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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一神带四坑,悍匪孙德林(十六)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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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哥赶紧否认:“你可别瞎扯啊!那案子不是我们干的,跟我们没关系。”

王文绪压根就不信:“你不用跟我装,我找你就一个想法,你们用的枪,是不是有一支是我的,那么多少是不是得给我分点啊?”

二哥根本没搭理他,转身就走了,回头就把这件事告诉了其他几个同伙。

汪家礼大怒:“这个狗东西,我上次就说要把他干掉了,这回别再犹豫了,干脆一了百了。”

林子哥考虑了一下,觉得这么干还是有风险,万一王文绪留下了遗书,或者和自己家人交代了什么,只要他一死,事情就有可能败露了,所以决定换一种方式解决。

几天之后,几个人把四支猎枪,用之前那个煤气罐装好,找到了王文绪,决定和他好好谈谈。

孙德林告诉王文绪:“二哥把事和我们说了,我们几个研究了一下,你也别管那个案子是谁干的,现在我们决定一起出钱,把你那支枪买了,这是四千块钱,你先拿着。”

接着孙德林打开了煤气罐,把四支猎枪拿了出来:“现在这四支枪,都是我们的了,我们早就决定金盆洗手了,现在当着你的面,直接把这四支枪销毁。”

说完这些之后,孙德林把四支猎枪,扔到了旁边的一条河里:“从现在开始,我们都金盆洗手了,以后肯定不作案了,不过大家兄弟一场,你有啥事喊一嗓子,也都没毛病。”

其实王文绪过来找二哥,目的并不是想要那几千块钱,而是有点后悔了。

自己没枪没团伙,一个人啥都干不了,这半年都快穷疯了,王文绪只是想找个借口,重新回归团队。

结果大家压根没给他机会,因为不管在任何团队里,一个人只要是出现过背叛,那么基本上就是零容忍了。

接下来孙德林团伙的所有人,和大部分悍匪的最初想法一样,狠狠的整一把之后,有了钱就改走正道。

在那个年代,七万块钱已经不少了,四个人都想到此为止,毕竟已经有本钱了,谁都不想再出去拼命。

孙德林看中了一个生意,就是去倒腾牛,三弟孙德松也回归正途,干起了服装生意,而且还处了一个女朋友。

汪老三跟情人过起了平静的小日子,还是保持着每天十瓶啤酒,同时也考虑着要干点啥正经买卖。

最给力的是二哥汪家仁,有了钱之后,他一头就扎进了夜总会。

二哥特别喜欢这种纸醉金迷的感觉,自己已经一把年纪了,年轻的时候吃糠咽菜,现在必须要好好的享受人生。

当年去夜总会的,大多数都是成群结队的年轻人,所以二哥的出现,简直就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不管是谁看到他,都会忍不住多瞅几眼。

而且二哥的爱好也很独特,别人到这种地方来,基本上都是喝啤酒和洋酒,但是二哥只喝白酒。

别人过来都是点一些小吃和果盘,二哥觉得这些太Low,必须得吃炒菜。

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当年没有外卖,夜总会也没有厨师,只能是小姐和服务生跑到附近的饭店,点完菜之后再端回来。

估计当时整个沈阳市,只有二哥这么干,在夜总会里喝白酒吃炒菜,这就是实力的象征,要的就是与众不同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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