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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春 卡洛琳之死 第八节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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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吗?”利普兰泽指着警局总部的麦克格莱斯大楼说,“他们都把这件事叫作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他说的是我们对卡洛琳谋杀案的调查,“现在,警察都在这么说。对雷蒙德来说,时间已经不多了。他不应该对媒体说我们马上就能破案的,他应该低调一点儿,不应该去接受那四十多次的采访,还次次都强调我们正在努力查案。”

利普兰泽的嘴里塞满了面包和红色的果酱,但这并没有阻止他的抱怨,他的怒气已经达到了极限。我们此时站在一片空地前,这里是公路高架桥下一个像垃圾场的地方。坑坑洼洼的地面上到处是破碎的水泥板,生了锈的、弯弯曲曲的钢筋从水泥板里伸出来。除此之外,这里还扔满了各种各样的垃圾,瓶子、报纸、报废的汽车零部件。被揉成一团的白色包装纸和被压瘪的纸杯像雪团一样散落在地上,都是在街对面的小吃摊买过东西后的顾客扔下的。那里是利普兰泽最喜欢的一个地方,是意大利人开的,专卖三明治,他们会把一整片小牛排肉上涂满沙司酱,塞进维也纳面包卷里。利普兰泽是一个单身汉,晚餐经常没有规律,所以中午喜欢多吃一点儿。我们各把一只脚搁在街边长椅上,把饮料放在椅背上,就这么开始吃了起来。椅子已经腐坏的木板上,留着街头黑帮和小情侣们各式各样的签名。

我们一边走回利普兰泽的车上,一边交换了信息。我说了和卡洛琳儿子会面的情况,但也说明了他并没有提供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利普兰泽介绍了他最新的行动,他去询问了那个说自己曾经见过一个陌生人的卡洛琳的邻居。

“克拉波特尼可太太。”利普兰泽说,“我告诉你,她可真厉害,真能说啊!”他摇着头,“她说她愿意去警局看看嫌疑犯的照片档案,不过,她要是真来,我得先找个耳塞。”

“档案查得怎么样了?”我说的是州警局里关于性犯罪案件的档案资料。

“什么都没查到。”利普兰泽说。

“没找到类似作案手法的案子吗?”

“我去问话的那位太太说,她曾经在一本书里看到过类似的作案手法,但她认识的人里可没有这样做过的人。天哪,她看的都是些什么书啊!上班难道还没上够?下了班还要看这些东西?”

利普兰泽开的是他专用的警局公车——一辆金色的阿力士,虽然车身上没有任何标记,但和其他所有的警局公车一样,都是全黑的轮胎,以ZF开头的特别牌照,全市每一个小混混基本都能一眼认出。利普兰泽把车开上马路,我们要开车回市中心,他在各条车道之间来回穿梭,绕了个弯,来到金巴克区,这里是我以前住的地方。路上的车辆很多,我们慢慢沿着马路挪动。就是那里,我想,就是在那里。我父亲离开之后,他的堂兄麦罗斯买下了他的面包店,连招牌都没有换,还是深蓝色的那几个大字,萨比奇面包店。

虽然我以前每天都在面包店里工作,但对店里的样子,我却只记得几个细节了,门是夏天的那种纱门,透过门,街上来来去去的人影好像都变了样,柜台后面摆着一摞蓝色的金属托盘,收银机是铁的,很重,上面还有一个圆圆的铃铛。我六岁的时候,父亲第一次要我来店里帮忙。我反正也没事做,来店里还能帮把手,又不用支付工钱。他教我怎么叠那些光滑的白色蛋糕盒。我每次都在布满蜘蛛网的地下室里叠好一打,然后把它们拿到店里。盒子很光滑,又重,边缘非常锋利,像刀片一样,弄得我的指关节和指尖经常被划破。我开始越来越害怕这项工作,况且父亲又认为,蛋糕盒上哪怕留下了一丝血迹,那也是一种奇耻大辱。“这里又不是屠宰场。”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混杂着憎恨与厌恶,让我恐惧不已。我回忆中的这段时光,仿佛总是在夏天,走廊里的空气都凝固着,好像是身处阴湿的沼泽地,再加上烤箱散发出来的干热,让人在店里走动都觉得疲劳无比。我经常梦到我把一个蛋糕打翻到了地上,吓得大汗淋漓,父亲则在冲着我大吼大叫,那种恐惧就像硫酸,侵蚀着我全身的骨骼和血管。

