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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版第一部 第三十四章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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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过《资治通鉴》的朋友都知道有这么一段描述:

是时,曹操遗权书:“……”(恐吓信)权以示群下。莫不响震失色……鲁肃独不言。权起更衣,肃追于宇下。权知其意,执肃手曰:…………

这个更衣其实就是上茅房。这说明在茅房里除了拉屎,可以做的事还很多。比如拿孙权大王的话来说,在这里就是为了听鲁肃大人廓开大计。所以很显然,现在义经也是想去茅厕听狰摆谈廓开大计。不过我可不是逆来顺受的人,于是我便轻声呼唤了一声昆吾……

转了几下,狰、并封和义经就一同消失在了厕所方向。而我则不慌不忙的将生物电脑通讯模式调到指定频率,于是他们的秘谈的内容就回响在了我的耳中。到这里大家大概也猜到了,不错!我的昆吾小弟弟与现在的我很相似,看起来只是一颗随处可见的小石头,但它最厉害的地方并非很强,而是它正处于成长阶段。这个窃听功能也是最近我和它玩间谍游戏时才开发出来的,等它眼睛长完全时,我便能拥有一个具有独立智慧的异度空间透视眼了。而且我还相信,现在才出生的昆吾弟弟一定还有让我更惊讶的隐藏能力,能不能开发出来,就要看咱们(包括它父母)后天的引导了。

狰:“英雄的意愿一定是希望能获得总冠军?”

义经:“不错,而且不惜一切代价也要取得。否则在世人的评诉中,俺老是落在曾经得过总冠军的不辞远之后。”

狰:“嘿嘿……那咱们就很好沟通了。我刚才分析过你们队伍里那个软体佣兵。好象只有十等级呢?而且能力差得一塌糊涂……您也知道能够出线的佣兵基本上都在二十等级以上,并拥有五种以上的特技……”

义经:“废话少说。”

“我的意思是咱们能不能将那个废物赶出去。”(这是在我意料中的,所以我并不惊)顿了一下,狰便压低声音悄悄的说道:“实不相瞒,我这个并封兄弟可以说是一个奇货。别看它现在它醒着的这个头只有二十五等级,其实它另一个头却有四十多等级,虽然没有在佣兵公会登记,但论实力,已经完全不输一个初级猛士了。这样并封兄弟可以用佣兵身份登录,却以猛士的实力参赛……”

说到这里,我终于被惊出了一身冷汗。说句实话,这个交换条件太诱人了,因为能用一个十等级佣兵交换一个四十等级的猛士+二十五等级佣兵,的确可以使战斗取胜几率大大增加。要知道大赛奖金可有二十亿g呢!于是我屏住呼吸,静静等待着义经最后的判决。但是我关心的并非是义经是否将我赶出队伍这件事本身,而是想证明一个我所迷惘的事实……

“哈哈,这样真是太好了,咱们佣兵不都是为了利益而战斗的吗?背叛和抛弃应该是理所应当的事啊。”

“嘿嘿!还是义经大人明事理。”

“对了,你知道什么是朋友吗?”当我听义经说出朋友二字时,我心中突然浮现出了一股非常古怪的情绪。

“这世界上只有永恒的利益,没有永恒的朋友。佣兵手册告诉我们行事要不择手段。朋友如衣服,随时都可以抛弃,只有自身的实力才是真实的。只要有了名利还怕找不到朋友和女人。比如我现在就有很多朋友和女人。而且如果能获得总冠军,咱们就什么都有了。您说呢?”

“或许你现在很风光,可是你实际上只是一个孤独的可怜虫罢了。” 我耳中突然冒出一个熟悉的陌生声音。

“你!你这个猛士的耻辱怎么会出现在这里?”狰的话刚落音,我耳朵里就传来了一声枪械射击发出的鸣响,以及一声凄厉的惨叫。

“男子汉大丈夫,在哪里摔倒,就要在哪里爬起来。”但很显然这句话的述说对象已经无法回答了。

“你……你们为什么要杀死他……”这是并封的声音。

乌鸦义经似乎是自言自语的说了一句:“你走,你们之间恐怕也是相互利用的关系?如果是那样,你也没什么好伤心的,不是吗?”然后我听到一阵蹄子踏地发出的急促响声。。

“果然,所有感情中,惟有你是最脆弱的。”当我听到义经寂寥的自语时,我的心头也不由得一酸……

“哎呀!妹妹怎么又在发愣呀?真是……”

我抬眼看时,紫袖正在我面前吃着冰棍。

我整理了一下英俊得一塌糊涂的容貌,然后反问紫袖:“假如有一天要你在友情与爱情之间选择其一,你会选择什么?”

“你今天是怎么了?吃了烂红薯……”

“我不开玩笑!”

大概是我罕有的严肃让紫袖吃了一惊,她愣了一下后,便正色回答道:“当然会选择真挚的爱情啦。我想包括你在内的每个女孩子都会做出这样的选择。”

“但如果那被抛弃的友情也一样的真挚呢?”

“说句实话,我从来没考虑过这个问题呢。不过我觉得如果能获得真挚的爱情,其他一切都不重要了。”说到这里,紫袖似乎想起了什么,用古怪的语调对我说:“妹妹,你这问题其实很没有意义呢,爱情和友情怎么可能出现对立。而且假如我的朋友要破坏我的爱情,那她就不是我的朋友了。”

“也许你是对的。”说着,我便抬头向厕所方向望去,然后我看到了……

“嘿!卑鄙无耻的臭小子,咱们又见面了。”对我说话的居然是……是南宫少侠!

他今天换了一件大衣样式的青色军礼服,军服紧紧的缚住他的腰身。此外,他头上还戴着一顶镶着豹皮的铜盔,盔顶上饰着鲜红的毛。铜盔将他英俊的脸遮暗了,又替他添了一条在背后甩来甩去的长鬃。这一切都让今天的他显露出一股说不出的飒爽英姿。他腰间挂着他的爱枪之一——飞廉。他每迈一步,一米长的飞廉就会伴随他脚下的长筒皮靴在地上踏出的明快节奏,不断撞他的腿肚子。对了,我还忘记对大家说了,南宫少侠也不是人类,但很接近,因为他属于妖怪中最灵巧美貌的种族——精灵。所以他那尖尖的长耳朵和迷离的蓝眼睛在我眼中也显得很醒目。

“俺上午其实是闻讯前去寻找南宫兄弟去了。但因为害怕他改变主意来这里参加招聘会,所以俺又让你们来这里摆个摊子……只要有铜板这坨狗屎在这里,还怕苍蝇不飞过来吗?哈哈哈哈……”

“义经兄,你这是什么譬喻?”南宫言语间似乎有些不满。

“呵呵,对不起,俺词汇贫乏得很。”停了一下,义经又问:“不过你当时并没有答应我,可为什么后来又突然出现在茅厕里呢?”

“实不相瞒,我是偷偷跟来的。我来这里的目的只是想确认一件事。不过当我看到你下意识的将手伸向背后的快意刀时,我就得到了满意的答案。于是决定参加你们。因为你用行动告诉了我,世界或许真存在真挚的……”

“好了!好了!咱们收摊。因为咱们的队伍已经完整了。哈哈哈哈……”南宫说到这里时便被义经故意的打断了,有些东西他似乎并不想让我听到。不过现在的义经看起来开朗极了。

而我则因为南宫突然的出现在我面前,觉得有些不知所措,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就在这个时候,我身边的紫袖突然捧着脸由衷的低声赞叹了一句:“哎呀!人家还从来没有见到过如此俊俏的男人呢……”当然这句话只有蹲在她身边的我听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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