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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番外 2梁宋篇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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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尘

街道上,一辆马车正急驶着,驾车的小厮一边打着马匹,一边发出急促的吆喝:

“让让!都给小爷让让啊!”

街上的人纷纷让开了一条道,生怕被那莽撞的小哥给撞了。

突然,一个黑不溜秋的小身子不知从哪里冲了出来。

“阿包,你给我站住!敢偷我包子!看我不打断你的腿!”

那小人后头追着个肥胖的女子,气喘吁吁,一身肥肉跑起来一抖一抖的,十分彪悍。可那小人根本不怕,还转过身去,对着那女子作了个鬼脸:“略略略~!”

“让让!快让开!”

“啊!!!”阿包没想到,他不过就作了个鬼脸,回过头的时候,就见那高高的马蹄朝他的胸口落下,他却一个脚软,却怎么也迈不开步子躲开。

那小哥才没想到咧!居然会有人不怕死的冲到马车下,他拼命一勒,把小时候跟兄弟抢奶吃的劲儿都使出来了,那马匹便仰了起来,连着马车一阵震动,才堪堪稳住!

阿包倒好,见自个儿安全了,血色全无的小脸上两眼一翻,直接向后倒去。

晕过去之前,他好像看见那个驾车的小哥一脸焦急地朝马车内说些什么。

“公子,前面好像倒下了一个人!”

“可是伤了?快快将他扶到车上来。”那声音清润温柔,像清泉一样,灌入晕倒前的阿包的耳朵里。

再次有意识的时候,阿包只觉得自己躺在了一团棉花里,睁眼一看,却是在一辆马车上,这马车虽然不大,上头却铺满了兽皮,一旁还点着个小火炉,既舒适又温暖。

马车正缓缓行驶着,而他的对面,坐着个年轻的公子,眉目似画,鬓若刀裁,一袭青衣犹如谪仙,脸色虽然苍白了些,神情却十分温柔,尤其是那双眼睛,柔光浅浅,暖意融融,笑起来微微弯起,叫人一见,便忍不住想要亲近。

“你醒了?”是,这就是他晕倒前听到那个声音!

一向浑不吝的阿包见了这样的人物,忍不住拘谨了起来,好歹总算有了点西月国男孩的模样。他略显羞涩地开口道:“这位公子,是你救了我吗?”

“哪里,是我的下属让小兄弟受惊了才是……方才我擅自做主,让他们把你抱到车上来,我替你把了脉,你气血过虚,怕是已有几日不曾进食,又受了惊吓,才会晕过去。”

“只是我身有要事,又不知小兄弟家住何处,问了四周的人也……所以才带了你一起上路,现在还未出城门,小兄弟若要回家,我可送你一程。”

阿包听完却是摇头,小脸蛋虽然脏兮兮黑不溜秋的,一双眼睛却格外的清亮有神,“不必了公子,我,我没有家,四处为家,就住在城里小破巷,干些乞讨的营生,刚好最近想换个地方,如果方便的话,能不能捎我一程……”

说到这阿包有些不好意思,最近乞丐也不好当了,一天都要不到一个铜板,这几天他实在饿坏了,一直看着旮旯巷口那个包子摊的包子流口水,今天终于忍不住了,偏偏好死不死,刚拿了一个包子就被那胖大娘给发现了,还差点被马一脚踩死。

那贵公子像是看出了阿包的窘迫,只是淡淡地应好。又问了他的姓名。

“我没有名字,那条街的人都叫我阿包,公子你喊我阿包就行。”

阿包说着,露出两颗白白的小虎牙,可爱得紧。

这时候,马车帘子被掀开了,一个清秀的小厮跪坐在车门前,手里还拿着一袋尚冒着屡屡热气的东西。

是包子!阿包忍不住用力一嗅,肚子也十分应景地咕噜了一声,见那公子和小厮齐齐看向他,他便是脸皮再厚,也烧了起来。

可是他真的很饿,尤其是闻到这股香味后,更是饿得两眼发黑!好想吃啊……

仿佛是应了他的想法,那小厮有些不爽快地将袋子递到他面前,没好气地道:“快吃吧!这可是公子最爱的叉烧肉包子,这地方卖这种包子的就一家,方才你还偷了人家的包子,我好说歹说人家才把包子卖给了我。”

阿包瞪大了眼,看向青衣公子。青衣公子朝他点头微笑。

再也忍不住了,阿包一手抢过袋子,开始狼吞虎咽了起来。

“莫急,吃慢些。”那清浅温润的声音,微微弯起的眼眸,如水般温柔,让阿包想起了爹爹。

他从小就没有母亲,记忆里隐约只有爹爹一人,爹爹为了养活他,不得不外出做女人才做的苦力,熬坏身子,六年前也去了,只剩他一人活在世上。整整六年,别说吃肉包子,就是一顿饱饭也是少有的。

更从未有人,对他如此温柔相待。

吃着吃着,阿包就忍不住哭了起来,泪水在他脸上冲出了两条白痕,青衣公子墨眉微蹙,拿起帕子替他擦起了脸。

“怎就哭了,可是噎着了?”

