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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维斯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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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窒息时,邻居们似乎很高兴。可能是因为那辆薄荷绿的凯迪拉克轿车让他们烦恼了一段时间吧,而婴儿正是死于这辆车中。当然,他们做了一切正确的事:购买食物,打来电话表达哀伤,整理搜集来的东西,但他们眼睛里闪现出来的那种激动却是清晰可见的。

记者到来的时候,玛维斯坐在沙发的一个角落里,拿不准该把土豆片的碎渣从塑料罩面的缝隙中抠出,还是把它们再往下塞一塞。但是记者想先照相,于是摄影师就吩咐玛维斯坐到沙发的中间来,让还活着的孩子坐在他们悲哀得方寸已乱的母亲两旁。记者当然也要孩子们的父亲一起拍照。吉姆?是叫吉姆·阿尔布赖特吧?但玛维斯说他身体不太舒服,没法出来,他们尽可以进行他们的工作,不必非要他来不可。记者和摄影师交换了一下眼色。玛维斯心想,他们反正也知道,弗兰克——不叫吉姆——正坐在浴缸边上,嘴对着瓶口喝着施格兰酒。

玛维斯挪到沙发正中,剔着指甲里的土豆片渣子,直到余下的孩子坐到身旁。“余下的孩子”是今后他们绝无仅有的了。萨尔(后文“萨莉”的昵称。)用一只手臂搂住母亲的腰。弗兰基和比利·詹姆斯挤在她右边。萨尔用力掐着她。玛维斯马上领悟到,她女儿面对镜头一点儿都不紧张,因为掐的时间很长,而且就集中在一点。萨尔的指甲想掐出血来。

“这对你一定很可怕。”记者说。她叫琼恩。

“是啊,女士。这对我们大家都很可怕。”

“你有什么要说的吗?那些你想让别的母亲知道的事情?”

“女士?”

琼恩把一条腿搭在另一条腿上,玛维斯这才看到她穿着一双白色高跟鞋,鞋底上净是泥。“你知道的,说些警告她们、让她们小心的话,有关不经意之类的话。”

“唉。”玛维斯深深吸了口气,“我一点也想不出来。我琢磨是这样。我。”

摄影师蹲下身去,歪着头检查各种可能的位置和角度。

“这样才能从这种可怕的悲剧中引出些好事来嘛。”琼恩惨笑着。

玛维斯挺了下腰板,因为萨尔掐得越来越疼。相机咔嗒一响。琼恩把签字笔放到本子上。这玩意儿不错。玛维斯从没见过这类东西——墨水写到纸上却不会洇出一大片。“眼下我没什么可对生人说的。”

摄影师又一次调整了窗户的遮板,然后回到沙发前,举着一个黑匣子对准玛维斯的脸。

“我理解。”琼恩说,她的目光变柔和了,但眼中的闪光却和邻居们的一样,“而且我实在不愿意逼着你说,要不你也许能只跟我讲讲出事的情况?我们的读者全都吓坏了。双胞胎,这一切。噢,他们想要你知道,他们每一天都在为你祈祷。”她让目光掠过两个男孩和萨尔,“也为你们全家。他们为你们每一个人和全家祈祷。”

弗兰基和比利·詹姆斯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脚。萨尔把头靠在母亲的肩头,同时继续掐着玛维斯后腰的肉。

“你能跟我们说说吗?”琼恩笑了笑,意思是“帮我一个忙吧”。

“好吧。”玛维斯皱了下眉头,这次她想好好说说了,“他不想要加香料的火腿。我是说,孩子们喜欢,可他不喜欢。在这样的大热天,你没法存很多肉。有一次我存的一整块牛颈肉变绿了,所以我就去开了车,就是为了些肉肠,我原以为……唉,莫尔和珀尔。我起初是反对的,可他说——”

“莫——尔?”

“是的,女士。”

“接着说吧。”

“他们没哭也没闹,可他说他头痛。我理解。真的。你不能指望一个大男人干完活儿回家来,还得在我忙正经事时照看两个放到他眼前的婴儿。我知道那样是不对的。”

“所以你就带上双胞胎了。你为什么不把别的孩子也带上呢?”

“后院里有一只鼬鼠。”弗兰基说。

“土拨鼠。”比利·詹姆斯说。

“闭嘴!”萨尔倚着玛维斯的肚子,指着她的两个弟弟。

琼恩微微一笑。“要是把别的孩子带到车里,”她继续说,“是不是更保险呢?我的意思是他们大些嘛。”

玛维斯将大拇指插进乳罩吊带下,把它拽回到肩上。“我没想到会有危险。希格利迪·皮格利迪食品店就在那边。我当然可以去便利店,可他们的东西不太新鲜。”

“所以你就把新生下的婴儿放在车里,开车去买牛颈肉了——”

“不,女士。是买肉肠。”

“对,肉肠。”琼恩迅速地记着,似乎没有划掉什么东西,“不过我想问的是,就买一样东西,为什么耽搁了那么长时间?”