如果我要给我的父亲画一幅像,他的脸会是怪兽的模样,他的心会像龙一样长满鳞片。他表达情感的方式太复杂难懂、太令人窒息,还夹杂着一种怨恨,仿佛不愿意承认对自己的孩子有任何感情。如果有人问我,如果父母分开,是选择跟父亲还是跟母亲,我不会有丝毫犹豫。父亲一直把我当作母亲的私人物品,就像我们住的那间公寓、墙壁上挂着的画,以及被他砸烂的那些家具一样。我在长大的过程中,明白了一个很简单的道理:妈妈爱我,而爸爸不爱。

父亲的成就感来自于每天打开店门的那一刻,来自于给烤箱点火,来自于拉开百叶窗迎客,来自于每天关店门时把地上的灰尘从后门扫出去,当然,如果你能把他那种无动于衷的表现也称作成就感的话。他们家四代人都是做面包生意的,他只是按照父辈的教导在行事。他的标准是绝不屈服,他的风格是一丝不苟,他从来不会刻意讨好顾客。他是一个无趣又保守的人,做不出那样的事。实际上,他把每一个走进店里的人都当作是潜在的敌人,是来挑三拣四、斤斤计较、花言巧语的人,但他的收入一直很稳定。因为,大家都知道他是个可靠的人。他不相信手下的员工,他自己一个人至少在做两个人的工作,他二十多年从来都没有缴过税。

他是一九四六年来到这个国家的。他给我取的名字是他从小长大的小镇的名字,那是在塞尔维尔一个离贝尔格莱德两百里的镇子,镇上几乎每个人都是游击队员。一九四一年,纳粹入侵,所有的成年人都被逼着在学校旁边站成一排,然后被枪毙了。小孩子留了下来,没人看管。我父亲当时差不多十八岁,但长了一张娃娃脸,侥幸逃脱。后来,他和一群游击队员在山区游荡了六个月,被抓住了。“二战”剩下的时间他是在集中营里度过的——一开始是纳粹的集中营,战争结束以后是盟军的难民营。他在美国的亲戚想安排他来美国,用尽各种办法,通过美国驻当地的使馆人员,历尽了千辛万苦,才让父亲成了难民营里第一批进入美国的人。但是,父亲在美国待了一年以后,就和救出他的这些姑姥姥以及表兄连话都不说了。

突然,我耳边传来刺耳的汽车声,我回过头看到底是怎么回事。一个白人男子坐在我们后面的车里,正使劲按着喇叭,朝我们做了一个挑衅的手势,我才意识到,利普兰泽居然把车停在了路中央。我以为他会反应过来,让其他车先走,但当我转过头看他脸上的表情时,他的眼神却在闪烁,一动不动地盯着马路前面的车。

“毛发和纤维的分析报告出来了。”利普兰泽终于开口了。他灰色的眼睛,棱角分明、颧骨高耸的脸上没有丝毫表情,平静得像是一面池塘。

“有什么发现?”我问,利普兰泽便一五一十地复述了报告的内容。他们在卡洛琳的衣服和身体上找到了一种地毯的细小纤维,而这种地毯在她的公寓里并没有。这是一种人造纤维,加工制作应该都是在国内。颜色是一种叫作苏格兰麦芽的颜色,很流行。他们没办法确定染色的批次,从质地上来看,可能是来自工业编织机,也可能来自家用编织机。总之,在金德区,大概能在五万个家庭和办公室里找到这样的地毯纤维。在卡洛琳的手指和指甲缝里没有任何毛发或皮肤组织,这就证明,在她被绑起来之前,确实没有和凶手发生过搏斗。在尸体附近找到了唯一一根和卡洛琳头发颜色不同的人类毛发,经过分析,是来自女性,所以这条线索也不重要了。用来绑住她的绳子是普通的晾衣绳,美国制造,每一家大小超市都有卖。

