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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见柳倾歌的条件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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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之岚叹息道:“也许上苍的确是公平的,给了她出众的美貌和无双的技艺,却留给她一头白发,从小便被旁人视作异类,让她内心自卑,慢慢的养成了孤僻的习惯,不愿意和人交流。便是给诸位奉上一曲,也是不忍让我难做。唉!到现在,这孩子还是谁也不愿意亲近,连个朋友都没有。我这做干妈的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却也无可奈何。”

原来柳倾歌还有这么一段辛酸的过去。想想一个满心童趣的小女孩,却处处被人排斥,因为雪发被小孩子们笑话。那么稚嫩的年纪,正是心志最脆弱的时候,换做谁恐怕都会在心里留下阴影。

程采和一脸同情,喃喃道:“太可怜了。”

“寻常的姑娘家,到她这么大已经嫁人生子了,而我们倾歌却是这般模样,着实让人心疼。”凤之岚继续道,“如此下去,也不是办法。诸位乃是京城有名的才俊,不知哪位能做她的良知益友,让她敞开心扉,也了却我这做娘的一番心愿。”

凤之岚这番话巧妙至极,先说做朋友,又说让娘放心,大有托付终身的意思。

一听有机会能和柳倾歌做朋友甚至更进一层,宾客们纷纷举起手来,就像打了鸡血一样的自报家门,让唐安一顿鄙视:靠,不就是个小妞嘛,就算漂亮一点,也不至于让你们这么不讲原则吧!男人要够沉稳才有吸引力。

虽然这么想着,但他也不自觉得举起了手。

“各位如此厚爱,是我们倾歌的福分。但是我们倾歌脸嫩,若是这么多人逐一前去,我那胆小的女儿说不定就要吓得出走了,那我这做娘的就得不偿失了。”凤之岚开了个小玩笑,众人大笑。“打从不久前,无奈之下我才想了个办法。还望诸位不惜笔墨,与我这可怜女儿做个信友。谁若是能打动她,便是倾歌的入幕之宾。”

以信会友么?这可是考验宾客们的才华。许多自诩风流的才子遇到了自己的强项,个个面露喜色,一些大老粗则面露遗憾。

唐安留了心,这凤之岚几句话便调动了所有人的情绪,让这些京城名流被牵着鼻子走,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绝对是个人物。

“待会我着下人给各位奉上笔墨,能不能打动倾歌,就要看各位的本事了。”凤之岚环视一周,笑道:“美酒佳肴,飞雪悦兰阁应有尽有,奴家便不打扰各位了,望给位喝的尽兴,玩的愉快。”

凤之岚一作福,缓缓进入幕后。不多时,侍女们便捧着厚厚的一摞宣纸,拿着毛笔和砚台,每个桌子都发了一份。

程采和唉声叹气,道:“唐安,这么多才子,看来我们是没有这等福分了。”

唐安道:“少爷,既然都已经来了,就不妨一试,在柳姑娘面前留个眼缘也是好的。”

程采和想了想,道:“不错,起码也好让她知道,京城有我程采和这一号。就算不能做那入幕之宾,能与秋叶姑娘喝上一杯水酒,我也很满足了。”

说着,胖子便拿起毛笔,在宣纸上刷刷写了起来。只是胖子颇为害羞,竟然用袖子挡着,不让唐安看见。抬头看唐安一眼,道:“唐安,你也写一张吧。”

“少爷,我才疏学浅,恐怕没有这个机会。”唐安谦虚道。

“怕什么,来都来了,为什么不写?”程采和道。

唐安想想也是,便也提起笔啦,思考应当写些什么。看着才子们眉头紧皱奋笔疾书的模样,联想到柳倾歌的舞态和凤之岚的话,唐安忽然感觉灵光一闪,想到了些什么。

虽然凤之岚的理由在情在理,让人深感同情,但是戏子无情,婊子无义,女人往往是最会骗人的。

按凤之岚的说法,柳倾歌患的是自闭症。但患了这种病的人,本身就与世隔绝,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柳倾歌身处飞雪悦兰阁这种地方,每天阅人无数,是绝对不可能愿意在这么多人眼皮子地下唱歌跳舞的。

唯一的解释就是,两个人在演一出欲擒故纵的好戏!

若是二人故意这么做,好处是不可估量的。抛给了每个人接近柳倾歌的机会,谁能挡住这种诱惑?要知道,那可是面对面的交流啊。虽说凤之岚“入幕之宾”四个字有些歧义,其意思不过是给柳倾歌找个闺中密友,但这样的机会,已经足以让所有人发狂了。

不为别的,只为那人是柳倾歌。

那些对柳倾歌慕名已久的公子们也许想法和程采和一样,就算当不成朋友,留个字迹让女神知道也好。见得笔迹多了,谁知道她会不会对自己留心?再说了,就算这次见不成,但有了个念想,以后这些人必定还会经常光顾。

如此手段,确实高明至极。

想到这里,唐安已经对凤之岚的心思猜了个**不离十,带着一丝笑意,提笔在白色宣纸上写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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