“没用很长时间。我在那儿也就待五分多钟,最多了。”

“你们的婴儿闷死了,阿尔布赖特太太。在一辆那么热的车里,窗户又关着。没有空气。很难明白这种事发生在五分钟之内。”

可能是汗,但掐得那么疼,大概是出血了。她不敢把萨尔的手拍开或者认可疼得不厉害。她只是搔了搔嘴角,说:“我已经为这事惩罚过我自己了,不过我当时是尽可能做到最快了。我走进店里,直接到乳品区,取下两包盔甲牌肉肠,你知道那东西很贵,可我连价钱都没看。有些肉肠一样好,可是要便宜些。可我急匆匆的,根本没看。”

“你急匆匆的?”

“噢,是啊,女士。他得吃好。罐头猪肉可不是一个干活儿的人要吃的。”

“肉肠就成了?”

“我原来想过排骨的。我原来想过排骨的。”

“你不知道你丈夫要回家吃晚饭吗,阿尔布赖特太太?他不是每天都回家吃晚饭吗?”

她真是个好人,玛维斯心想。客客气气的。她不四下打量这间屋子,不看男孩子的脚,也没被屋后冲马桶的声音吓一跳。

马桶声响停下之后,摄影师摆弄相机的声音就显得大了。“拍好了,”他说,“与你会面真是好极了,女士。”他探身过来握玛维斯的手。他的头发和记者的头发颜色一样。

“给凯迪拉克也照够了?”琼恩问道。

“挺多的。”他用拇指和食指比画了个“OK”。“愿你们大家都好,听到了吧。”他把手伸到帽子处,转身走了。

萨尔不再掐她母亲的后腰。她俯身向前,两眼盯着自己一只晃动的脚,只是偶尔碰一下玛维斯的小腿。

从他们坐的位子上,屋里谁也看不见停在房前的凯迪拉克。然而所有的邻人都已经看见那辆车好几个月了,如今摄影师拍下了这么多从未有过的照片,全马里兰的人都能看到了。薄荷绿。葱绿。冷静点。反正报纸上看不出颜色来。报纸照片显示的只有车子的大小,婴儿死处的亮光。现在婴儿们是永远不为人所见了,因为做母亲的甚至没给他们充满信任感的脸蛋拍过一张快照。

萨尔跳起来,尖叫:“啊!瞧啊!一只甲虫!”还跺在她母亲的脚上。

玛维斯刚刚说过“是的,女士,他每天回家吃晚饭”,可是不明白这件事有什么意义:有个每天回家的丈夫。有点什么意思吧。记者走了之后,她想去看看萨尔在她侧胁上掐出的伤,可弗兰克还在卫生间,大概睡着了,去打扰他可不是好主意。她想从沙发塑料面的缝隙中抠出土豆片的碎渣,但她想去的地方是凯迪拉克车里。车不是她的;是他的,可是玛维斯可能爱那车胜过他,就对他撒谎说备用钥匙丢了。琼恩临走时,她最后说的话就是:“车子可不是新的。有三年了。是六五型的。”要是可能的话,她宁愿睡在车里的后座上,蜷在那对双胞胎待过的地方,他们俩才是唯一乐于有她陪伴,不向她挑事的人。她当然不能睡在那儿。弗兰克告诉她,她这辈子最好别再碰那辆凯迪拉克,更不用说开它了。所以当她偷开的时候,她和别人一样吃惊。

“你没事吧?”弗兰克已经躺在了被子底下,玛维斯吓醒了,那一惊很快就融进熟悉的恐惧中。

“我没事。”她摸着黑想找出点线索。尽量提前感觉到、嗅到他的情绪。但他是一片空白,就像报纸采访当晚的饭桌一样。完美的肉条(不太紧,也不太松——用两个鸡蛋成就了这种不同)应该让他吃得高兴了。饭菜和他都达到了一种平衡:吃进了足够的,手里还有足够的。无论如何,他在饭桌上还是平和的,甚至是爱说笑的,而余下的孩子则大胆随便。萨尔用她的盘子撬开了弗兰克的旧刮脸刀,问了她父亲一系列的问题,每个问题的开头都是“这刀快得能……”。而弗兰克就会回答说“能剃下巴的胡须也能切断软骨”或者“割掉一只臭虫的眼睫毛”,引得萨尔哈哈大笑。当比利·詹姆斯把酷爱牌饮料吐到玛维斯的盘子里时,他父亲说道:“把番茄酱递给我,弗兰基;比利,别拿你妈的饭菜闹着玩儿了,听见没有?”

