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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得好!”汤森手中的银色光点一闪,十米外一块人头大的石头被“砰”的打飞。但他本人却平静异常,缓缓站起来问:“情况都查清了?”
“查清了!整个队伍有三百人,带着两百匹驮马。”猴子点头:“武装方面,他们有三十名民间骑士,一百六十名高级武装佣兵,还有十几个轻骑以及一些刺客。武器精良,队形完整,前面的人按照长官的命令放了几头野兽出去,瞬间就被察觉杀掉,根本没有引发混乱。”
“哦,还真的打算灭掉仓库镇啊。”汤森微微点头:“其他的人呢?”
“马夫有七十人左右,他们只带短兵器不穿甲。”猴子回答:“另有头领模样的人两名,都是贵族打扮,他们的护卫穿板甲,也有几个轻袍的管事类的人。还有向导数人,难以分辨。”
“武装佣兵的配置?整个队伍的行进态势?”
“武装佣兵们全部穿着皮甲,标配的一柄腰刀和一面圆盾,半数配长枪,半数带长弓。”猴子回答说:“他们的队伍分成前后两段,重心放在后面。进行的时候由刺客提供警戒,轻骑暂时没作用,总的来说比较谨慎。途中有几处地形不好,他们有意外减员。”
“这种战力,倒比当初的秃鹫联队强点,队伍构成合理,战术也用上了。”汤森再点点头:“我们只有这么点人,怕不怕?”
“不怕!”猴子的回答斩钉截铁。
“为什么?”汤森问属下。
“因为我们有长官在!”猴子把胸膛一挺:“无论什么事,长官都是最好的!”
“你都这么说了,如果我不打赢不打漂亮,岂不是不给你面子?”汤森微微一笑,他那自信的目光在手下们的脸上掠过:“三百人的装备,两百匹驮马,好肥的肉啊!”
周围勇士们仅有的一点畏缩,就在强者的轻描淡写中消散了,取而代之的是口水。
是啊,三百人的装备,两百匹驮马的货,这块肉真是肥的流油啊!
“让前面的人磨磨他们,人家摆出这么大的架势,一丁点困难吓不倒的。”汤森随手拿起自己的头盔,转身之后,神色已经变得冷峻:“命令所有军官赶到指挥部,参加战前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