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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智慧显现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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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家伙不吵不闹,乖乖地睡着了。

多么温馨的旁晚,儿子的成长,是最美妙的天伦之乐。

隔天晚上,致桦又拍着儿子的肚肚,背起唐诗来,最先背一些朗朗上口的五字诗句,比如:“春眠不觉晓,

处处闻啼鸟,

夜来风雨声,

花落知多少。”

或者是:“离离原上草,

一岁一枯荣,

野火烧不尽,

春风吹又生。”

到了白天,正式开始教儿子识字。

那时候,也没有什么识图认字的概念,随手拿些有字的纸张,瞎认一通。

后来,致桦觉得从生活中开始,贴近生活的事物,看得见摸得着的,容易理解的开始,还要是简单的,刻意教儿子去认。

从最开始的称呼教起,比如:“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叔叔,婶婶,姐姐,哥哥,弟弟,妹妹,……”

然后再教一些单个字,比如:“大,小,上,下,左,右,……”等

接下来是眼睛看得见东西,比如:“鸡,鸡蛋,树,树叶,马,牛,羊,花,草,鸟,虫,肉,鱼……等等。”

或者,干脆把自家屋里的那个旧牌拿出来认:“什么上大人,可知礼,……”

致桦不爱打牌,但是,这“上大人”的牌,拿起来好教。

如此一来哟,小家伙又会认字,又能跟着口令准确地指出身上的零部件。

几个月一下来,婆婆可喜欢了,逢人就夸自家的孙子是个天才。

那在农村,没什么值得炫耀的,有一点点儿出特的人和事,就当作最大新闻了,在村子里传着。

偏偏这小来伍,还长着一个特别好看的虎样,那真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

云飞有两个妹妹,一个弟弟,小来伍有两个姑姑,一个叔叔,他们一有空,都抢着抱小来伍。

这小家伙可把一家人,都哄得开开心心的。

小家伙有姑姑爱着,奶奶宠着,教他学走路,学着喊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姑姑,也是到了学说话走路的年龄,那咿呀学语,蹒跚学步的可爱样,也是逗得一家人乐不可支。

转眼又是夏季,特别是长夏,致桦她们的新房子,因为上面盖的是预制板,室内出奇的热,跟老式瓦房比,绝对是两重天。

这可把致桦娘儿俩热的哟,那新房子比露天还热得难受。因为白天的热气散不出去。

这致桦白天在新房子里热得受不了,可以在老屋呆着,反正要在老屋这边做饭。

可到了晚上,那落地电风扇对着床吹,吹来的都是一股股热浪,比蒸锅的热气还要热呀。

白天做饭在灶屋里受热浪,晚上在自己新屋内煎人肉包子。这一来二去的,到了,到了长夏,体内吸满了热毒,这热毒在体内,专找最薄弱的地方攻击。

致桦哪里最薄弱呢,眼睛。

眼睛归肝主管,肝,开窍在目。致桦这是肝火上亢,眼睛红肿,双眼生疼生疼的。

也许有人会说,一直在家里带孩子,地里都没去过,别人整天到晚在田间劳作,都是好好的,偏偏没下地晒太阳,还这呀那的。

这是每个人的体质问题。致桦本是寒冷体质,最怕冷,熬得住热的人。

可是,正因为体内寒湿太重,寒极生热,这热是虚热,虚热生炎症,眼睛最薄弱,直伤眼睛。

所以,致桦的一双眼睛哟,在这炎炎夏日天,一下子就闹情绪了。

眼睛造起反来,首先是红红的,肿肿的,肿得眼睛都睁不开了。

这是一天当中突然爆发的,早上起来的时候,还没有觉察到异样,到灶屋里把饭一做,那眼睛就不耐烦了,让致桦睁不了,还难受。

一对眼睛疼得哟,大热天,白天要在家看孩子,不能抱着儿子嗮到卫生院吧。那年月不时兴打太阳伞。

这易致桦,又是突发奇想,她琢磨着洗口的牙膏有消炎的功能吧。

想到这里,当然要试一下,也没有其它方法。

于是乎,致桦找来洗口的牙膏,也不管那三七二十一哟,自己坐在一把椅子上,把那牙膏往两个眼睛上各挤一条,放下手里的牙膏,用右手,把眼睛上的牙膏,往眼睛里面一泥。

“啊”,致桦一声惨叫,眼睛像被辣椒水染的,比之前更疼了。

易致桦后悔不已,心想,完了,完了,眼睛瞎了,眼睛废了。

坐在椅子上的致桦,动弹不得,眼睛不能睁开了,原先还可以迷迷糊糊看得见一点,这下好了,全瞎了。

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的致桦,过了好一会,才起身,强制自己眯一点点缝隙,把开水瓶里的开水,倒在脸盆里,用一块小白布,在脸盆里打湿,再慢慢洗去眼睛上的牙膏。

牙膏洗干净了,致桦在有意睁开双眼,嗯,奇迹出现了,居然能够睁开,还看得清楚,疼痛感也减少了许多,只剩下轻微的疼痛感觉。

嗯,该不是歪打正着,用牙膏真就把眼睛弄好了吧。

眼睛疼痛感轻了许多,人,一下子就有了精神,开始该干嘛干嘛,干着,干着,忘记了眼睛的事。

小家伙在摇窝里睡得正香。

一天的眼睛苦痛,慢慢褪去了。

这是千真万确的事,致桦亲身的体验。

如果有胆子大的,眼睛红肿的时候,可以试试,比红霉素眼膏还管用。

当时是,致桦家里没有红霉素眼膏,去卫生院,还要走上十多分钟的路线,小来伍还在摇窝里,致桦不敢离开。

由此可见,致桦是一个胆大的女人。

晚上,一家人在一起吃晚饭,致桦没有提起自己害眼睛的事,这事,谁也不知道了。

饭桌上,婆婆说起了大女儿找婆家的事,就是赵云飞的大妹妹,小来伍的大姑姑云凤。

这真是哟,姑娘长大不中留,留去留来是冤家。

所以,有那提亲,说是不久会来提亲,只要人家上门来了,这就准备答应,当年要嫁了。

长大的姑娘,终究是留不住,未来的婆家,才是她一生的去处。

就像致桦,嫁了赵云飞,这里的家,就是自己一生的寄托。

日子过得还算平静,有谁知,今后会是什么样子呢?

有道是:“后颈的头发,摸得到,看不到。”

这话对不对呢?

致桦后来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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