她没想到会花费这么多时间,看着家人在晚餐桌前的样子,高兴地听着别人的笑话,她知道弗兰克是放任孩子这样做的。办报纸的人一心想有些抓住人心的消息,而琼恩,“《信使报》唯一的女记者”,则具有人情味。

弗兰克在床垫上弄出调整姿势的响声时,玛维斯没打算做出坚强的样子。他穿着短裤了吗?要是她知道这一点,就会明白他是不是想和她亲热,可是她不碰他就没法弄清。弗兰克像是要满足她的好奇心似的,勐地弹了一下他拳击短裤的腰带。玛维斯松了口气,让自己叹出声,希望听着像是打鼾。她那声叹气还没完,被子已经被掀掉了。他把她的睡袍拉上去,遮住她的脸。她听凭他摆布。她判断错了。又一次。他是要先做这事,然后再做其他的。余下的孩子会躲在门外窃笑,萨尔的目光还会像刚听到那一事故时一样冷酷和不肯原谅。在弗兰克上床之前,玛维斯正在想她该做一些重要的事情,可想不起是什么事了。就在她刚想起来时,弗兰克问了她是不是没事。现在她觉得自己真的没事了,因为她忘掉的那件重要的事再也不必做了。

眼下这事会像通常情况下一样很快就干完呢,还是没完没了地在一种无言的疲惫中渐渐衰退?

两种情况都不是。他没有穿透——只是来回蹭着达到*,一边隔着蒙着她脸的睡衣咬着她的一绺头发。她简直成了一个真人大小的“破衣烂衫的安”了。

事过之后,他摸着黑对她说:“我不知道,玛维(“玛维斯”的昵称。)。我就是不知道。”

“什么?你指的是什么?你不知道什么?”她该这么说吗?还是干脆什么也不说?玛维斯选择了保持沉默,因为她恍然大悟他不是在和她而是在和门外窃笑的其他孩子说话。

“也许,”他说,“也许我们能把这事处理好。也许不成。我真的不知道。”随后,他打了个大哈欠,“看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她知道,这是一个信号——给萨尔,给弗兰基,给比利·詹姆斯的信号。

她等候着,一直到天亮也没合过一会儿眼。弗兰克睡得很沉 (他一停止闷死或勒死她就倒头入睡了),她原可以立刻熘下床,打开门,不光是为了吸点户外的空气。她确知萨尔就蹲在那儿——准备着勐扑上来或者抓住她的腿。她会缩起上唇露出十一岁的牙齿——对于要大吼的嘴来讲,那一口牙太大了。玛维斯想,天亮是关键。他们会同意用夹子整治她,但或许还没设下。她必须全神贯注地把它找出来——在它弹起之前。

第一道灰亮出现的时候,玛维斯慢慢地下了床。如果弗兰克醒了,这事就完了。她抄起一条红色休闲裤和一件蠢鸭牌运动衫,就进了卫生间。她从篮子里取出一件脏乳罩,麻利地穿戴起来。没有短衬裤,而且她也不能回到卧室去取她的鞋。经过余下的孩子的房间是一件大事。门开着,虽然没有声音从里面传出来,但玛维斯一想到要接近那儿,就感到发冷。过道尽头的左侧是不大的厨房兼餐室,右侧则是客厅。她得决定走哪条路再跑过那个门口。他们大概会以为她像往常一样径直到厨房去,看来她该直奔前门。也许他们盘算着她会改变习惯,根本没在厨房里放夹子。

她突然想起,她的钱包还在客厅的电视柜上,那个小柜子在电视机坏了以后就充当杂物箱了。而备用钥匙就别在钱包内层的一处破口下。玛维斯屏住唿吸,面对黑暗睁大眼睛,快步走过余下的孩子敞开的房门。由于背对着可能有危险的方向,她感到燥汗和湿冷一起袭来。

她不仅想起来了放钱包的地方,还记起了萨尔的高筒橡胶靴就在前门口。玛维斯抓过钱包,把脚伸进女儿的黄色靴子,就逃到了前门廊。她没朝厨房的方向看,而且后来再没看到那地方了。

她出屋门时太紧张了,直到把凯迪拉克从路边开出来,才意识到还没想好下一步该怎么办。她朝佩格家开去。她和那女人并不很熟,但她在葬礼上流的眼泪很让玛维斯感动。她一直想对她了解更多些,但弗兰克总有些办法阻止她们的相识变成友情。

一盏路灯似乎在几英里之外,太阳又不情愿升起,因此她找起佩格家来很费了一番劲儿。当她总算找到了的时候,就把车停在街对面,等着天大亮再去敲门。周围一片静谧。矮牵牛花丛中有个木雕女孩,面部遮在一顶鲜蓝色的女帽下面,斜握着一只喷壶,脚边围着一群大大小小雕刻的鸭子。边缘分明、修剪齐整的草坪看着就像名贵羊毛地毯的样品。一切都是静止的,小风车和周围的常青藤也一动不动。不过,房子旁边一株比佩格家房顶还要高、还要老的莎伦玫瑰却在摇晃,在空调排出的空气中舞摆,将蓬乱的花朵和花蕾垂向草丛。那样子像野花,玛维斯的脉搏随着它的舞动剧烈跳动起来。凯迪拉克里的时钟显示才五点半。玛维斯决定先开车转上一会儿,到合宜的时间再回来。大概在六点吧。但是到那个钟点,他们也会起床了,而弗兰克就会发现车给开走了。他肯定会报警的。

