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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章 石头记与森林之光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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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当然不知道,人家白星买这几件古董是用来送给校长校董的,讨讨校长的欢心。

校长可是“豪门组”的支持者。

而且,在许知慧回学校时,得找回点面子。

白星拍下这些古董就是陪衬了,她最终目的是要买下那颗“森林之光”,送给白爷——也就是她爸,白敬崇。

这是她来杭城的原因。

终于,今夜的重头戏就要登场了。

夜歌站起身,走到巨大的玻璃幕墙前,看着外面大厅的人群。那些人已经沸腾起来,似乎今晚就是来看热闹的。

这可是稀世珍宝——夜明珠。

谁不想见一见这颗传言的夜明珠?

买不起,见一见也好。

花500万入场费,似乎也值的。

为什么叫“森林之光”?

传说,远古时期,森林之中分为飞鸟和走兽两派。飞鸟以凤凰为尊,走兽以麒麟为王,飞鸟和走兽是死敌。

在地球漫长的进化期间,十几亿年的时间里,整个世界都在下雨,暗无天日。这场雨一下就下了几百万年,很多生物在这一场大雨中灭绝。

没光就等于灭绝。

哪个物种能得到光就能统治这个世界。

某一日,黑暗之中就出现了光。

凤凰出现在森林上空,口衔着一颗夜明珠,把整个森林都照亮了,拯救了森林。从此,以麒麟为首的走兽便臣服在凤凰之下。

“好扯。”

“这个故事……好扯。”

白星听着凌绍辉介绍的传说,一脸的不屑,这种故事不知道是哪个傻子作出来的。

她来买夜明珠,只是因为它稀奇,而且她爸喜欢收藏各种珍宝。

“森林之光”是珍宝,这没错。但要评价这个传说,那简直就是扯蛋。

姜薇薇也说:“就是嘛。诶诶,星星,会不会卖家故意编造一个传说出来,把价格抬高了?”

“???”

白星望了她一眼,“故意编造不好说,但价值是不用置疑的。”

姜薇薇讪笑:“也是。你说是不是真的会发光?”

白星:“听说会。”

魏奕凑过来,笑着说:“那我们今晚要开开眼界了,就算买不到,看一看也好。”

姜薇薇撞了他一下,“你会不会说话的,什么叫买不到?星星是志在必得的,一定会买到。”

“是,是。我说错话了。”

白星也不跟他们计较,静静坐在沙发,等待着。

彼得也把这个传说跟老板汇报了。

“老板,您怎么看?传说森林之王是凤凰之物,后来它把那颗夜明珠吞下肚子去了,永远地拥有它。”

夜歌反问:“彼得,你觉得呢?”

彼得摇头:“老板,我不知道。但是,我有一个疑问,森林之光的卖主是谁?他怎么得到这颗夜明珠的?”

夜歌看了他一眼,“你问得好,这也是我想知道的。关于这件事,你查到多少?”

“御龙湾的老板在拍卖会前几天才收到消息,说有人要卖森林之光,然后让他把消息散发出去。然后,有人将这颗夜明珠送到他桌面上。”

“什么人?”

“没人看见,反正桌上就多了一颗夜明珠。”

“那就是查不到?”

“是这样的。”

夜歌把杯子里的饮料一口喝完,“反正就是要拿下这颗夜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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