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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专门留给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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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她则去餐厅做接待员,也就是客人来了帮忙摆茶水帮忙写单之类的事情,俩人一起去上班,下班后又一起坐他那辆破脚踏车回来。

餐馆生意不错,每天晚上九点才下班,而他们离开餐馆时一般都是九点半了,于是他们俩就共同骑着那辆破脚踏车一起朝他那小小的公寓驶去。

是冬天,晚上的风大,她总是在后面搂抱着他的劲腰,而他则一边踩脚踏车一边唱着荒腔版的《我想去桂林》:“我要赚大钱啊我要赚大钱,等我有了钱的时候我就娶方晓!”

她就在后面笑得咯咯的,把脸贴在他的背上,轻声的对他道:“别唱了,你家公寓里的臭袜子还没洗呢,臭死了。”

“那不是留给你的吗?”他一点惭愧心都没有,振振有词的道:“你以为是个人都能帮我洗臭袜子吗?”

她当即笑着用手捶他的背,骂他:“见过脸皮厚的,没见过比你脸皮更厚的,谁愿意帮你洗臭袜子?”

“那你愿意帮我洗哪里?”他在公寓前停下脚踏车,然后把嘴凑到她耳边戏谑的道:“要不,今晚我们俩把饭给煮熟了,我让你帮我洗那个地方?”

她当即气得狠狠的踢他一脚,愤愤的丢下一句:“做梦啊!”

骂完这句,她即刻朝他楼上的公寓走去,而他在后面锁脚踏车,笑得哈哈哈的,貌似心情非常的好。

这样的日子看似很平淡但也非常的欢乐,方晓渐渐的不给珍妮和露丝教汉语了,而是天天跟着席凌恒在一起,俩人跟块口香糖似的,除了上课和睡觉,其它时间几乎都黏糊在一起。

那时,席凌恒最常对她说的一句话就是:“方晓,等我们领了工资,我就送你一件礼物。”

而他们领工资刚好是圣诞节前两天,于是,在平安夜这晚,席凌恒就特神秘的说要送件礼物给她,让她猜他给她准备了什么样的礼物。

她当然猜不到,不过想着最近一个月他们晚上都在那家餐馆上班,而白天周一至周五还要上课,只有周六和周日的白天,他们俩会踩了脚踏车去附近转转。

“是一双筷子。”她试探着的开口。

他忍不住笑出声来,把一块肉夹到她碗里,“我们不是已经有筷子用了么?”

对,她想起来了,这地方吃饭都是用刀叉的,他的公寓里也一样,某天她突发奇想要吃筷子,俩人便去了附近的店里寻找,居然还没找到。

最终去买了几串大大的土耳其烤肉,那串烤肉的竹棍很粗,于是席凌恒把那竹棍用水果刀削了削了,便做了两双筷子。

“是一个发卡?”她再次试探着的开口。

他白了她一眼:“你不是有发卡用么?何况,你的头发自然的散着不是更好看?要什么发卡?”

于是,她便猜测不出来了,因为他好穷,穷脾气又还臭,坚决不要她给的钱,每次一起出去玩什么的,都不让她付费,硬是要他自己来,死要面子活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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