玛维斯从路边驶开,为自己的愚笨又伤心又惊恐。不光是邻居们熟悉这辆汽车,而且今天的报纸上还会登出汽车的照片。弗兰克刚买下车开回家的那天,街上的男人围过来拍拍车顶,把头伸进车里嗅着,还按了喇叭,哈哈大笑。他们笑了又笑,因为车主不得不隔两三个星期就借一次割草机;因为车主家的窗户上没有窗纱,家中没有可以看的电视机;因为三个月前他家前廊的六根柱子才漆了两根白漆,其余的还漆着黄色;因为车主整宿睡在他买来、停在自家门前的这辆车的方向盘后面。而邻家的女人们见玛维斯在阴天里戴着墨镜开车带孩子去白堡,都直愣愣地瞪眼看着,不停地摇头。她们仿佛从一开始就知道,这辆凯迪拉克有一天会臭名远扬。

玛维斯用每小时二十英里的慢速驶上了一二一号公路,多亏有天亮前的余暗掩护。她驶过县医院门前时,一辆救护车静悄悄地滑出车道。明亮的急救灯射出的灯光将白底绿色的十字照进黑暗中。她曾经在那里当过十五次病人——其中四次是因为生育。在倒数第二次因为双胞胎出生而住院时,玛维斯的母亲从新泽西赶来帮忙。她操持家务,照顾其他孩子。三天后双胞胎出生了,她就回到帕特森去了——玛维斯估摸着有三小时的车程。她可以在《秘密风暴》开演前赶到那里,她整整一个夏天都没赶上看那部影片。

在一处代卖饮食的加油站,玛维斯查看了她的钱包,然后才回应加油工。在她的驾驶执照后面折着三张十美元的钞票。

“十。”她说。

“十加仑的油还是十美元的油,女士?”

“十加仑。”

玛维斯注意到旁边的停车场上,一个早餐亭的窗子映出晨曦的珊瑚色。

“那地方开门吗?”她盖过高速路上卡车的轰响喊道。

“开门,女士。”

她轻快地在砾石路上朝早餐亭走去。亭内,女售货员在柜台后边吃着酸苹果馅饼和粗燕麦粥。她用一块餐巾盖上盘子,又抹了下嘴角,然后才问玛维斯早上好和要什么。玛维斯拿着一纸杯咖啡和用餐纸包着的两个甜甜圈往外走的时候,在出口宣传Hires牌饮料的镜子里看到了女售货员在咧嘴笑。那笑容让她走回加油站的一路上都心里别扭,跨进车里才看到脚上那双鲜黄色的靴子。她把车驶离加油站,停在早餐亭背后,然后把早餐放到仪表板上,同时在储物箱里翻弄着。她找出了一品脱未开的时代品牌威士忌,还有一瓶剩下一英寸左右高的苏格兰威士忌,一些餐巾纸,一个咬环,几根橡皮筋,一双脏袜子,一只电池已耗尽的手电筒,一管唇膏,一张佛罗里达地图,几卷去口臭的薄荷糖和一些交通罚单。她把咬环放进钱包,把头发编成一条难看的小辫子,从橡皮筋里伸出来的松散部分就像鸡毛。她还用陌生人的唇膏在嘴上涂了涂,随后便在座位上坐好,啜饮起咖啡来。她刚才太紧张,没有要牛*或糖,只是要了黑咖啡,现在没法强迫自己喝下第三口了。那陌生人的唇膏把纸杯边缘蹭得乱七八糟。

凯迪拉克每跑九十英里就要喝掉十加仑汽油。玛维斯没想好是先给她母亲打电话还是一直开到母亲家。后一种设想似乎更精明。弗兰克这时可能已经或者随时会给岳母打电话。让她母亲如实回答会更好:“我不知道她在哪儿。”到帕特森的车程是五小时,不是三小时,等她看到路标时,只有四美元七十六美分了。油表已经指到零了。

街道比她记忆中要窄,店铺也不一样了。朝北的树叶已开始变黄。驱车在树木形成的阳光斑驳的夹道中,她觉得道路似是向前滑行而不是向后退去。她的车速越快,前面的路越长。

凯迪拉克在离她母亲的房子一个街区的地方就停下了,但玛维斯勉强穿过十字路口,把车停在了路边。

来得太早了。在孩子们下午被接走之前,她母亲不会从幼儿园回家的。房门钥匙没再放在驯鹿模型的下边,于是玛维斯便坐在后门廊上挣扎着脱掉那双黄靴子。那双脚看着就像不是她的。

早在五点半钟,玛维斯还在盯着佩格家的莎伦玫瑰时,弗兰克就已经打过电话了。勃迪·古德罗告诉玛维斯,说她跟他讲不知道他到底在说些什么,他以为他是什么人,竟把她从睡眠中叫醒,然后就挂断了电话。老太太不高兴。当时不高兴,后来当她女儿像是黑洞中出来的蝙蝠似的轻敲着厨房窗户时还是不高兴,她一开门就是这么说的:“丫头,你那样子就像是从黑洞中出来的一只蝙蝠。你穿着一双孩子的鞋到这儿来干吗?”

