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来读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穿书七零,炮灰死了三次后逆袭了),接着再看更方便。
他哥说,昨晚那扇门后面,那个推门的人的力气不一般大,能把他的胳膊活生生给夹断,绝不是女孩子应该有的。
刘晓萍心里瞬间打起了主意,易小秋那屋晚上肯定藏了野男人。
不然,她一个姑娘就算力气再大,怎么可能把赖大力的胳膊给硬生生地夹断。
刘晓萍脸上闪过一丝鄙夷,“一个大男人,连一个女孩子都解决不了,还有脸问我怎么办?”
丁大山捏紧了拳头,一脸凶狠,“你!”
刘晓萍似乎不怕他,只见她眼珠子一转,“丁大哥,我倒是有个法子,就看你们下不下得了血本了。”
“你说。”
“你哥胳膊断了不好出面,你让他准备些点心啥的送过来,我帮着送给易小秋,不管她收不收,这一来二往的,时间长了,这流言传出来,易小秋就说不清了。”
丁大山一脸怀疑地看着她。这女人不会是想贪他家的东西吧?
刘晓萍看他那表情,翻了个白眼,她算是发现了,赖翠花的几个儿子是真没什么脑子。
“别舍不得,易小秋可是有自行车手表,不下点本儿,谁搭理你。”刘晓萍再接再厉。
男人有些迟疑,“万一她不认怎么办?”
刘晓萍露出一抹冷笑,“你不会到处宣传一下吗,到了那个时候,我自有办法让她认命。”刘晓萍一副成竹在胸。
丁大山脑子不比他哥聪明多少,就这么信了她的鬼话。
“行!”丁大山点点头。
易小秋在放大镜里,将两人的谈话听得一清二楚,见两人要离开,她立即躲在树后,等他们走了后她才出来。
那个男人是谁?虽然易小秋没看到脸,可那身型和昨晚那个人太像了,一样的都是矮冬瓜,而且还叫那个男人哥。
易小秋脑中快速闪过什么,然后硬是想不起来。
原主的记忆经过易小秋几次穿书重生,简直又多又乱,很多人和事儿都模糊了不少。
易小秋看着刘晓萍离开的背影,只觉得这人从骨子里坏透了,比之前的郭彩凤还要坏。
郭彩凤是明着来,而刘晓萍从头到尾都是来阴的,而且她轻易不跟人翻脸,在别人面前永远是一副柔柔弱弱的模样。
要不是易小秋被她弄死过一回,她也看不出来刘晓萍是这么恶毒的一个人。
易小秋决定了,这次她就配合刘晓萍一次,看她要打什么主意,然后在关键时候还给她。
还有那个男人,她也绝不会放过他!要让她遇到,下次一定给他套麻袋,让他尝尝她拳头的厉害!
等人走远了些,易小秋跟着他们离开的方向走,不到半个小时,她和沈若菲遇上了。
沈若菲已经采了一背篓的蘑菇,手里还提着一只野兔。
见到易小秋过来,一脸得意地向她炫耀,“你看,我这运气可真不错,这兔子从我脚边跑过,我还没来得及反应,她就一头撞在树干上晕了过去,我都不用费劲,可真是现实版的守株待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