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来读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步战骑士劳伦斯的赎罪之旅),接着再看更方便。
在王都南方十里外的荒地,来自兰斯各地的军队都被安排驻扎在摩纳领附近足有一座城镇大小的巨型营地中。人声鼎沸的军营里,数个军团的士兵在自己的地盘上操练着,一辆辆满载军备与粮草的马车在慢悠悠地向营地中心挪动。车轮不堪重负的哀鸣和乱糟糟的笑声骂声混在一起,轻而易举地盖过了军需官们嘶哑的咆哮。在营地中心的主帐里,福熙将军端着酒杯,陶醉在主宰众生的幻想中。现在,他就是唯一有资格统领这支大军的将军。当他看着一排排重甲士兵在空地上操练,头顶上一队角鹰兽骑士飞过,角鹰用优雅的白色羽翼搅动着黄昏的天空时,他感觉自己垂冷的血液再次变得炙热起来。和平了太久,兰斯人迫切地期待着一场血肉横飞的大战,当塞连人又忘记疼痛时,每个兰斯人都觉得自己有义务让这帮蛮子回忆起战败的屈辱,因为他们好斗的天性一直被压抑在血管中,只是被暂时遗忘,从未消失过。
胸中燃烧的火焰与激情足以让福熙光着膀子熬过十几个冬天,他感觉自己这辈子都在等待这场令人心旷神怡的大战。只要把塞连人赶回他们的土地,他就能和历史上的名将们一样,成为当代最伟大的将军,赢得所有人的敬畏。这并不是什么难事,塞连只有五个军团的正规军和三万名经过简单训练,武器简陋的民兵,而兰斯光是正规军就比他们加起来还多两万人。在战场上,人数和军备就是资产,而福熙要扮演的就是一个腰缠万贯的阔佬,他只需要悠闲地打个响指,他骄傲的对手就会被淹没在金币的海洋里。
在整整一周几乎不间断的急行军后,劳伦斯随公爵派出的远征军抵达了集合地。让劳伦斯不解的是,奥兰多公爵作为位高权重的护国公,虽然已经在“当兰斯的土地被敌人蹂躏时,任何一个袖手旁观的骑士,都不配拥有骑士头衔”的公开声明中充分表明了立场,却只派遣了一支千人规模的部队来援助福熙将军。也许是公爵至今还在对他被赶出政治中心而闷闷不乐吧,劳伦斯想。虽然奥兰多公爵的军队人数不多,却靠着威武的气势获得了不少人的注意。一百名重骑兵部队如一卷华丽的挂毯,在大地上展开。尽管日夜兼程的赶路让战马漂亮的鞍辔下沾满了泥浆和污渍,但每个骑士都笔直地坐在马鞍上,骄傲地展示着锃亮的盔甲和华丽辉煌的纹章斗篷。就连步兵们,也凭借武装到牙齿的装备和冷酷的气势得到了大多数友军的敬畏。当步兵纵队靠近营地时,所有人都在低声讨论着他们脚下踏出的整齐鼓点,以及他们的实际战力。没人怀疑他们是一支强悍的精锐部队,也没人会质疑他们将在战场上以何等高傲的姿态击溃敌人。
然而,尽管这支援军完全撑起了奥兰多公爵的脸面,但当劳伦斯率军接近营地后,还是受到了不少刁难。
“从属关系,人数,部队配置,”军需官拖着一张又黑又长的臭脸,大声问道:“你们的指挥官是谁?”
“是我,亚当·劳伦斯,茶花领(劳伦斯给前哨营地取的名字)领主,亚当侯爵的次子。”劳伦斯不悦地答道:“我们是奥兰多公爵派遣的援军,共一千一百三十二人,其中除一百名骑士和三十二名侍从外,一共十个百人长戟方阵。我们该干什么?我们的营地在哪?”
“亚当…”军需官把鹅毛笔伸进嘴里,蘸了蘸口水,皱着眉头思考了一下,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露出了恶趣味的笑容。
“很好,好极了。”他脸上油汪汪的奸笑让劳伦斯有种不妙的预感,“就这么定了,长戟方阵编入第一军团,除你以外的骑士和侍从暂时归提厄斯男爵指挥。至于你,就去第七军团的三号营地报道吧。别这么看我,我可是一片好意,相信你能和约克公爵的长子和睦相处的,对吧?”
一些知情的士兵已经意会了军需官的心思,他们努力地憋着笑,试图从劳伦斯脸上找到任何让他们感到愉快的表情。但他们没能如愿,劳伦斯似乎并不知道这安排意味着什么,他累极了,只想赶紧到自己该去的地方,解决诸多琐碎的小事后找个舒服的床铺好好睡上一觉。某种意义上说,军需官剥夺他的指挥权正和他心意。
“嘿,现在后悔还来得及。”一个士兵善意的提醒道,军需官瞪了他一眼,他便不再说话。
“怎么?”劳伦斯不耐烦地回头问道:“公爵的儿子脾气很差?”
“并不是,恰恰相反,公爵的儿子是个很好相处的人,他甚至会愿意和一个普通士兵聊女人和酒。”军需官组织好语言,淡淡地说道:“他的意思是第七军团没有上前线作战的机会,所以没什么军功可捞。咳咳,假如你想上前线的话,我可以…”
“不用了,就这样吧。”劳伦斯本来就不想上前线作战,军需官的安排恰好和他心意。活下来才是最重要的,哪怕公爵的儿子是个混蛋,会无故刁难他,他也认了。
……
直到劳伦斯找到第七军团的营地,发现身后跟了一大帮好事的士兵后才发现事情没他想象的那么简单。现在后悔也没用了,于是他绷着脸,努力装出一副深沉而阴狠的样子,掀开帐篷走了进去。
“亚当·劳伦斯,步战银翼骑士,奉军需官的命令前来报道。”
“哦,欢迎…”胸前戴着战团长徽章的年轻人心不在焉地翻阅着一本诗集,看来他就是约克公爵的儿子了。劳伦斯趁他没抬头的功夫大致观察了一下,这个和他年龄相仿的男孩翘着腿歪坐在椅子上,杂乱的头发和松垮的腰带说明了这是个不修边幅的家伙。
“等等,你是谁?”公爵之子突然抬起头来,打量着劳伦斯的打扮,突然皱起了眉头。
“亚当·劳伦斯。亚当·卢修斯之子。”
“哦,那你知道我是谁吗?”男孩眯起眼,站起身来。他苍白的面容正是兰斯纯血贵族的显着特征,他象征显赫地位的战甲上披着一件厚厚的棕色毛皮斗篷,腰间系着一把华丽而富有艺术美感的长剑。劳伦斯能看见从他镶嵌着钢钉的护肩到多层钢铁铸成的胫甲上,每一寸都雕刻着华丽的符文和赞美诗。
看起来他想找茬。劳伦斯沉下心来,不卑不亢地说道:“并不是很清楚,阁下。假如您能做自我介绍,我会感激您的。”
“约克·唐纳德,”男孩哼了一声,走到劳伦斯面前,似笑非笑地说道:“看来你并不知道我是芙蕾雅长公主的未婚夫。”
劳伦斯心中咯噔一下,愣在了原地,好半天后才努力挤出一个酸楚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