“妈,就让我进去吧,好吗?”

勃迪·古德罗只有一块牛肝凑合够两个人吃。母女两人在厨房吃饭,玛维斯现在像模像样了——洗漱梳头,服了阿司匹林,还穿着勃迪有些大的便服。

“好啦,让我明白明白吧。我倒不是非听不可。”

玛维斯还想再来些小豌豆,把碗歪过来看还有没有剩下的。

“我能够明白你这次来的原因,你知道。谁都明白,”勃迪继续说,“有个蚊子脑袋就能想明白。”

碗里还有些。两三汤匙吧。玛维斯把剩下的小豌豆全都拨到自己的盘子里。不知道有没有饭后甜食。她母亲的盘子里还有不少炸土豆片。“你还吃那些吗,妈?”

勃迪把她的盘子推给玛维斯。盘里还有一小块牛肝和一些洋葱。玛维斯把这些统统刮到了自己的盘子里。

“你还有孩子们嘛。孩子是需要母亲的。我知道你挺住了,亲爱的,可你确实还有余下的孩子啊。”

牛肝做得好极了。她母亲总是把紧绷绷的外膜剥得干干净净。

“妈,”玛维斯用一张餐巾纸擦了擦嘴唇,“你为什么不去参加葬礼呢?”

勃迪挺直了身板。“你们没收到汇款吗?还有花?”

“我们收到了。”

“那你们就知道为什么了。我得作出选择——帮助埋葬他们还是花钱来回坐车。我没那么多钱两样都办到。我跟你全讲过了。我直截了当地问过你们怎么做更好,而你们俩都说要钱。你们俩都是这么说的,两个人。”

“他们要杀死我,妈。”

“你想让我在余生里一直头顶着那个负担吗?我还没为你和那些孩子尽够一切力吗?”

“他们已经要下手了,可我逃了出来。”

“你是我所有的一切,如今你的兄弟们已经不在了,他们让人开枪打死了,就像——”勃迪拍了一下桌子。

“他们无权杀死我。”

“什么?”

“他在让余下的孩子这么做。”

“什么?做什么?说出来,让我能听清楚你的话。”

“我说的是他们打算杀死我。”

“他们?谁?弗兰克?怎么是他们?”

“他们所有的人。孩子们也一样。”

“杀死你?你的孩子们?”

玛维斯点着头。勃迪·古德罗先是大睁着眼睛,继而用手撑住前额,低头看着膝头。

有一阵子,母女俩谁也没说话,可是后来,勃迪在水池边问道:“那对双胞胎也想杀死你吗?”

玛维斯瞪着她母亲。“不!噢,不,妈!你疯了吗?他们还是婴儿哪!”

“好啊。好啊。只是问一问。这不正常,你知道,以为小孩子们……”

“不正常?这是——这是邪恶!但是他们会照他说的做。现在他们什么都做得出来。他们已经试过了,妈!”

“怎么试的?他们做了什么?”

“萨尔有一把剃刀,他们都瞧着我笑。时时刻刻都盯着我。”

“萨尔拿那把剃刀干了什么?”

“她把剃刀放到她吃饭的盘子旁边,一直看着我。他们都看着我。”

两个女人都没再谈这件事,因为勃迪告诉玛维斯,如果——而且也只有她不再这么说话,她才能住在这儿。她不会告诉弗兰克——就算他再来电话—也不会告诉别人玛维斯在她这儿,而如果她再说一个关于杀人的字眼,她就马上给他打电话。

过了一星期,玛维斯又上路了,不过这次她心中有了打算。几天之前,她听到她母亲小声对着电话话筒说:“你最好尽快到这儿来,我指的是马上。”随后,玛维斯趁着勃迪在游戏校园公司上班,边绕着房子走边想:钱,阿司匹林,油漆,内衣;钱,阿司匹林,油漆,内衣。她取出了她能够找到的前面两样:两封褐色政府公函里的支票和两个拜耳瓶子,信封原是摆在她的一个战死兄弟的照片前面。她从勃迪的首饰盒里拿出了一副仿钻石耳夹,偷回了她母亲认为藏得严严实实的汽车钥匙;把剪草机里的两加仑汽油倒进了凯迪拉克的油箱,然后把车开出去再多加些油。在纽瓦克,她发现了一家叫施勃伯爵的喷漆店,便在基督教青年会宿舍待了两天,直到把车喷成了品红色。广告上说的二十九美元原来只是对标准规格的汽车而言,对这辆凯迪拉克,他们找她要了六十九美元。至于内衣和带皮带的凉鞋,她是在伍尔沃思连锁店里买的。在“好愿”二手商店,她买了一套浅蓝色套装,料子是速干的;还买了一件白色纯棉套头衫。她心想,穿这些东西去加利福尼亚正合适。正合适。

