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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煽风点火,扒周刊和星宏公司的官方微|博,接连呛声:
扒周刊的官方微|博:作为同行我们为某周刊的行为感到遗憾,满足公众的好奇心,不是可以肆意挖取别人的隐私,从而创造销量,产生财富;媒体有媒体的底线,爆料有爆料的良知,倘若莫衷一是,以金钱作为新闻报道的唯一准绳,正义何在?那些无辜的人的权益和在?我们呼吁公平竞争,合理报道,遵纪守法,共倡和谐媒体!
相较于扒周刊的故作姿态,恶心、乱扣帽子,星宏公司的官方微|博则是直接了很多:连日来有不|良媒体,爆料抹黑本公司艺人,直接导致艺人声誉受损,身心俱疲;而我们公司则是连日来不断在非议与攻击中,蒙受着不白之冤。对此,我们深表遗憾,并保留追求造谣抹黑者的法律权利;媒体有他的报道权,但是艺人有他的隐私权,而我们公司则有维护我们正当权益的权利,我们希望类似的事情可以让别有用心者引以为戒,人在做,天在看,且行且珍惜!
这一唱一和,用意相当明显,只是不了解内情的人完全不知道这背后的各种交易。
在星宏公司以及扒周刊的官方微|博发布以来,各种相关的圈内人,也纷纷在微|博上发声,大都和这两人的腔调如出一辙:
娱乐圈某经纪人的微|博:“华夏的媒体早已超脱了法律和道德束缚,达到了随心所欲毫无束缚的境界,在这一点,其他的发达国家真应该学习。”
某男明星的微|博:“艺人的隐私已经被提了数万遍,但是等同于放屁,在某些人和某些媒体眼中,艺人是透明的,他们没有隐私,他们作为公众人物必须在放大镜下生活;但是我想请大家明白一件事,艺人也是人,他可以给大家带来欢笑,带来娱乐,但是如果艺人的生活空间和隐私得到随意的践踏和侵犯,所谓的良知又在何方?所谓的道德评判标准又在何方?难道仅仅是一句‘他们是公众人物,他们就应该一丝不挂的站在所有人面前’来笼统的概括?”
某女明星的微|博:“对于一个在娱乐圈打拼了多年的人来说,各种事情都见过,习以为常了;但是我还想说,艺人,尤其是女艺人,她首先是女人,然后才是艺人;我们的包括感情在内的一切生活细节,全都在媒体和公众的聚光灯下,只有当事人才明白其中的五味杂陈,其他的充其量只是鲁迅先生口中的看客而已!”
某娱乐公司老总的微|博:“类似的事情屡见不鲜,每一次的爆料,伤害的不仅是艺人,他所属的公司同样在这样似是而非的新闻中承受着很大压力;谁都知道存在这种问题,但是谁也无能为力,只能默认这种情况,直到有能力解决它的那一天!”
某编剧也出来凑热闹:“咱不是大明星,只是个小菜鸟,靠着文字混口饭吃,没什么好说的,只是希望,爆料的可以再狗血点,好歹也为我们准备点素材啊,编剧的思维和脑子实在是跟不上货真价实的明星的亲身演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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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各样的腔调不一而足,每个发声全都是站在各自的立场上,说着符合自己利益的话,企图借着这次热点事件也捞点什么!
相较于这些各行各业的精英,门户网站以及各大论坛的网友,则是娱乐的心态占了上风:“狗咬狗,一嘴毛,全都是婊|子,偏要把自己包装成委屈的良家小媳妇!”
“有什么呢?火上加点油,大家继续炒作,各得其所。”
“《星娱周刊》最近几期有关于天美恋的报道我都买来看了,没什么问题,全都是实打实的爆料,没有虚构,更没有造谣;至于侵犯隐私,那纯粹是没事找事,那些娱乐公司说得那么严重,真敢告吗?笑话,小小的杂志社别看它小,威力不可小觑,撕破脸皮的代价娱乐公司还是承受不起的,除非娱乐公司有不可辩驳的证据,否则只能是借着东风,再炒作一把,大家放平心态,看看就是了!”
“楼上的字有点多,不看,我只关心天美恋最后怎么了,至于这些货一个个的蹦出来说些冠冕堂皇的话,权当放屁好了,只希望《星娱周刊》最新一期的终结版能够买到!”
“哼哼哈哈,还是多爆料点,最好来点金美珍的果|照,艳|照神马的,那妞的身材脸蛋没法说,不行,哥又想撸了!”
“楼上的,去陈老师电脑中说不定能找到你想要的照片,只是不知道你有没有这个技术!”
“我还是先脱|裤子,坐等五楼攻破陈老师电脑!”
“火钳留翔,等直播!”
“五楼的壮士,干了这碗恒河水,哥为你壮行!”
“禽|兽,禽|兽啊······放开五楼的妹纸让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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