“这对我们没什么帮助啊!”我告诉利普兰泽。

“确实。”他回答,“但至少,我们知道了她没有抓伤过什么人。”

“我在想。”我说,“我一直在想我们上周说的话,凶手也许真是她认识的人。我还记得在法学院念书的时候,在课堂上讨论过一个案例,一个人意外死亡,他的人寿保险公司拒绝赔付,于是,他妻子对保险公司提起了诉讼。这整个案子非常讽刺,因为最后法医鉴定的结果居然是,这个男人把绳子套在脖子上手*,想寻求刺激,没想到把自己给吊死了。千真万确,他自己把头伸进绳圈里,又不小心把脚下的凳子踢翻,结果就一命呜唿了。”

“真的假的?”利普兰泽大声笑起来,“官司谁打赢了?”

“我记得是保险公司。法庭方面认为,这样的风险保险公司可以不用负责。总而言之,卡洛琳的死会不会也是这样的情况。绑上绳子是为了寻求刺激,结果玩得过了火。我越来越觉得是这样,因为这案子实在太奇怪了,没法用常理解释。”

“那她为什么后来又被敲碎了头呢?”

“也许是她的相好害怕了。他为了寻求刺激,给她绑上绳子,然后两人发生了关系,结果事后她晕了过去,他以为她死了,便想把现场布置成强奸杀人的场景,才敲碎了她的头。”

利普兰泽摇摇头,他并不赞同。

“你这有点扯了。”他说,“我觉得验尸报告并不能支持你的这个观点。”

“不管怎样,我会把这个想法说给‘不痛’听听。”

这让利普兰泽想起了一件别的事。

“‘不痛’前几天给我打了电话,他说他已经从鉴证科拿到了化验报告。从他的语气听起来,我们并没有太多发现,也许你下次去他那里的时候,能把报告拿来看看。我今天还要去西区,给克拉波特尼可太太看几张嫌疑人的照片。”他闭上眼睛,轻轻摇着头,看来并不想去执行这个任务。

我们已经回到了市中心。利普兰泽把车轻松倒进警局门口一个空的停车位,我们下车朝办公楼走去,外面都是出来吃午饭的人。大街上,春天的气息在迅速退去,夏天就快要来了。你能感觉到一种芬芳的香气,大概还有一两个月,夏天就真的到了。马路上来往的女孩很多都已经换上了夏季的时装,短袖上衣和裙子,都是各种轻薄贴身的面料。

“哥们儿。”我突然对利普兰泽说,“我们真的是毫无进展啊!”

他嘟囔了一声:“你拿到指纹比对的报告没有?”

我骂了一句,“我就知道我忘了什么事。”

“你真是一团乱。”他说,“你要催一催他们,我去说他们不听,我都已经催过两次了。”

我向利普兰泽保证,我会赶紧去催指纹报告,还保证我会去见“不痛”,今天或者明天。

我们走到我的办公室后,我告诉尤金妮亚拒接所有的电话,然后关上门,把雷蒙德给我的那个*类档案从抽屉里拿出来。

利普兰泽仔细看了一会儿。

我从雷蒙德那里拿来的这份档案中包括:一张记录单,是这个案子被输入电脑系统时自动生成的;一张纸,上面是卡洛琳用笔写的几条零零散散的备注;一封长信的复印件。档案里并没有说明有没有这封信的原件,还是只有复印件。长信是用打字机打的,很整齐,但看起来还是不够专业,页边的空白留得太窄,而且从头到尾只有一段。作者显然知道怎么打字,但应该不经常打字。也许是个家庭主妇,也许是个伪装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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