她在身边的座位上放着一份新版的行车地图,从纽瓦克驶出,加速向七○号路驶去。随着东部被甩得越来越远,她的心情也越来越愉快了。以前她只有一次这么愉快过,那还是小时候乘转盘火箭的事呢。当火箭向下俯冲时,她乐得头晕目眩;刚刚慢下来就头朝下地升到转盘高处,那种心惊胆战的刺激到了极点,虽然她和别的乘客一起尖叫,内心倒是一种安稳的激动,因为尽管面对危险,自己毕竟被安全地捆在牢固的金属上。后来她带孩子们去游乐园时,萨尔却不喜欢转盘火箭,那两个男孩也一样。此时,在逃往加利福尼亚的路上,乘转盘火箭飞驰的记忆随时陪伴着她。

根据地图,路是直的。她只需找到七○号路,沿路开到犹他州,向左转,然后一路驶到洛杉矶。后来她回想起像这样的旅程——直行,一个州,又是一个州,完全和地图指示的一样。到她的现金减少到只有硬币时,她被迫去找搭车的人了。可是除去第一个和最后一个,她都记不得那些姑娘的顺序了。让姑娘们搭车是最容易的。她希望有她们做伴,很安全,而她们还会替她出加油费和餐费,有时候还邀她到她们可以休息的地方。她们驶过主路、立交桥、上桥的斜坡、路边的加油站和汽车旅馆,姑娘们为沿途增添了光彩,她们穿着腰带低到臀部、裤脚开衩的牛仔裤,长发飘拂或是把头发剪成与众不同的非洲式样。白种姑娘最为友好,有色人种的姑娘融合得要慢些,不过所有的人都向她讲述前面的加利福尼亚。在会意的谈话、银铃般的笑声和含蓄的沉默之下,她们描述的世界和她自己来加利福尼亚之前的生存天地分毫不爽——悲凄、惊恐,全都错位。高级中学破破烂烂,家长们傻傻乎乎,约翰逊(指美国第三十六任总统林登· 约翰逊(Lyndon Johnson,1908-1973),其任内使越南战争升级。)令人生畏,警察是猪,男人是耗子,男孩子是傻瓜。

第一个姑娘是在曾斯维尔郊外遇到的。当时玛维斯正坐在路边的小吃亭里数她的钱,这出走的姑娘出现了。玛维斯此前已经注意到她进了女卫生间,后来待了好长一段时间才出来,换了一身打扮:一条长裙,一件平滑的上衣齐到大腿。在停车场,那姑娘跑到凯迪拉克的右侧前窗外,请求搭便车。玛维斯点头同意,她便满脸欢笑地打开了车门。那姑娘说她叫桑兹拉——不过叫我达斯蒂(原文为Dusty,意为“沾满灰尘”或“含煳其辞”。)好了——一直喋喋不休地说了三十二英里。达斯蒂对玛维斯的事丝毫不感兴趣,她吃了两块点心,聊个没完,大部分是关于她脖子上吊着的六个身份识别证的主人的故事。那些男孩是她高中的同班同学或是她上初中时认识的。有两个识别证是她约会时得到的,其余的则是她找他们的家人要的——纪念品。那些男孩不是死了就是失踪了。

玛维斯同意穿过哥伦布市,把达斯蒂放到她女朋友的家门口。她们到达时正下着细柔的雨。有人完成了那个季节的最后一次剪草。达斯蒂的棕色头发缠成了一绺一绺;新割过的草在雨中散发出阵阵清香,身份识别证叮当作响,还有半块点心。这就是玛维斯对于和第一个搭车人绕路的记忆。除去最后一个,她记不起别的搭车人的顺序了。她看到有个男人坐在高速路休息区松树下的一条长凳上,是在科罗拉多吗?他边读报纸边吃东西,吃得很慢很慢。是在到科罗拉多之前吗?那天太阳高照,可气温很低。在什么地方,反正在那——带她载了一个搭车的姑娘,那姑娘却偷走了她的仿钻石耳夹。但更早的时候—在圣路易附近,是吧?——她打开车门,让两个站在七○号路上发抖的姑娘上了车。她们在大风中用军用外套的衣领紧裹住下巴,脚上穿的是皮面木底鞋、灰色的厚袜子——她们的双手插在衣袋里,用衣领蹭着鼻子。

