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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陈胜造反 焚书坑儒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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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认同李斯的意见。[4]

于是,焚书坑儒。

焚书坑儒是中华史上一大要案,秦始皇和李斯也因此被永远地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其实焚书和坑儒是两回事,秦始皇坑杀的也不是什么儒,更不是意见领袖,反倒无妨说是一群江湖骗子。但,不问青红皂白,就一次活埋四百六十余人,称之为暴戾总是不过分的。

关键是焚书。

焚书是事实。不过焚书的直接动机,却未必意在毁灭文化,更主要的还是钳制言论。当时的惩罚条例是:焚书令下达三十天还没烧书的,黥(读如擎)为城旦(额头或脸上刺字,白天守城,晚上筑城,刑期四年);聚谈诗书的斩首;以古非今的灭族。

惩罚最重的,是以古非今。其次,是街谈巷议。

由此可见,焚书的目的,是要一次性根除一切议论国是的可能。这当然是不折不扣的文化专制主义。但在秦始皇和李斯那里,则多半自认为理直气壮。因为废封建,行郡县,是一场革命。这场革命关系到大秦帝国的生死存亡,必须进行到底,当然要“镇压反革命”。

那么,如果没有淳于越,会不会焚书呢?

这恐怕要跟汉武帝的“独尊儒术”联系在一起,才可能看得清楚(详见本中华史第八卷《汉武的帝国》)。总之,秦始皇和李斯一声令下,除官方藏书、秦国国史,以及医药、卜筮、农作之书外,私人所藏文艺哲学诸子百家之书都被付之一炬。这真是一场文化浩劫。

让人痛心的是,七年后,项羽又放了第二把火。由于他的屠咸阳,焚秦宫,就连秦帝国官方收藏,保存在博士们那里的古代典籍也化为灰烬。如果不是之前萧何抢出了一批文件,其后果真不堪设想。<img src="/uploads/allimg/200601/1-20060123423N26.jpg" />秦始皇焚书行动并未毁绝全部文献,这是出土于睡虎地秦墓的竹简文书,因开篇“为吏之道”而得名,全篇叙述官员行政、处世的守则与诀窍,反映了秦帝国独特的时代风貌。图版及释文均据《睡虎地秦墓竹简》。

中华文明的许多宝贵遗产,从此再也找不回来了。中华民族的许多宝贵思想,也被遗忘和中断。当然,被中断的还有战国时期思想活跃、言论自由的传统。损失已无法挽回,秦始皇、李斯和项羽罪不可赦。如果另一个世界也有法庭,他们是应该送去受审的。

现在,青铜的、物质的武器被没收了,文字的、思想的武器也被没收了。枪杆子和笔杆子,都捏在了秦始皇和李斯他们手里。那么,他们的帝国安全了吗?

不,灭亡得更快。

事实上,残暴野蛮的政治从来不可能持久,历史的车轮更非由独裁者的手指来拨动。早在知识分子拿起“批判的武器”之前,暴政之下忍无可忍的人民便已实施了他们“武器的批判”。陈胜,一个农民的儿子,卑微的士兵,在走投无路之时揭竿而起,大秦帝国便万劫不复,正所谓“戍卒叫,函谷举;楚人一炬,可怜焦土”。那熊熊燃烧的大火,据说竟“三月不灭”。[5]

呵呵,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

陈胜也一样。

[3]贾谊《过秦论》。

[4]以上事见《史记·秦始皇本纪》,参见《史记·李斯列传》。其中“非主以为名,异趣以为高”一句,《秦始皇本纪》作“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

[5]分别见杜牧《阿房宫赋》、《史记·项羽本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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