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来读

第3章 痛失一臂(3)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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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于诺开心的像个刚刚得了甜果的小孩儿。

从上学时候剪下长发从头再来的那一刻起,她就在等着今天。

这么多年,不负时光、不负执着、不负所待,亦不负所爱!

当她看到我包里一个精致的别样风格的小礼品盒的时候,好奇的指着问我,这是给谁的?

我瞅着她,知道这么精致的东西,如果不是给她的,她一定会嘟着嘴问到底,搞不好还要告我的刁状。

于是决定不逗她,直接对她说,这也是给她的。

但不是我给的,是我的一个异国朋友送的,名字叫安德烈·亚历山德罗维奇·卡特洛夫

那个小礼物的确是安德烈送的,而且确实是专门给于诺的。

这是在我们分开的时候,一起喝了酒后,他突然拿了出来,为了防止我偷看,上面还贴了封条,用中文和俄罗斯文双语写的一个封条,严密的贴在上面。

我就是想做假都很困难,这小子把封条做成了易碎贴,还特意提醒了我。

他神秘的告诉我,见到了传说中的于小姐,一定要送上这个礼物,这是他这个俄罗斯兄弟的祝福。

哎!我还是被这个外国货坑了。

于诺开心的拆开礼物,我大惊失色。

里面还有两个小纸条,分别写着1和2。

于诺打开了第一张,上面写着:“亲爱的久闻始终未见的于诺小姐,我是陆的好兄弟安德烈·亚历山德罗维奇·卡特洛夫,你眼前的这份礼物是我的兄弟亲手做的,他不好意思,委托我以这个方式送给你,这同时也代表我的态度,对于那个花心大萝卜,我觉得只有你最合适他,你懂的,成年人有的时候需要彼此再进一步才会有更好的结果。另外,我也希望你看在这份礼物的面子上,也能替我报仇,好好收拾他一辈子。最后,记得结婚的时候,记得来俄罗斯旅行,我在圣彼得堡和伏尔加河畔等着你们,并准备好最棒的伏特加以及那个家伙爱吃的鹅肝”

然后再看第二张,是写给我的:“该死的陆,别以为在一起的日子里,你总拿我开涮我不知道,我只是不想拆穿你而已。现在我做了一件最开心的事,就是给你起了一个俄罗斯的名字,做为我的兄弟,你必须跟我一样,也叫安德烈,你的名字是安德烈·傻逼懦夫不为奇·蠢货四郎,怎么样?我不是好惹的,中国文化和日本因素我全部考虑到了,再见吧,你个二货、你妹的,瘪犊子、王八羔子、傻狍子......我的中国字也不错吧,如你推荐,庞中华先生的字体。再见吧兄弟,你应该珍惜眼前人,你知道的中国的门当户对很科学,于最适合你,门阀和土财主,我觉得你应该选择后者,何况你是个狡猾的狐狸,她正好是那个猎手,我会祝福你并请我的主也照顾一下你,你这个该死的中国士兵,记得到俄罗斯来的时候,要提前告诉我,我带你去享受一下灯光般的生活,你懂的。”

......

我的脸气的发绿,没想到这个一脸真诚的,离别的时候,好像难过的要哭的俄罗斯人,居然心怀叵测的如此居心不良。

他给我挖了这么大一个坑,给于诺来了一个神助攻,早知道这样,我就不应该告诉他,我给于诺带了什么礼物。

这小子坏的很。

于诺看着小盒子中,赫然的放着两枚戒指,是用64式铜弹壳雕刻而成。

我深感庆幸,好在回家前在邮局寄快递包裹时,工作人员见我穿着军装,没有仔细检查,这要是带着到了火车站估计得被没收,我还得被关禁闭。

于诺很喜欢这两枚戒指,只是发现这两个戒指有些不同。

底座都是磨成了一个心型,有一个是没有击发的,有一个是击发过了的。

她问我,这是为什么呢?

我不太好意思的想蒙她,她何其聪明,立刻就知道我话的真伪。

于是我告诉她,这是部队的一个恶作剧,没击发的送给女朋友,如果和女朋友生米煮成了熟饭,就带那个击发过的,那个坑是未来镶嵌钻石的位置。

于诺一个大红脸,直接害羞的跑了。

我骂了安德烈一夜,只是当年通信实在不方便,如果是现在有微信、有手机、有国际互联网,我想我能直接把电话甩过去,骂的这个王八蛋痛不欲生,后悔来到中国认识我。

这对戒指,本来是我们俩在一起的时候,偶然说起弹壳工艺品,在他特别羡慕、嫉妒中国士兵有的时候,我告诉他可以做个戒指,做成一对,送给他。

等他有了自己的心上人,可以做为礼物,当然想上她的时候,就换成那枚击发状态的。

我觉得俄罗斯是一个开放的民族,这些也没有什么。

没想到,这个小子居然一肚子坏水,藏着这么个心眼儿。

也正是因为他这个骚操作,让于诺深深的记住了他。

他在我们之间的地位,一下子飙升超过了李八路他们,成为了我朋友中的二号人物。

于诺那天晚上抱着戒指,美美的憧憬,脸红红的,我则是尴尬了好几天。

因为第二天,她就把那枚完好的戒指戴在了手上,还主动告诉我,什么时候想击发都可以。

给了我一个特别深情的吻,就像冬天级都孩子在室外,亲到了铁柱上一样。

她的芬芳让我慌了神儿。

她是我的,今生是,下辈子也是。

但有一点,要准备好钻石,大小无所谓,必须是我已经挣钱买的,然后镶上。

我只能干瞪眼,不能轻易答应,太吓人了。

眼前的这个姑娘可是什么事都很做的出来。

在工作上,她硬朗干练,在生活上她耐心细致,但是在对于我的问题上,她则是强悍凶猛。

就像一只小狗和嘴边的肉骨头之间的关系,谁敢动我一下试试,她肯定呲牙。

我妈到是开心的不得了,她只道这个戒指是我们小两口的定情信物,还一个劲的称赞说这点基因我是继承了她的优点,不像陆庭远那个呆子。

还对我说,要送就应该送个更好的,让我去金店挑挑,然后她来买单。

说完又反悔,说还是这枚好,亲手做的定情信物,比什么都珍贵,可以当陆家的传家宝了。

于诺美上了天,因为我妈说着说着,就把自己戴了一辈子的镯子从手腕上拿了下来,戴在了于诺的手上,还夸赞就是好看。

在陆太太的眼里,我既然送了戒指,她当然可以把给儿媳提前置办的首饰送给她。

我的肠子都悔青了,百口莫辩,好像冥冥之中,天地人神鬼,都向着于诺一样。

我成了一个弃儿,自己的努力与挣扎,怎么就没有人能看到呢?

这时,我爸看到了戒指上面的底火,作为一个退伍老兵,他随嘴问了一句,这会不会不安全,为什么不拿一个击发过了弹壳制作。

于诺又是羞的一个大红脸,在里羞答答的看着我,眼睛眨呀眨的。

我更不知道怎么回答。

还是我妈看出来一点端倪,她虽然不懂这是为什么,但是知道人家姑娘害羞了,那就不准继续说。

在他们的强烈要求和命令下,我去了于家,而且必须是以正主的身份进门,我若不服,那就捆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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