“公、公纸(子),里(你)四(是)个,好棱(人),爹爹缩(说)了,一滴水,要挖泉报、报的……”阿包哽哽咽咽的,说得含糊不清,却一直在表达自己的谢意,“窝,窝一定会好好报打(答)里的!”

“你是想说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吧。”青衣公子忍俊不禁,“其实你不必在意……咦?”

突然,青衣公子睁大了眼,微微惊奇道:“阿包,你长得真好看。”

他手中的帕子已经全黑了,阿包的小脸蛋,倒是擦得干干净净,露出了原本的模样。对着这可爱漂亮的脸,青衣公子心里更是喜爱了几分。

“可比我家琦琦和琅琅好看多了。”

此言一出,马车内外的两个小哥面色皆是一变,齐齐瞪向阿包。而阿包倒是红了小脸,害羞得不敢抬头。

不过多久,阿包已经知道了青衣公子的名字,他姓梁,名青歌。公子人好看又温柔,不仅给他包子吃,还会医术,给他治疗身上的淤伤,还会弹琴,弹很好听很好听的琴声给他听……

公子的两个属下,一个叫做王琦琦,就是当日驾车差点撞到他的小厮,另一个叫做王琅琅,是买包子的那个小厮。

王琦琦和王琅琅是双胞兄弟,嗯,虽然他们长得一点儿都不像,还老是对他凶巴巴的。

这两兄弟从小跟着梁青歌,对自家公子感情自然不一般。所以看到梁青歌分外照顾阿包那个小毛头的时候,他们自然愤愤不平。

“青歌哥,我们这是要去哪儿?”阿包已经换了一身干干净净的衣服,此刻就坐在马车窗边,好奇地向窗外看着。

“阿包,下个城镇,我们便要分别了。”梁青歌与阿包相处了几日,却是有些不舍得这个乖巧可爱的小包子了。

阿包年纪不大,却异常地听话。那浑身的淤青伤疤,叫他一个陌生人看了都心疼不已,可阿包却在医治的时候一声不吭,吃力地露出笑容,摆着手说不疼。

然而,阿包终究不过是萍水相逢之人,而他如今最要紧的,是夺回属于他的东西!

“公子,我……我可以跟着你么?”

“公子……求你。”阿包艰难地开口道,他从不求人,即便因为吃食被其他乞丐暴打,他也憋着不肯求饶。

他实在不像个男孩,毕竟,西月的男孩都是娇生惯养的。

梁青歌有些不忍心了,但他不能不顾大局。

“抱歉,我……”

“没关系的公子。”阿包打断了他的话,他最不想要的,就是听到这个谪仙似的人说出歉意的话。

公子无需向他这样的小人物道歉,那实在有伤公子的身份。

阿包终究还是下了马车。

走之前,他露出两颗小虎牙:“公子,如果下辈子我成了女孩,可以娶公子吗?”

正在给马匹喂草的王琦琦差点跳起来打他,王琅琅虽然拦住了王琦琦,却也朝天翻了个曲折迂回的大白眼。

梁青歌又笑了,不得不承认,这几天他笑得比过去几年都多:“为什么要娶我呢?”

“我喜欢公子。”阿包直言不讳。

“那若是我下辈子也成了女孩呢?”梁青歌忍不住想逗他。

“那……”阿包有些愁了,他未曾听说过两个大女子该如何嫁娶……

“那我便嫁给公子!”

梁青歌一怔,摇了摇头,并未把少年的稚语放在心上。

“公子你可应我?可应我?”

梁青歌没有应,却是抿唇一笑,“若能娶到阿包这么漂亮的小姑娘,我自是欢喜得紧。”

阿包脸红了,红着脸和眼眶,告别了梁青歌。

公子……你会记得我吗?

半月后。

西月,月都。

一间小客栈。

“阿包!二楼东桌的客人都等急了,还不把菜赶紧给我上了!”

