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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始皇革命 反封建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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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号文件的问题解决后,王绾等人就向皇帝上书,请求封邦建国,立诸皇子为王。秦始皇将此提案交由群臣讨论,上上下下竟是一片赞同。

赞同也不奇怪。正如王绾他们所说,天下初定,人心不服。六国的残余势力人还在,心不死,中央政府又“天高皇帝远”,谁能保证不会动乱?靠得住的办法,是仿效西周封建亲戚,为新政权镇住地头蛇,筑起防火墙。

这是有道理的。故此议一出,“群臣皆以为便”。

不过这样一来,秦就到了十字街头。因为一旦采纳王绾等人的建议,就意味着回到西周,回到邦国制度。然而从商鞅变法开始,秦的所有努力,都是在改革甚至反叛那个制度。唯其如此,他们才能在激烈竞争中脱颖而出。如果重演西周故事,岂非“一夜回到旧社会”?

那么,是延续周人建立的旧制度,还是坚持自己的新制度,甚至创建一个更新的制度?这对于刚刚称帝的秦始皇来说,真可谓“生死抉择”。

好在有人反对。

反对的人叫李斯。反对的理由及其得失,则成为后世争论不休的大问题,我们将在后面讨论。重要的是,李斯的反对成功,因为秦始皇投了他赞成票。

这是关键的一票。

从此,封建的命被革掉了。以后的历代王朝,虽然也封王封侯,却是“封而不建”,王侯变成了荣誉称号。新的王侯们对自己的封邑和封国没有治权,更没有主权,甚至连产权都没有。中国社会,再也回不到封建时代。

回不到封建社会和封建时代,究竟是好是坏,是福是祸,也许要到本中华史的第三十六卷才能回答。现在的问题是,不要封建,要什么?

郡县。

在否决了王绾等人封建诸侯的建议后,始皇分天下为三十六郡,郡下设县。郡的长官为郡守,县的长官为县令,都有副职和属员。这,就是郡县制。

郡县和封建,又有什么不同?

秦的郡县制和周的封建制有一个共同特点:都是三级。周,是天下、国、家;秦,是天下、郡、县。实际上秦的郡和县,就是由周的国和家演变而来的,甚至是灭国为郡,灭家为县。然而郡县与国家,却有天壤之别。

周的国和家,是封建的结果。天子封建诸侯,是为国;诸侯封建大夫,是为家。家是大夫的,国是诸侯的。诸侯和大夫,是国和家的主人。他们不但有产权,而且有治权,因此是君主——诸侯是国君,大夫是家君。

郡守和县令,则不是主,而是仆。春秋战国,他们是国君之仆;秦汉以后,他们是皇帝之仆。郡和县,都不是他们家的,而是国君或皇帝的。他们之于郡县,当然没有产权,甚至没有治权,只有代理权。换句话说,他们是由国君或皇帝任命和派遣,代表元首管理郡县的。

因此,郡守和县令没有爵位,只有职位。他们的职位也不像诸侯和大夫的爵位那样可以世袭,反倒可以罢免和调动。也就是说,诸侯和大夫是国和家的当家人,郡守和县令则只是君权的代理人。

这,就叫“官员代理”。

官员代理,是因为“中央集权”。官在四方,权在中央。集权,就不能再封建,因为封建是分权制。因此,一旦全国为郡县,邦国就必然变成帝国。至于那元首是叫国王还是皇帝,其实并不要紧。只不过碰巧的是,嬴政的称皇帝和定郡县,竟刚好是同时进行的。

秦,理所当然地成为帝国。

变成了帝国的秦,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踌躇满志的秦始皇,便开始了他的统一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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