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来读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北派:走地仙盗墓笔记),接着再看更方便。
我们不知道的是,这群狼离开我们之后没过多久,就成了行军蚁口中的美食。
因为这些狼群身上有血,狼的血比人血更腥,擅长寻血味追踪的行军蚁,在我们现在的营地盘桓很短一段时间之后,寻着群狼留下的气息,如潮水一般追了过去。
呼呼呼。
我们仨靠坐在一起,大口大口的喘息,前番经历了大血树,还未歇息过来劲,就又遇到了黄毛狼群。
现在好不容易驱走了群狼,我们仨心神一松,如同烂泥一样再也不想动弹一下。
当天光放亮,旭日东升,阳光普照大地,天地间的气温缓缓回升的时候,我们仨吹着凉爽的晨风,呼呼大睡。
周围的火圈已经熄灭,只有缕缕青烟摇曳升起,轻微的柴火噼啪声,让我猛一下睁开了眼睛。
然后我环视四周,阳光下的黄色沙滩上,一片狼藉,百十只黄毛狼的尸体零散的躺在沙地上,甚至还有一两只黄毛狼还没有死绝,正在发出轻微的呜咽声。
舒服。
这一觉睡得真美,我舒展了一下四肢,除了伤口隐隐作痛之外,我的精神头,以及体力都恢复到了巅峰状态。
起身拎着工兵铲,先把那两只没有死透的黄毛狼解决掉,然后拎着它们来到了火堆旁。
升起火,掏出匕首,开始剥皮,三下五除二,把两张皮剥下之后,把黄毛狼放在火堆上烤了起来。
还别说,烤了五六分钟之后,上面冒起了油泡,当油泡破碎之后,一阵浓郁的香气随风飘散开来。
阿嚏。
球球第二个醒了过来,他是饿醒的,十一二岁的孩子,正是能吃的时候,他小手搓了搓冻僵的脸蛋,起身走了过来。
“哥,这肉比羊肉还香啊。”
球球眼睛冒光,小嘴不停咂磨。
“球球,你去把那些狼都拉过来,咱们今天抓紧制作肉干。”
我想起李木生说过,行军蚁会寻血味而来,所以,这个地方不能待太久。
等李木生醒了之后,他和球球负责剥皮,我负责烘烤。
如此一顿忙活,直到日头下山,终于制作完成。
经过一天的休整,我们身上的伤都好了七七八八。
清点物资的时候,李木生提议丢掉两把猎枪,只留一把,节省的空间全塞进肉干。
奈何,肉干太多,我们又把军大衣拿了出来,反正要摸黑赶路,穿上大衣正好抵御寒冷。
如此,三个物资包,我们仨一人背了一个,火堆用沙子浇灭,检查了一下营地,帐篷也留下了,就埋在胡杨树下。
因为,根据我们的判断,再有一天的时间,也就是明天天亮之后,我们就会到达楼兰遗迹。
那里曾经有上百人驻扎,帐篷肯定不缺,水肯定也有。
而且就算没有水,李木生说,只要到了遗迹,他有办法找到水源。
试想一下也对,楼兰国曾经非常鼎盛,人口众多,水源肯定不少,尽管现在都埋入黄沙之下,但只要用心找,还是能够找到的。
前半夜,我们走的很快,因为气温稍冷,到了后半夜,走得很慢,因为太冷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