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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盛夏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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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劳伦斯看着她歇斯底里的样子,沉默了一下,“我只是发誓要保护你。”

“你在向我求婚!自古以来就没有哪个男人会向另一个男人立下那种誓言!”菲丽丝无视了围观人群的注视,愤怒地喊道:“你还以我未婚夫的身份放弃了复仇的权利,现在好了,我再也不可能去寻仇了。既然你压根没想过要对我负责,那为什么要救我?还要承担同胞的骂名?你有病吗?告诉我,你那虚伪的荣誉感得到满足了吗?”

“我真的不知道…”

“对,你什么都不知道,我懂了。亚当·劳伦斯,你就是个伪善的骗子,我诅咒你不得好死。别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再过几年,世人就会称赞你无可挑剔的骑士美德,你可以用它去骗那些崇拜你的年轻姑娘,反正你以后会成为西境的主人,随你高兴吧,再见。”

“等等!”看菲丽丝就要离开,劳伦斯慌了神,他急中生智,摸向腰间的剑柄。然而他的手抓了个空,这时他才想起来他的佩剑还放在旅店里。情急之下他上前拽住了菲丽丝的手,半跪在地上。

“的确,那时我不明白那是求婚。但现在,”他在菲丽丝甩开他的手之前,从她腰间拔出了匕首,“现在我明白了,完全明白了,所以我要再发一次誓,在你清醒的时候。我喜欢你,想和你在一起,如果你也愿意…”

眼看劳伦斯就要割破手掌,菲丽丝一把捏住了他的手腕,阻止了他的动作。在确认劳伦斯眼中的真诚与慌张没有半点伪装成份后,她的脸突然红了起来。

“那把匕首淬过毒了。”她缓缓地摇了摇头,仿佛有一团海藻塞住了她的嗓子,让千言万语被噎在喉咙里,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那我再找一把。总之,我会再发一次誓的。”劳伦斯左顾右盼,寻找着能放血的利器,“不过,这次你不会拒绝吧…”

“笨蛋。”她将匕首收回鞘中,头也不回地走了,围观者起哄的口哨声与笑声让她羞怯的声音变得又干又硬,“走吧。不需要你赌咒发誓,假如你想证明自己的真心,就随便送我点什么好了。”

感受到一直横隔在两人之间的屏障消失,劳伦斯便傻乎乎地笑着跟了上去。菲丽丝害羞的样子很可爱,让他迫不及待的想把什么东西送给她,然后再观察她的反应。

菲丽丝走得很快,劳伦斯只能堪堪跟在她的身后。两人途径一条人迹罕至的小路时,一个驼背男人背着一个小女孩从劳伦斯身旁跑过,他一把抓住了劳伦斯的胳膊,气喘吁吁地拦住了他的去路。

菲丽丝还在向前走,她羞得不敢放慢脚步和劳伦斯并肩而行。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让她没察觉到劳伦斯已经和她拉开了一段距离。

“先生,好心的先生,求您帮帮我。您能买下我家传的项链吗?我女儿她病得很重,她需要看医生。七枚…不,五枚金币就好,我急着换钱去带她看病,求您了!您看看,这条项链的成色包您满意。”

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条漂亮的宝石项链,这让劳伦斯一下就来了精神。刚才他还在考虑该送菲丽丝什么东西,现在好运就来了。劳伦斯估算了一下,这条项链放在商业区至少值两个大金币,而他身上还剩几枚金币,所以他有什么理由不帮帮这个可怜的男人呢?

但劳伦斯没急着占便宜,他半信半疑地指了指身后的商业区,“当铺就在那边,相信我,他们开的价远不止五枚金币。”

“当铺都关门了!”男人焦急地答道:“我刚从商业区回来,没有一家当铺开门。那些愿意收购它的人都要求我先去珠宝店鉴定宝石的成色,我等不了那么久!先生,行行好吧,五枚金币,它能救我的女儿一命…”

“好吧,给你,都拿去吧。我不要项链,你先带你女儿去看病。”劳伦斯干脆把口袋里的金币都掏了出来,他认为在力所能及之处帮助别人是理所应当的事,所以便忽略了一些不太容易察觉的异常细节。

比如说,他下意识觉得自己好像在哪见过男人背上的那个小女孩。

在劳伦斯把金币塞到男人手里的一瞬间,他的身体像触电似的颤抖了一下,然后直直地朝前栽了过去。那男人一把扶住了他,并将一粒散发着浓郁香气的黑色药丸塞进了他的嘴里。

当劳伦斯意识到情况不对想要挣扎的时候,却惊恐地发现身体就像瘫痪了一样无力。他的意识很清醒,却动弹不了,连张口呼救都做不到。

男人拖着他躲进了一条窄巷,巷子深处有三个不怀好意的男人,他们已在此地等候多时。当劳伦斯被拖到他们面前时,那几人中最矮小的男人发话了。

“丑角,去监视周围情况。祭司,保障退路安全。舞者,怨灵,和我一起布置现场。手脚麻利点,我们时间不多。”

命令下达的那一刻起,所有人便快速行动起来,他们悄无声息,分工合作,就像一台机器上的齿轮一样配合默契。劳伦斯被吓到了,他一直都认为自由之城是个相当安全的地方,这真是无比傲慢的认知。劳伦斯无法开口提问,他只能盯着三人的动作猜测他们的动机。他们在地砖上泼洒准备好的血浆,把折断的、有豁口的匕首和长剑等武器丢在不起眼的角落,然后用锁链和榔头在墙上敲打出凹凸不平的浅坑。做完这一切后,一具被剥去皮肤,血肉模糊的男性尸体被他们扔在劳伦斯身旁。他们在布置一出谋杀案的现场,察觉到这点的劳伦斯脊背发凉。他们想嫁祸于他?但为什么?劳伦斯不记得自己得罪过什么人。

一个面相凶恶的男人蹲在了劳伦斯身边,用一把匕首在他手背上比划着。

即使已经知道它会到来,剧痛还是把劳伦斯打了个措手不及。那男人用匕首钉穿了他的手掌,冰冷的刀刃咬进了血肉,品尝了血的味道。炙烈的痛楚冲击着劳伦斯的大脑,几秒钟后,滚烫的刀子从血肉中抽出,痛得劳伦斯发出了一声虚弱的呜咽。

过了几秒钟,劳伦斯才意识到他得做点什么。药物瘫痪了他的肌肉,他只能想象着可以杀掉面前这个人的所有方法。折磨他的人在昏暗的巷子里是一个庞大的轮廓,一个带着明显威胁和恶意的阴影。劳伦斯不知道他是谁,但他可以发誓,如果能动弹,他一定要杀了他,如果没有武器,那就用拳头把他活活打死。

“很好。”那男人的声音带着鼓励的色彩,几乎算是赞许。

“怨灵。”矮小的男人不悦地嚷了一声。

“我下手很有分寸,放心好了。”那个被称为怨灵的施虐者起身向后退了两步,“我只是好奇,神选者和一般人到底有什么区别。”

当怨灵退后的时候,一个黑色的布袋从天而降,砸在了他脚边。从布袋里升腾的粉尘像一张网,将怨灵包裹在铅色的毒雾中。

他笑了,他身后的其他守夜者也笑了。

“一个稳妥的方案。”他突然眯起眼睛,朝烟雾中挥出一拳,将准备偷袭的菲丽丝逼退。守夜者都是精通潜行与暗杀的大师,他们提前服下了解毒剂和圣水,所以那包能在十秒钟内放倒一个壮硕兽人的剧毒,只产生了令人不快的味道,仅此而已。

他们一直在等菲丽丝自投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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