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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她简单买完物资之后,王大丫手里还有九两多,这个不得不感谢之前那三个抢劫的贼人,让她的钱袋子鼓了许多。
不过,这点钱对于王大丫想办的路引来说还是不够的,所以她打算变装拿出空间里面最细最普通的一个金镯子,拿到镇子上最大的当铺死当。
主要是这个小城镇,你拿出做工精美的金镯会明显不符合常理,只会明晃晃的让人怀疑到她头上。
所以,王大丫打算先把自己的脸用空间的换妆品,把肤色涂的暗沉些,保证丢到人群里面都分不清谁是谁。
主要是原主虽然长相一般,但是她的皮肤在这个年代,还是比较白的,在同龄人之中比较的显眼,所以她去当铺之前,还是有必要做些遮掩的。
等王大丫来到镇子里最大的当铺时,铺子里面的店小二,也没有因为她的穿着而嫌弃她,反而是有礼貌的问了她的需求,体现了一个大店的风度和气派。
当得知王大丫是拿东西来死当的时候,对方直接换了一个人过来接待,明显这个人的等级要高一点,看对方打扮,应该就是店铺的掌柜的。
这家店的保密工作做的不错,顾客当东西,不是大咧咧在店铺外面,而是去里面的小隔间,这样大大保护了客人的隐私。
王大丫对此很满意,她觉得这家店和她打听的一样,做生意态度也比较好。
等掌柜的看到金镯后,也没有多嘴询问它的来历,而是直接从旁边的一个小二手中接过一杆秤。
经过仔细的称重,总共有二两重,这个确实是她空间里面最轻的一个了,而王大丫实在找不出比它还差劲的。
掌柜满意的点点头,对着王大丫高兴的说:“你这个镯子虽说款式一般,但是杂质很少,老大叔,我们最多给你二十两,你看如何?”
王大丫对比了一下外面的物件,可以说老板还是很诚心的,没有因为她的身份就欺压她,所以,她也就高高兴兴地同意了。
只是,在给银子之前,王大丫特地叮嘱了掌柜的帮她弄成碎银子,之所以这样,也是为了更方便和人交易。那么,她现在手上就有二十九两多了。
这个数目已经很多了,相当于现代的十几万的购买力。
其实,王大丫本来是不打算当东西的,可是一想到她要提前逃荒,就必须得把全家人的路引办好,要不然后面逃荒结束,再要落户的话,就变成黑户了,肯定会影响他们,尤其是小儿子还要念书。
而置办办理路引,这个就要花费不少的钱,毕竟小鬼难缠,这个时代想让官府办事,你可不就得出点血吗?
这些信息还是家里的三儿子和她说的,古代信息闭塞,只有读书人才会掌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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