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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媚低头看着手里的琴弦,轻轻拨动一下,“在那一场演唱会之后,唐妩又发行了一张新专辑,叫《余生》。”
底下人声涌动,注意力都朝着施媚这边拢了过来。
“这是唐妩发布的最后一首歌,”施媚拨弄琴弦,悠缓的节奏徐徐流淌而出,“也是这张专辑的主题曲,《余生》。”
“余生?”调酒师小圆碰了碰叶窕,“老板,你从哪里招来的人?一上来就整这么高难度的?”
叶窕接过一杯酒来,抿了一口,看着正在缓慢弹奏的施媚,眉心也敛了敛,“这首歌不就是慢慢唱的吗,很难?”
“哇靠,”小圆一脸难以相信看着叶窕,“你还是唐妩的好朋友呢,一点都不知道吗?”
“嗯?”叶窕知道小圆是唐妩的脑残粉。
否则也不会死心塌地在巨人酒吧里干了近四年了。
小圆一脸被打败了的表情,道:“这首歌当年那么火,翻唱的人那么多,但越是平淡其实越是难唱。”
“因为唐妩的唱腔太独特了,尤其是最后的那个转音,很多人即使唱出来了,也完全没有伤感的感觉,”小圆一边调酒,一边啧啧赞叹,“而且唱的还好说,还有中间那一段吉他独奏,难度系数太高了好吗,不过基本聪明一点的人都不会把那一段弹出来,免得丢人心眼。”
说着,小圆又是一脸的不爽,“不过你怎么把那把吉他借出去了,我女神的吉他我天天擦,你说借就借,想过我的感受没有?是吧,老黎?”
老黎是唐妩的粉丝团长,听到这话也是一脸愤愤不平,“小圆说得对!”
叶窕倒真是不知那首歌有那么难唱。
对一个音痴的人来说,能听懂歌词、分辨出旋律,就算是很不错了。
转回头看向施媚,发现施媚的手在麦克风上擦了两下,接着,用食指敲了敲,就当是试了麦。
叶窕眼眸一深。
这也是唐妩的小习惯。
一个两个完全不一样的人,真的可以在各种行为举止上,相似到这种地步吗?
“在我孤单彷徨的时候……”
施媚一开嗓,小圆调酒的动作就僵了。
猛地抬头看去。
叶窕微微讶异于小圆的反应,却意外发现并不只是小圆这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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