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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松开手,紧闭着嘴唇定定地看着我,人看来极聪明。智商第一——这个我从前唯一衡量男人的条件,而现在呢,我一想到他那满腹坏水和不伦不类的半上流语言,便忍不住笑。
“笑什么?”
“不为什么。”我不置可否,继续笑。
“新鲜,很新鲜,是吗?”他已经喝了五杯了,脸上仍未有半点醉意,“我在想……哦,我想看到你高潮时的面部表情。”
从酒吧落地有色玻璃窗看出去:桥的曲线顺着河面旋绕开去,而夜幕却融化在河面上。
是呵,我必须走,母亲不暗示我走,我也会离开。
在东。莫之敢指。
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
那个停电只能点蜡烛的夜晚,母亲又提起在我出生前后给我取名字的事,说她和我父亲翻遍字典,终不满意,最后两人筋疲力尽躺在床上,父亲翻过身,面朝窗子,看着下午雨后阳光移走乌云的天空,忽地想起这一段。他连忙起身去书房翻书:
虹也。日与雨交。倏然成质。似有血气之类。乃阴阳之气不当交而交者,盖天地之淫气也。在东者莫虹也。虹随日所映。故朝西而莫东也。此刺淫奔之诗。言虫在东。而人不敢指。以比淫奔之恶。人不可道。况女子有行。又当远其父母兄弟。
岂可不顾此而冒行乎。
他看着看着,脸白如一堵墙。
母亲躺在床上,捂着凸起的肚子没言语。
几天之后,我出生了,待我经护士之手洗裹好后,第一次抱给从产房移到病房休息的母亲看时,母亲说,就叫她。
烛光,企图翻越我的恐惧,不断地挣扎、跳动。
每次这个早已成老话的故事重提在母亲的嘴里时,我都猝不及防打了个冷战,有种前所未有的恐惧,我似乎依稀瞥见了以后我们各自的生活和预定的结局。
桥悄无声息地从船上穿过。夜,更换着色泽,由黑转青蓝,再由青蓝变为墨黑。灰蒙蒙的云块,隐隐沉沉飞动。而船灯、桥灯、路灯连同两岸的房屋,留给这个城市一片模糊不清的影子。在一阵风传递过来的烟雾之中越加缥缈,不真实。
我走得有点疲劳,于是我停了下来,靠在一家卖早点的店铺门框上。门紧紧关着,透过玻璃,店铺里间微弱的光线打在我的脸上。我的手触及玻璃上写着锅贴、米粉、油条、豆浆之类的字样,双腿开始轻轻打战,或许,我生来就应该落脚在这个地图上最东端的上海,哪怕我在其他城市长大。而且,我生来就应该到这个城市闹一场革命。面对这个已经打烊的城市,我多么像拒绝离开畜栏的一头可爱的牲口!
第七节
又是深夜一点。
天蓝下去,覆盖了夜空,蓝下去,出现了一轮残缺的月亮。火烧毁了几栋房屋,大批的蝴蝶、蛾子、蟑螂从空中坠落在街上、屋檐、人的头顶和肩上。
一拨人慌张地后退着,不知在害怕什么。
我刹住摩托,跳下地,将车靠在一棵银杏树边,走了过去。
在一家鞋店与人行道上的垃圾箱间,一条黑色的狼狗站在那儿,据说已有一年多时间了,它阴冷地瞪着眼睛,张开长着利齿的大口,不动,也不吠叫,似乎谁靠近它,谁就是它饥饿肠胃的第一口美餐。它颈上戴着一个璨璨耀眼的项圈。应该叫它“圣徒”呢,还是“回忆”?我脑子飞快地转动着,这时它离我只有二十步不到的距离,与我的目光对视。我的脸色镇定,温柔而欣喜,不放慢脚步。“回忆,”我嘴里轻轻地打了个呼哨。然后走几步忍不住轻声呼唤一次“回忆”,我像一个灵魔,靠近狼狗。
