并没有很多,反正现在我们只是一群被关在这里的肉食,而且从往上数许多代我们就扮演着这个角色。

习惯了。

四只脚的是羊,两只脚的是人,很简单用于区别的方式,听说现在我所还可以运用的词汇也是仅存的了,当没有了记录的工具,我们只能通过口口相传,不过看起来没什么用——我们的聪明才智实在是太过微不足道,没人会在乎食物的聪明与否——除了可能喜欢食用大脑的主人,至于逃,那更是不可能的事情,当绝对的差距拉开,我们连违逆都办不到。

作为人,我们可能曾是食物链尖端?甚至一开始这种“糟污”的物种呲之以鼻,可是“人”的数量实在是太多了,最终“主人”很无奈地开始重新培育,配种,因此我们的“新人类”的可口程度甚至超越了之前颇受青睐的小羊排。

好吧,其实我不应该这么自豪的。

至于我们吃什么,额,是草,偶尔会夹杂这一些动物的内脏。

草是为了保证肉质的纯净,而适量的血食可以保证更有嚼劲。外星人不吃内脏。

当然这绝不是人类的内脏!

曾经他们企图将人的脏器混在饲料里,但是机智的人民们(吃货们)发现了,以他们喂过的99.9%的人都选择宁饿死也不肯食用告终。

听说是因为人类的传统“美德”——虽然都要被吃了,但是朝闻道,夕被吃,这是很严肃的。

当然还有部分人不吃羊肉啦,不吃牛肉啦,不吃猪肉啦,不吃狗肉啦,说实话,我觉得这么麻烦还不如就让我们吃掉自己呢,我方靠的是“老饕”——就是吃货们,进行着这项“伟大”的鉴别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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