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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黄昏,暮色渐浓,天边染上一片绯红,映照得人脸上也红光满满,喜气洋溢。
钟小舒坐在一头小毛驴上,脸上的笑容藏都藏不住。
连带着那张带着面纱的,还有着不少红色痘印的脸,似乎都能入眼三分。
“脚还疼么?东西重不重?”殷止戈走在前面牵着毛驴,见快到了村口过桥,路面会不平,特意转过来问一句。
结果一眼就对上了钟小舒笑的弯弯如月牙般的眼睛,也不免染上些笑,“还这么高兴呢。”
“当然高兴了!你个大男人不懂我们小女人的心思!”钟小舒坐在小毛驴上,脚都一晃一晃的,又拍了拍手里买的菜蔬瓜果,心里是满足极了。
怀里有银钱,手里拿着肉菜,底下是小坐骑,前头是……姑且算是好丈夫。
这些都是一个女人安身立命的根本,不管在哪个时代,其实女人需要的都是一样的。
即便老天爷给了她一个凄惨开头,但她相信,只要自己勤劳努力,就一定能在这古代活出滋味来!
因着有代步的工具,脚程也比平日里快些多,没一会儿就快到了家门口。
钟小舒翻身下来,对着小毛驴就是一阵满意的摸了几下,有了它,的确给自己省了不少力气,买的值!
殷止戈看她这表现着实好笑,“我说买的时候,你还有些不愿意,这会儿却又这般爱不释手了。”
毛驴自然是殷止戈提的注意,两人逛街置办东西到后半程,饶是钟小舒再有兴奋劲儿撑着,嘴里说着“不要紧”,殷止戈都看出来她已经有些不舒服了,当下坚持着买下来一头小毛驴代步来。
“因为我想到了之后这毛驴一定很有用处,所以越看越喜欢啊。”钟小舒又给小毛驴顺了顺毛,眼睛亮了亮,显然是脑子里又冒出了什么好主意。
果然下一瞬,就听得钟小舒凑过来一项一项的数给他听,“你想,日后酒楼开业了,少不得要日日采买,这毛驴虽然脚程不快,但胜在价钱便宜,也吃苦耐劳,就算他日后老了干不动了,还能杀了吃肉。对我们这种不用出远门的人来说,用毛驴可比用马合适多了。”
殷止戈看着她灵动的双眼,满是智慧和狡黠,内心又被某种奇妙的情绪给填满了。
她跟别人都不一样,她想得多,也想得远,又有真本事。
比男人也不逞多让。
他从未遇到过如此特别的女子,特别到……
想把她藏起来,永远留在自己身边。
不知道为何,他心里突然冒出钟小舒说的那句以后要走的话,小小一个村屯似乎真的困不住她这样的人,就连自己眼下手里还牵着毛驴的绳子,但去向却已经完全不由他了。
自己……似乎才是配不上她的那个人。
殷止戈一想到这里,微微皱起眉头,神色也凝了起来。他现在已经不想她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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