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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四年后,似是故人来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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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婉噗嗤一笑,“时代周刊的封面人物,全世界女人的梦中情人,这种大帅哥谁见了都眼熟。走吧,一起回客房部。”

简汐收回目光,答了一声好,正要抬步,却被里面匆匆而来的同事抓住,“简汐,找了你很久,快点,跟我上去,沈二公子起床气重,正在发脾气找你。”

沈逍?

简汐皱眉,“他又怎么了?”

“先别问了,快点跟我上去,不然客房部全都得遭殃。”

对霍婉做出一个无奈的表情,简汐快步朝电梯走去,走到顶楼总统套房门口的时候,她深吸了一口气,才抬手打算敲门。

可还没等她碰到门板,门便被人从里面拉开来。

一束火红的玫瑰就就这么占满了简汐的整个视线,接着,是沈逍年轻而清朗的声音,“简汐,我早上特意起床去给你摘的玫瑰,喜欢吗?”

玫瑰上还沾着新鲜的晨露,娇艳欲滴。

按理说,没有哪个女人会不动心,可是简汐却是弯腰,深深鞠躬,起身的时候脸上已经挂了职业性的甜美微笑,“沈先生,玫瑰很美,不如我帮你插在花瓶里吧?”

不等沈逍回答,她接过那束玫瑰,走进套房里,熟门熟路地将它放进了床头的水晶花瓶里。

“简汐……”

还穿着睡袍的沈逍慵懒地跟在她身后,嘴里却是一直抗议,“简汐,你不能这样对我,我明天就要搬走了不住在这里了,到时候,你想见我一面,也难了。”

简汐插花的动作没有停下来,心里却是松了一口大气。

自从沈二公子住进这里,见到自己以后,就没少做出送玫瑰花之类的事情来,再这样想去,她估计会被扣上一个勾引客人的帽子,然后直接被酒店开除。

更何况,沈逍的身份,远远不止客人那么简单。

他是副总沈国远的儿子,也就是沈淮墨的堂弟,那便是真正含着金汤匙,踩着水晶梯出生的名门少爷。

简汐自问没有做灰姑娘的命,对眼前的“王子”也不感任何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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