在这个时候,我突然觉得从前那些同行太可笑,他们写的所谓警世之作,追索神圣情感与绝望,昼夜不食不寝,充当道德审判家,俨然忧于天下之先。诗人、作家、画家、音乐家以及政客等,所有的形象,都没有在世界的分裂中作为一个人本身的行动更为重要的了。一个很响的榧子,从我的手指弹出,重重地蹦落在身后“嘘”的一声众人变色的脸上。
狼狗一惊,凶猛地龇出牙齿和鲜红的舌头,头昂起之时,身子后坐,准备扑跃的样子。
我身后响起了奔逃的脚步声。
我不予理睬,继续专心致志地打着漂亮的榧子,清晰,悦耳,铿然。我说“回忆!回忆!”步态平缓,可以说是漫不经心地从狼狗身旁走过。忽然,我转过身,往回闪了一步,弯下腰,摸住了“回忆”的脖颈。
学会了不再流泪的我,第一次养一条雌狗,我几乎与它形影不离,总是左右相伴。这天,我身穿一件紧裹的连衣裙,因为半透明,那几朵刺花在阳光下格外醒目,衣服仅仅起了罩一层红光的作用,使文身逼现出神秘的美。我牵着健壮、浑身毛发油亮的回忆,走在虹口公园门口1路9路电车行进的马路当中。叫卖茶叶蛋的小贩以及围在摊上的顾客专心而残酷地剥刚孵出小鸡的蛋壳,把带毛的肉团儿扔进嘴里,此城重新盛行品吃佳肴“母女合床”,据说源自《金瓶梅》刚发现的古抄本,补阳有神效。飘扬在城市上空的本地话,一串一串蛆似的扭动,加上买者卖者为一两分钱争红脖子,在一场令人神魂颠倒的戏尚未开张时,在黑夜降临之前,白天的街道还可从某些景致中挑出少许似曾相识、过去多少年的秩序和有政府主义的形状来。我感慨万分,俯下身,把脸贴在回忆的头上,那首早已淡忘却对我来说非同寻常的歌落在了我舌头上:
我出卖了灵魂,你为我拾了回来
我简直不敢相信
你真需要我
第八节
已经不存在的时间,加上一些不应发生的事,这就是回忆。这话或许有道理,但不会永远如此。这桩不应当有的事不在过去,而在现在,此时此刻,就在这儿。因此,我感到有必要不再遮掩事实的真相,比如,在此书中我想讲的并不是一个恐怖加血腥的性暴力故事。如果我在前面没有说明白,那并不是我的本意,而是还没来得及醒悟到你们的误会。再比如,我不应该拒绝古恒几次三番请求进入这灯残酒冷的舞台,我为什么不允许他、答应他呢?我的确想看到他怎么将他担任的角色演下去。
当然,我这么说,有点不切实际,在犯傻。事实上,我总是阻止他,虽然我明知不让他走近我是办不到的。例如,就在此刻,我已从这漆黑的跳舞的人群中,辨认出一个远远注视着我的人,高个儿,表情冷漠。是的,这个人对我而言,并不陌生。
今夜的通宵舞会,由警安工会主办。
“警匪一家,真不假!难怪街上连蟑螂咬死人也无人管了,”古恒将一把伞靠在墙边,站在我身旁说,“这个城市快成政治波普了。”讽刺中带着万分悲戚。多少年不见了,他好像我们昨天才分手似的,连招呼都不必打。但他那愤世嫉俗、高人一等的腔调,却是依然故我,一点也没变。
我随着乐曲轻扭着身体说:“难道不好吗,警民鱼水情深!”他的呼吸以及从天而降的整个人,使我浑身战栗,我怀疑他的出现隐含阴谋,与某项罪恶的策划有关。但我马上打消了自己的想法,我不想过早地折磨自己。
来参加这个不定期的舞会的人形形色色,各行各业都有,但最积极的是这城市队伍越来越壮大的警察。乔装打扮,奇形怪状已足够荒诞滑稽的了。熄灯,就意义更多了。当然不是为了掩人耳目,也不是害怕新闻媒介的报道,而是给自己壮胆。于胡作非为之后,灯亮了,第二天若彼此碰头相见装作不曾有过什么事、不负任何责任。这样的遮羞布对警察来说尤其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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