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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帅不过三秒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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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明?呵呵……我觉得他们更应该被称为‘瘸腿的界王’。想要成为神明很简单,任何法师开辟自己半位面之后,抓来一些智慧之物放在里面,恭喜你,你就是他们的神明了!——潮汐主宰

虽然只看了一场一秒钟不到的战斗,里奇的感触却良多。

原本他以为,传奇阶的战斗至少也要打个三天三夜,打到昏天暗地、日月无光才对。可哪知他根本连看都看不清楚。里奇相信,如果不是帕帕卡玛保护,他甚至都不能观看这个级别的战斗。

而特鲁克西纳男爵对女儿的悉心教导更让他觉得强者之路似乎不像他原来想的那么简单。里奇本来以为,法师修行不过就是学习更高端的魔法、冥想积攒更多魔力,憋到法力比别人强大、会的魔法比别人多,然后就可以咸鱼翻身、一路碾压……

反正以前的书上都是这么写的,主角穿越之后,随便捡到一本破书修炼就能一帆风顺,刚晋升一个境界,就能消灭同阶敌人。

然后,他现在却觉得,真正有底蕴的强者都应该是像男爵小姐这样从小被悉心教导,而不是一个人孤独地闭门造车就可以领悟的,因为他们永远都缺乏一样东西——经验。

前世的里奇是学机械工程的,他对‘经验积累’是多么重要的感触最深刻。有一次他们专门为客户设计了一个新的机械,用到一种新零件,概念很先进,不但维修方便,而且能用一个零件代替原来七八个零件。可惜,用机床车出来的零件怎么也达不到标准,总是漏油,即使是换了五轴加工中心也不行。眼见交付日期逐渐接近了,所有人都很急,可除了切出来十几个不合格零件,他们毫无进展。后来找到了工厂中的一位八级工,老师傅用砂纸打磨,凭手指抚摸测量,仅仅两天,一个合格的标准的零件就出炉了。

想到这里,里奇意识到,自己跟蒙妮先前有些想当然了,此刻,他对于一个优秀的老师是那么渴望。

战场上的战斗里奇虽然看不到了,但他可以听。打斗声惊天动地,阿莫斯壁垒附近的飞鸟走兽纷纷惊慌失措地逃离,那个兽人传奇的怒吼带着焦躁,而加雷斯的大笑却中气十足,他甚至还有闲心想着口腹之欲:

“高文,给老子准备一大桶酒。老子一会儿就要用这个兽人的头颅当酒杯。”

格鲁斯·高文的反应让里奇很不理解:“治疗团准备!”

这是什么节奏?前方大将谈笑间斩灭敌酋,这气概堪比‘温酒斩华雄’啊!套用一个烂俗的比喻:这种拉风的男人,无论在哪里都是漆黑夜空中的萤火虫,出门找小姐都不用给钱的主儿。要是里奇现在是统帅,早就传令三军,为即将凯旋的勇士庆贺了。高文阁下却让治疗团准备,这显然是对战友的极度不信任啊。

然而,当天边那个摇摇晃晃的身影飞近的时候,里奇终于明白了高文是多么有先见之明。

加雷斯·铁锤那从不离身的锤子已经不翼而飞,身上的铠甲残破不堪,穿着这身装束去丐帮应聘,起步就得是九袋长老。一条胳膊拉耷着,随风舞动,像飘落的枫叶,又像随波逐流的落花,就是不像人的上肢……胸前整个被剖开了,肝脏剩了半挂,心完好,百叶也在,那只尚且健全的手兜着一副下水,大肠、小肠、十二指肠完全搅和在了一起,添点水就是一锅上好的杂碎汤……

歪歪扭扭落到城墙上之后,加雷斯的表现绝对称得上是硬汉。他一脚踹翻了想上前搀扶他的一个骑士,得意地咧着嘴大笑:“我的猎犬何在?”

一位骑士立即上前躬身听令:“大人,我们在!”

“哈哈……好!去将老子的锤子还有那个兽人的头颅取回来!格鲁斯,我的朗姆酒呢?!”

里奇都惊呆了,听过刮骨疗毒,但关二爷还得下棋分散注意力;看过不打麻药抠子弹,但星爷都要***来麻醉自己……眼前这位受了这么重的伤,仍然谈笑风生、面不改色,简直非人类啊!

从种族构成来说,这话也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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