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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满地血腥中呆了整整一个小时,直到血腥味散尽,我离开了这条巷子。
我不会任何拳法武术,但我速度很快,宛如鬼魅一般晃进另一条巷子,在密集的老巷中穿梭,然后遁如汹涌的人潮之中,化为无痕,消失不见了。
这是我无数个夜晚中的一个,单调、乏味、无趣、血腥,我的生活就是陪伴着这些东西,日复一日的循环着。
离开了村子,我去了一座很远的城市,在那里我隐姓埋名,扔掉了江中北送我的手机,变化了所有个人信息。我不能住宿不能乘车,出门全靠步行,累了就找处桥洞睡一晚上,饿了就啃两个包子。
只是渐渐的,我发现自己越发难以控制自己,那种对鲜血、暴力、犯罪的渴望,几乎要将我整个的吞噬掉。
我曾想过离群索居,一个人找一座荒无人烟的大山了此残生,但我发现,真到了那地方,恐怖的狂躁足以将我整个吞噬掉,我一秒钟都没办法在那里呆下去。
我的温床,只有城市。
进入城里,我浑身的血液都快沸腾了起来,我嗅到属于我的气息,这是一种神秘的感觉,以前我体会不到,现在却占据了我的生活。
我发现自己对犯罪具有超强的嗅觉,哪里有犯罪份子,我在人群中扫两眼就能分辨出来。
小偷、流氓、杀人犯等等各类犯罪份子,我能闻到他们身上的味道,感受到他们的气息,甚至能窥探他们的想法,这种天赋一般的本能令我吃惊。
最初发现我的这一能力的,不是我自己,而是犯罪份子。我发现自己在人群里,总会习惯性的寻找犯罪份子的目标,在这熙熙攘攘的城市里,不缺的人,人里面不缺的又是犯罪者,犯罪者里不缺的更多的是小偷。
我因为一次又一次的锁定小偷,导致小偷偷窃失败,很自然的,我成为了他们攻击的目标。
像往常一样,打扮的跟流浪汉一般的我,走出熙熙攘攘的人群,刚走到一处偏僻位置,就被十来个手持匕首的人围了起来。
他们不分三七二十一,上来就揍,将我打了个半死。
我起初只会抱头躲避,在他们殴打我的过程中,我肤浅的恐惧很快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热血狂涌,怒火冲天而起,我疲软的身体一下子有了力量,我翻身而起,扑向这十几个持刀的小偷。
我赤手空拳,夺下了一名小偷手里的刀,其它的刀刺进我身体里,可我浑然不觉,鲜血给了我热情和勇气。我拿着那柄匕首,干掉了在场所有的小偷,然后贪婪的嗅着鲜血和犯罪的味道,那一整天我精力充沛,觉得找到了人生的方向。
我决定留在这座城市。
这是一座在全国所有城市中,犯罪率居高不下的地方,暴力是这座城市的基因,一言不合就开打是常态,我希望这种荷尔蒙剧烈分泌的感觉。
于是,我总会情不自禁的加入他们的犯罪当中,我不与任何犯罪份子结伴,犯罪也没有目的,我只是本能的需要这些。
很快,我成为了这座城市的传奇。
人们不知道我的姓名、长相、职业、干哪一行,他们只知道,有我出现的地方,就有杀戮和血腥。
他们都叫我城市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