她们说,要去的地方不远。她们说,去一处只在几英里之外的地方。那地方是一个绿莹莹的墓地,但像公园一样住着人。入口处围着一排排的汽车。成群结队的人和只身的散步者在大风中都耐心十足,其中还夹杂着一些来自军校的小伙子。那两个姑娘谢过玛维斯之后下了车,跑了几步,便加入了一伙在墓旁悼念的人当中。玛维斯没有急着走,她对草木一片不自然的绿色感到惊讶。她心里想的是军校学生原来是地道的士兵——只是年轻,实在年轻,而且和他们身后的墓碑一样有着崭新的面貌。

玛维斯载了本妮——最后一个搭车人,也是她最喜欢的,可本妮偷了她的内衣和萨尔的靴子。本妮很高兴地听到,玛维斯和她一样是要径直到洛杉矶去。本妮自己是去圣地亚哥。本妮无论如何算不上爱说话的人,但她唱歌,唱的是真正的爱、虚假的爱、救赎,唱的是无缘无故的高兴。有些引人落泪,别的则是故意犯傻。玛维斯偶尔跟着她唱,但多数时候都在听,在一百七十二英里的路程中没有听厌过。伴着本妮嗓音中那种华彩式的痛苦,车子驶过一英里又一英里,而且行进得很轻松。

本妮不喜欢在公路的休息站吃东西。如果赶上在这种地方,出于玛维斯的坚持,她就喝些水,而玛维斯则吞下溶化的*酪和油炸食品。有两次,本妮指点着玛维斯穿过镇子,寻找有色人种的居住区,以便照她的说法吃到“健康的”东西。在这种地方,本妮吃得很慢,每次要的食物都一样,总是些附加菜和配餐。她花钱很仔细,但看来并不担心,加油的时候都是分担一半费用。

玛维斯始终没听到本妮计划做什么或者去洛杉矶(噢,在圣地亚哥)见谁。每逢玛维斯问起的时候,她的答复总是简单的“往前走就是了”。然而,在堪萨斯州的托皮卡和劳伦斯之间的一处地方,她熘掉了,还拿走了玛维斯鲜亮的塑料雨衣和萨尔的黄靴子。怪事,玛维斯的五美元钞票还用橡皮筋系在挡杆上。她们在一家叫希基的下等餐馆刚吃完烤肉和土豆色拉。本妮的“打包”食物包得好好的摆在桌上。“我来付款,”她朝账单点着头说,“趁我们上路之前,你去一下厕所。”等玛维斯从厕所出来,本妮和她“上路”的笑话一起不见了。

“我怎么会知道?”女服务员这样回答,“她连一分钱的小费都没留下。”

玛维斯取出一枚二十五美分的硬币,放到了柜台上。她在车里等了几分钟,才找到返回可爱的七○号路的路。

本妮一走,凯迪拉克车内的沉寂简直难以忍受。玛维斯一直开着收音机,如果播出了本妮唱过的歌,她就随着哼唱,为那些劣等表演哀伤。

在一处埃索石油加油站,玛维斯吃了一惊。

她还掉洗漱间的钥匙以后,便向窗外看着。在掩蔽着油泵的霓虹灯下,弗兰克正俯身隔窗看着凯迪拉克车内。他可能在两周内长出那么多头发吗?还有他的衣服。黑皮夹克,衬衫几乎敞到肚脐,还戴着金链子。玛维斯弯下腰去,当服务员盯着她看时,她竭力做出一副像是脚下绊了一下的样子。没地方可跑。她翻看着架子上的科罗拉多地图。她再往外看。他走开了。她想,他把车停在附近,等着她出现。

她对自己说,我要大喊大叫,假装不认识他,和他动手,叫警察来。汽车已经不再是薄荷绿的了,啊,天哪——车牌可是原来的。她有注册证。也许他有购车时的车主证。出了新闻简报吗?她不能干等,而且又没有退路。玛维斯向前走去。没有跑。没有绊倒。一往直前,从她的钱包里拿出一张二十美元的钞票。

回到车里,等着服务员收钱的时候,她从后视镜和侧视镜中察看着周围的情况。没有什么。她交完费,转动了点火开关。就在这时,那个穿黑夹克、敞着衬衫的身影在右侧的镜中出现了。金链子闪映着霓虹灯光。她吓慌了,忘记了在找什么地方。是什么交叉路口?向右转到南边。不,是西边。在什么地方进入七○号路?可这是东边。出口坡道是向哪里去的?