掌柜一声吼,整间客栈抖三抖。一个扎着女子发式、穿着粗布麻衣的少女连忙接过木托盘,麻溜地爬上楼,爬到一半,她又转过脸,偷偷地向那肥胖的掌柜吐了吐舌头。

这人便是阿包,他听了梁青歌的话,在外头为了安全起见,便打扮成女子。那胖掌柜见他年纪不大,要的工钱又少,就让他在客栈里当了个小二娘。

“大人,这是您的酒菜。”阿包小心地将菜一碟碟放在桌上,这桌的人都是衙门里的官差,胖掌柜特地嘱咐他要小心侍候。

那些官衙女子一个个人高马大,徒手撕肉,聊得正兴起,懒得理会阿包。

“听说了没,听风楼那事?”

“听风楼?难道跟沈公子有关?我不清楚,你快给讲讲!”

“三日前沈公子的嫡兄找上听风楼了,竟然说要以琴斗武,挑战沈公子,夺回鱼龙佩!”

“那怎么可能赢,谁不知沈公子琴艺高超,还有一身厉害的武功!况且女皇陛下也不会不管沈公子的。”

又是听风楼?阿包擦着旁头的桌子,心不在焉地动了动耳朵。

惊才绝艳的西月第一琴师沈听风,正是她们新任女皇付瑜的心爱之人。关于沈听风的事,阿包到月都的第一天就听了不少。

听说那沈听风本是天下第一庄的庶子,爹亲被害,沈听风七岁便流落江湖……沈听风成为听风楼阁主之后,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彻底摧毁了天下第一庄。

天下第一庄是西月最大的门派之一,山庄坐落的玉石矿之上,每一代的庄主都文韬武略,富可敌国。

天下第一庄最著名的,是它的玉石,和以琴声为武器的独门武功。

最后一代庄主,也就是沈听风的母亲,是死在沈听风的“听风曲”下,而显赫百年的天下第一庄也从此销声匿迹……

“沈公子那嫡兄非说那鱼龙佩是他们梁家历代传承之物,一定要沈公子交出来,沈公子又如何能应允,两人以琴相斗整整三天两夜,据说现在还在斗呢!”

“哎哟,没想到这人还有几分本事,梁家?沈公子不是姓沈吗?”

“那是跟他爹亲沈氏姓的,他母亲叫梁珏,还有那个嫡兄,叫什么梁青……对,梁青歌!”

“哐啷!”那瘦壮的女衙差正说得兴起,一旁却响起一阵碰撞的声音,她扭头一看,方才擦桌的那小二娘,正慌慌张张跑下楼去。

“公子,不要再弹了,你都流血了!”王琦琦跪在梁青歌的衣袍前,他的头已经磕破,但梁青歌依然不理会。

梁青歌脸色苍白得可怕,血肉模糊的十指在琴弦上翻飞,血色从琴弦上蔓延四散,触目惊心!

阵阵琴音与听风楼中传来的琴音既像是相和,又像是相互争锋抵挡!本是美妙的曲子,然而旁人听了,只觉得头脑昏震,痛苦万分!

王琅琅已经哭了好几回,泪水不要命地往下掉,“公子,您答应过主君,一定会好好保重身体的!”

梁青歌琴音一顿,却仍旧未停,反而愈发快了起来!他要赢,如果不赢,他怎么对得起死不瞑目的母亲,还有忍受重病挣扎着死去的爹爹!

狐若说过,只要他拿回鱼龙佩,便可帮他重建天下第一庄!

他不能输!

听风楼建于半山之上,阿包赶到的时候,已是日落黄昏。

一声琴弦崩断,那人,那个像谪仙一样温柔的人,他嘴角流着血,就连倒下,也带着暖意融融的笑容。

母亲,爹爹,对不起,歌儿输了……歌儿奈何桥上,再向你们请罪……

“青歌哥——!”

爹爹,我好像看到小包子了……

他是个很可爱的男孩子,你若是见了他,一定会喜欢他的……=

爹爹,歌儿好累……

若有下辈子,宁富贵锦衣尽去之,同小包子一般,做个无烦无忧的孩童……

三年后。听风楼主人沈听风重病不治,死前留下了一对鱼龙玉佩,并称手持鱼龙佩者,可成为听风楼首领,号令听风楼所有杀手。

又七年,鱼龙佩在各大势力争夺中突然失踪,听风楼群龙无首,江湖大乱……

“呵呵,那群傻子,还到处找鱼龙佩呢!青歌哥,你说她们好笑不好笑。”

青草垛旁,墓碑三尺。

墓旁传来一道嬉笑嘲讽的声音,那声音竟是十分好听,林林如玉,如击玉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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