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来读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帝国大航海),接着再看更方便。
“小伙子,你为什么要带走我的女儿?”
“因为我答应了她。”
“哦,那就是说不是因为爱?”
“爱是通过时间磨练而成的,我们东方有句话叫日久生情。”日久生情四个字,郑飞用汉语说的。
全桌人都愣了一下,不约而同地放下刀叉转头看向他。
“你是东方人?”安东尼奥的眼神中有了一丝敬畏。
“嗯,我父亲是天.朝最大的丝绸商人,几年前我带领家族船队远渡重洋来做买卖,没想到船队在海上遭遇风暴失事,我这才流落到了这里。”
郑飞煞有其事地阐述道,一点都不慌,他知道适当的吹嘘能为自己增添胜算,反正眼前这群孤陋寡闻的人无从考证。
“我的上帝......”人们低声唏嘘,眼神和安东尼奥一样,多了分敬畏。
只有特蕾莎明白郑飞是在胡诌,笑着冲他挤了下眼。
缓了一会儿后,安东尼奥清嗓道:“我对你的过去不感兴趣,只关心现在的你有多少财富,说说吧。”
“我有一艘亚特兰大城最大的船。”郑飞说的很自豪。
然而老家伙并不满意,问:“还有呢?你现在能拿出多少钱?”
郑飞身上仅剩一百来枚银币,完全不够看。
见他不答话,老家伙心里有数了,嗤笑着像是自言自语道:“表弟,出来吧!”
话音刚落,楼上传来吱呀一声,几秒后,一个衣着华贵的中年男子出现在护栏边,手持黑玉拐杖,眉眼微垂,以高高在上的姿态俯视众人。
郑飞很反感这种人,在圣休伦斯号当船长时,每逢酒会都能遇到这种装腔作调的贵族。
接下来是持续半分钟的沉默,寂静得只能听见刀叉和盘子的碰撞声。
“航海家?”中年男子终于开口说话,神态依然是那么不屑,瞥了眼郑飞的航海服。
郑飞点了下头,和他对视,看到他那满头金色卷发时,忽然产生想把它们烧掉的欲望,那样肯定很爽。
“航海生涯多久?”男子接着问。
“十几年了。”郑飞平淡回答,看见男子努努嘴,有些诧异的样子。
在原地站了一会儿,男子下楼了,靴子踩在楼梯上发出咯噔咯噔的响声,站到了郑飞面前。
郑飞这才注意到他穿的也是航海服,只不过档次要高得多,手指上那枚祖母绿扳指足以买下一条船。
“我的名字叫西尔维斯特·安东尼奥,航海十五年。”趾高气昂的语气,还带着些讽刺的意味。
“哦,好名字~”郑飞想到了动作巨星西尔维斯特·史泰龙,不由得笑了笑。
西尔维斯特,唔,我们姑且就叫他维斯特吧,他似乎对郑飞的态度很不满,质问道:“你没听说过我?”
郑飞摇摇头,在心底暗骂一句你特么以为自己是谁啊。
“我是热.那亚第一航海家!我到过世界的最北端,斯德哥尔摩!你个乡巴佬竟然没听说过我?!”
呵呵,这是在跟老子秀地理?郑飞吹了个口哨,漫不经心地说:“给你普及一下,世界最北端的城市叫朗伊尔宾,再往北就没有城镇了,是北极熊和维京人的居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