一小时之后,她驶在一条先前已经走过两次的道路上。为了尽快出去,她发现自己行进在一座窄桥和一条两边都是货栈的街道上。她想好了,无论如何,二级路会好些。警察少,路灯少。每遇到红绿灯,她都心惊胆战,便取道出城。夜幕降临时,她到了一八号路上,就这样一路驶下去,直到引擎里只剩下冒着的烟。凯迪拉克既不叹气也不咳嗽了,干脆在一团漆黑中停了下来,车头灯照出了三十英尺远的柏油碎石路。玛维斯关掉车灯,锁上车门。她悄声对自己说,要有点勇气,就像那些跑来跑去的姑娘们。如果她们能四处游荡,跳上汽车,搭车去墓地,找陌生的居民区要吃的,独自找出路或者只是相互保护,她当然也能在黑夜中等候着黎明到来。她长大成人之后就做过这一切了,能够在大白天睡上安稳觉。何况,她毕竟不是个十几岁的小女孩了;她是个二十七岁的母亲……

时代牌威士忌毫无助益。泪水淌湿了她的下巴,一直流到脖子上。酒最终把她击倒了。

玛维斯醒来时,口干舌燥,面目难看,视线模煳。她知道自己感到饿,是因为红红的西瓜似的太阳看着就像能够下肚。周围的蓝天却不那么诱人,当然也不至于招人厌烦,由亿万英里中不止一样东西支撑着。

无可选择。她照达斯蒂教她的办法放松一下自己,回到车里等候再有一辆汽车经过。本妮很精明,她总要在离开任何地方的时候丢下食品盒。玛维斯感到自己的愚蠢像个干口袋似的在头上套紧了。一个成年妇女,竟然不能穿越这个国家,不能作出超过二十分钟的计划,还要人教如何在杂草中擦干身子。脑子成了一团乱麻,以致没打开车窗让婴儿能够唿吸。如今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从向她迎来的金链子跑开。弗兰克是对的。从一开始他对她的看法就完全没错:她是地球上最蠢的女人。

等待期间,没有轿车、卡车或公共汽车驶来,她打着瞌睡,在可怕的想法中醒来,再昏然睡去。她突然坐起身,完全清醒明白了,决定不干待着挨饿。路上那些姑娘会不会就这么干坐着?达斯蒂会吗?本妮呢?玛维斯向四下仔细打量。在那不止一样东西的亿万英里中,远处有些树。这是草呢,还是什么庄稼?每一条路都通向什么地方,是吧?玛维斯收拾起她的钱包,寻找她的雨衣,却发现已经不见了。“天啊!”她惊叫一声,砰地把车门关上。

上午余下的时间,她仍待在同一条路上。太阳升到头顶之时,她转到了一条较窄的路上,因为那里有树荫。还是柏油碎石路,而且窄得容不下两辆车,非轧上路肩不可。在路上没有树的地方,她看到左前方有一栋房子。那房子看着很小,而且关着,但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发现那房子既不小也没关着。她不得不穿过几英亩的玉米地才来到跟前。那房子要么是背向着她,要么是没有车道,随着越走越近,她才看出来房子是石头砌的——可能是砂岩吧,而且已经旧得发黑了。起初看着仿佛没有窗户,但后来她找到了门廊的起点,并且看到底层大窗的反光。她绕到右边,便瞥见了一条车道,不是通向前门,而是转到了侧面。玛维斯向左绕去。靠近门廊的草是修剪过的。石阶两侧都刻有抓着顶端装饰物的动物爪子。玛维斯走上台阶,敲了敲门。没人应答。她走到有通道的一侧,看到一个妇女坐在菜圃边上的一把红色木椅上。

“打扰了!”玛维斯两只手在嘴边拢成喇叭状,高声叫喊。

那女人朝她转过脸来,但玛维斯说不清她向什么地方看,因为她戴着墨镜。

“打扰了,”玛维斯向前凑了两步,现在没必要大喊了,“我的车在那边抛锚了。有谁能帮帮忙吗?有什么地方可以打电话吗?”

那女人站起身,边用双手拽了拽围裙的边缘,边走向前来。她穿着一件有小白花、纽扣很奇特的黄色棉布衣裙,系着的围裙看着就像是帆布做的。她的平底鞋没系带。头上戴着一顶宽边草帽。烈日当头,一股热风吹来,掀起帽檐的后部。

“这里没有电话,”她说,“到里边来吧。”

玛维斯随着她走进厨房,那女人把围裙里的山核桃倒进炉边的一个盒子里,随后摘掉了草帽。两根海华沙(或译哈依瓦萨,印第安人传说中的始祖。)式的辫子拖在她的双肩上。她脱掉鞋子,用一块砖顶着门,让它开着,随后摘下了墨镜。厨房很大,充满各种香味,还有足够一个女人吃一顿的饭菜。她背对着玛维斯,问道:“你是喝酒的女人吗?”

玛维斯不清楚对方是要给自己喝一杯呢,还是请求自己准许她喝一杯。

“不,我不喝酒。”

“这地方是不准撒谎的。在这里,一切真事都是可以的。”

玛维斯吃了一惊,往手掌里吹了口气。“噢,过去我有时候喝一点我丈夫的酒,可我不是你所说的喝酒的女人。我实在是……唉,受尽折磨了。开了这么长时间的车,然后又用光了汽油。”

那女人忙着点炉子。她的辫子垂向前边。

“我忘了问你的名字了。我叫玛维斯·阿尔布赖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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