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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当年,我来到卡塞尔学院的时候,昂热校长可以说是打电话迎接,虽然没有废柴师弟来的快,但也是一个也曾是人见人爱的‘a’级!”
芬格尔整理一下自己的衣领,道:“我入学的头几年,我也是你这种游戏花丛无往而不利的好汉!倾慕我的女生在情人节排队送巧克力给我,多到我不得不把它们拿来做成巧克力酱,够我抹一年的早餐面包!”
“长得帅也是一种苦恼,我恨不得把我的帅气分给其他人。”
夏弥喝了口酒,听的津津有味。
只有路明非一个人感觉到无语,这个傻白甜,怎么说什么都愿意相信呢。
“后来有一天,有一个女孩买了九十九朵玫瑰花来到我的宿舍门口,说喜欢我,让我成为她的男朋友。”
芬格尔越说越来劲直接站起了身。
“我那个时候还是一个懵懂少年,还不知道什么是爱情,只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女孩看到我的样子却说:更喜欢我了,愿意一辈子都成为我的人。”
芬格尔打理自己的头发,“后来我们成为男女朋友,并且卡塞尔学院所有人都认定,我们才是良才女貌,天生一对。”
夏弥吃着瓜,“然后呢然后呢?那个女孩的毕业了?还是说你们分身了?”
“伤口被你戳到了!”芬格尔捂胸。
“额,分手了?”夏弥撅着小嘴,道:“你们男人都是大猪蹄子,那么好的女孩你居然不懂得珍惜,真的是,她现在去哪里了?”
芬格尔内心一沉,苦涩一笑,“去了这个世界最美的地方。”
夏弥没听出其中涵义,“三亚?迪士尼?还是哪里?”
路明非这时开口道:“吃饭算了,有些事你还是别问了。”
夏弥想了想,说的也是,这种情况换做是谁都不好意思说,八年的光阴,那个女孩子应该也结婚生子,嫁为人妻了吧。
想到这里,夏弥的目光又一次停留在路明非身上,如果自己成为这个世界上的敌人,他,会不会保护自己?
芬格尔整个人仰望蔚蓝的灯光,喃喃自语道:“感情这种东西,对于有些人一文不值,对于有人来说,它胜过于喧嚣的孤独。”
“废柴师兄,再不吃饭菜都冷了。”
“给我留点鸡腿。”
酒过三巡,果然不出路明非所言,夏弥与芬格尔在商场里买了又买。
“老大,你看,这套衣服很好看,你不试一试?”
“不用了,你们抓紧买,买完以后还有其他事情呢。”
夏弥将自己看中的衣服都打包起来,说,“我是bj人,我好不容易回来一次,当然给爸妈买点东西了,正好我刚刚和家里人打过电话了,我爸爸妈妈邀请你去我家里做客。”
芬格尔开口,“我呢,有我吗?”
“没有。”夏弥想也没想说,“这是我家里人这么说的,你是个外人,还是留在酒店里吧。”
此话一出,芬格尔哭丧着脸,没想到自己终究还是吃了满满的狗粮,实在是太过于欺负人了吧。
夏弥把脸凑到路明非面前,“赏个脸,赏个脸,赏个脸!”
路明非没拒绝,“那好吧,多买点东西,给你哥哥也带点好东西。”
夏弥踮起脚尖在路明非脸上啄了一下,吐了吐可爱的小舌头,“知道了,那我就不客气了。”
叮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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