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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默然无语,她不得不承认弗林特说的是事实,威逼利诱是一种卑鄙的手段,而卑鄙的手段对于卑鄙的人来说往往是无效的。
“好啦,推我出去,”弗林特似乎不想再多说什么了,他朝女人摆摆手,说道。
由女助手推着回到卧室,弗林特给自己倒了一杯红酒,又给自己点上一支雪茄,开始思考今天韩冲给他的承诺。
五亿美元的投资毕竟不是一个小数目,韩冲再有钱,也不可能一次就把这些钱给他拨过来,更何况,韩冲目前明显还不想直接与弗林特的出版公司扯上关联,所以他在拨付这笔投资款的时候,选择了一条弯路,一条对弗林特来说同样有利的弯路。
美国是一个税制比较健全的国家,绝大部分形式的收入都需要缴税,而且税率不低。作为一名出版公司的所有人,弗林特每年缴纳的税金也是一笔很大的数字,如果说这次从韩冲那里得到五亿美元融资,他再去收购花\花公子,这个过程中就需要缴纳一笔规模很大的税金。同时呢,韩冲也不愿意以他自己的名义,将这笔钱公开投给弗林特。
所以,一方面为了降低弗林特所要缴纳的税金,给他一个合理避税的机会,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将这笔投资做得尽可能隐秘一些。韩冲即将在百慕大和荷兰分别建立两个控股公司,他会把五亿美元的资金,分作12批拨付到位于百慕大的公司,然后再有这家公司以风险投资的名义转到荷兰的那家公司。与此同时,弗林特必须与花\花公子那边达成协议,将其旗下现有的主要盈利部门,以分拆的名义出售给那家荷兰公司,最终由荷兰公司在形式上接手并购后的花\花公子。
这样的做法,实际上就形成了一个控股链,百慕大的控股公司对荷兰的控股公司控股,荷兰的控股公司则对花\花公子进行控股。无论是荷兰的控股公司还是百慕大的控股公司,都不会聘用太多的员工,而花\花公子只是将品牌所属,转移到荷兰的控股公司,其实际资产还是留在美国。
如此一来,整个花花公子就等于是分散到了世界的三个国家和地区,而这三个国家所采取的税制又是完全不同的。先说荷兰,荷兰的社会风气比美国还要开放,所以花\花公子在那边拿到经营牌照没有丝毫问题。再说百慕大,百慕大的税制很有意思,它不向企业征收所得税,而美国与荷兰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则分别是41%和25.5%。这个控股链一旦建成,将来花\花公子的经营利润就可以经过美国、荷兰两次分流,最终将绝大部分利润归入百慕大公司,从而完成一个避税的过程。举个列子,公司盈利1个亿,弗林特可以将这部分利润中的6千万转到百慕大的公司,剩余1千万在美国完税,2千万在荷兰完税,里外里的一番腾挪,足以让他节省上千万的税金。
类似这样的避税方法,美国很多大公司都在用,比如说苹果,比如说微软,只是他们的避税天堂选择的是爱尔兰或是新加坡,但弗林特的公司因为性质特殊,选择爱尔兰和新加坡都不合适,也就只能退而求次,选择了荷兰了。
过去,弗林特也希望能够采用这种避税的方法,但他的公司主要市场在美国,而这种避税方法有一个最大的弱点,那就是避税资金不能回流美国,否则入境就要追加税金。别看弗林特也是大富豪,可他毕竟没有苹果、微软那样的实力,钱留在境外进不来,对他来说就等于望梅止渴。但是现在,有了韩冲帮助,这个问题自然也就是不是问题了,高盛在全球都有投资,韩冲有的是机会将这留在海外的资金以某种形式收回来。
不管心里具体是什么样的想法,弗林特目前是真的想与韩冲结成某种形式的联盟,不为别的,就因为他在韩冲的身上感受到了某种力量,那是华尔街特有的一种力量——资本的力量。
就在弗林特心思百转,既为自己的将来兴奋不已,又为如何进一步交好韩冲而思虑不已的时候,韩冲却在看着自己的手机淡淡微笑。
十几分钟前的癫狂已经告一段落,韩冲躺在凌乱的床上,一只手按着胯下林赛上下起伏的头,一只手拿着自己的手机,正在看手机屏幕上显示出来的一段短信。
手机短信是由艾多蒙德亲自发来的,上面只有一段话:“明晚9点,自由大街114号大厦11楼有牌局。”
自从加入高盛的那一天起,任何一名正式合伙人都在盼着这条信息的出现,不要误会,这里面所说的牌局没有任何引申义,它就是一场牌局,不过这场牌局并不是什么人都有资格参加的。夜场9点的牌局,每周都有会有一次,接收到邀请的人,都是高盛的高级合伙人,自从1955年以来,这个传统一直都保留着,与其说它是一场牌局,不如说它是一次例会。
伊曼纽尔·德曼曾经在他的《宽客人生》一书中,对这种牌局式聚会有个很详细的描写,实际上,这一套就照搬自高盛的高级合伙人例会。
现在,韩冲终于接到了这份信息,这就意味着他已经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投资人,正式迈入了华尔街高级投资人的行列,那个全长不过三分之一英里的街道上,终于有了他的一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