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来读

第12章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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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欢偏头,眨了眨眼,走进去接起电话:“喂,是冯编辑吗?”

“常欢您好,我是报社的主编。冒昧打这个电话,是想和你商量一下关于著作权贩卖的事情。”电话那边传来一道中年男子的声音,他开门见山的和常欢说起了这件事。

常欢勾了勾唇,淡淡道:“您好,很抱歉,我没有贩卖它的打算!”

电话那头顿了了一下,才传来主编胸有成竹的声音:“既然如此,我想见一见这本书的真正的著作人。不晓得您可以帮我们引荐吗?”

常欢呆了一下,原来主编不相信那本书是自己写的啊。她过了一会儿,才轻笑一声,慢悠悠的答:“主编您好,我就是宁安。”

主编也笑了一下,直接道:“无论从哪个方便来讲,您觉得,你说出去有人会相信一个十三岁的少女能写出那样一本书吗?”

常欢沉默了片刻,主编不信这很正常。

但确实写出这本的书是自己,只不过是带着记忆重生,灵魂二十四岁的常欢。这种事情,她是不可能告诉任何人的。先不说可能会被抓去做研究,这种玄乎其虎的鬼神之事,唔,在zg还是被禁忌的。

她缓了缓,才道:“如果您不相信,我也没办法。如果您想找真正的宁安那就是我,也只能是我。”

常欢的话一出口,电话那头就传来低沉的笑声。她皱了皱眉头,这笑声代表着轻视和不屑一顾,她忍着心里的不悦,没有挂电话。

等那边笑够了,主编才叹了口气,开口:“既然如此,那我会把那比钱给你寄过来的。”

常欢蹙眉,冷道:“我说过我不卖!”

“你不能代表宁安,如果三天之内,宁安不亲自出面的话,这件事情就这么定了!”这句话刚说完,那边就挂了电话。

常欢看着被挂的电话,简直被气笑了。报社主编这股‘唯我独尊’的霸道总裁风,到底是哪里来的自信?还是他觉得一个十三岁的小女生,是偷来的小说稿子发表?还是他觉得,真正的‘宁安’既然不想出面,那这件事情就任由他们拿捏?

无论从哪个方便来讲,报社主编的自信都令人火大。

她深吸了几口气,又给冯晓龙打了个电话。电话刚拨过去,就被接了起来:“常欢,你听见我们主编说的话了吗?”

常欢忍住怒气,咬牙切齿:“我又不是聋子,当然听到了。不过……”她顿了顿,才道:“你们主编听不懂人话吗?这著作权我不卖!”

冯晓龙小心翼翼的道:“主编不相信你一个小娃娃能写出这样的书,所以……”

果然是这样,常欢反而不气了,只觉得啼笑皆非。

她轻笑了几声,才道:“你是我的责任编辑,你可以代表我出面吗?”

“那个……”冯晓龙弱弱的道:“我刚才已经被报社辞退了!”

常欢:“…………”

卧槽,这报社做事还真特么的是缺德!

“不过你放心,我会帮你的。”冯晓龙在那头信誓旦旦的道。

常欢叹了口气:“你准备怎么帮我?”

冯晓龙立马道:“如果我们主编和华胜公司真的要那么做的话,我会帮你请律师上诉的。”走法律的途径,是最好的一个选择。

不过,华胜公司好像很牛掰的样子,不然那个主编哪里来的自信?就算自己不答应,这件事情也在他们掌握之中的样子?这么胸有成熟的自信,看来他们是仗着财大气粗不把自己这个小作者放在眼里了。

听了冯晓龙的话,常欢思忖了片刻,才道:“那你准备帮我请律师吧,你们报社恐怕已经迫不及待的付出实际行动了。”

冯晓龙沉默了片刻,常欢一定是耗子成精的人。主编刚才确实打电话给华胜公司那边,讲明了缘由,华胜已经决定不管宁安答不答应,明天就登报炒作金灵玲是《情迷大清》作者的消息。因为无论是谁,都不会相信一个十三岁的小姑娘居然会写出一本爱的死去活来,又虐心虐肺的清穿小说。

所以,他们觉得胜券在握也不是没道理。

就常欢一个新人,就算她出面维权,大家也只会当做又一个为了出名,想作红自己的人。而且还是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姑娘,按照华胜以往的‘强权手段’常欢维权的消息,也不可能在报纸和新闻上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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